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告牌 喷绘制作 安全生产展板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喀什执法支队2022)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喀什执法支队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创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喀什执法支队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91101000000039961
五、合同编号:11N564360765202215206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广告制作安装
详见附件
件
1.0
2790
279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喀什执法支队
联系人:刘宸瑛
联系电话:17609987801
传真:/
地址:喀什迎宾大道15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64360765202215206).pdf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64360765202215206).pdf
广告制作广告制作合同合同编号:11N564360765202215206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喀什执法支队服务单位(乙方):喀什创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创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创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创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广告制作安装--设计类型:广告牌定制,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铝塑板1件2790.00279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790.002790.002790.002790.002790.002790.00279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仟柒佰玖拾元整贰仟柒佰玖拾元整贰仟柒佰玖拾元整贰仟柒佰玖拾元整贰仟柒佰玖拾元整贰仟柒佰玖拾元整贰仟柒佰玖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货款。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项目名称内容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喷绘制作安全生产展板3.4*1.52块320640喷绘制作海报0.6*0.930张601800喷绘制作监督台2.4*1.21块150150钛金牌工会委员会0.6*0.41个150150横幅喀什执法支队机关党支部开展“学党章强党性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5*0.71条5050合计2790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样稿制作。2、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安装及售后质量退换等服务。四、合同价款1/31、本合同合同价款为预算价格。2、价格调整:如遇材料价格调整时如,乙方如需调整相应供货价格则应及时通知甲方,且调整幅度应合理。否则,一经查实,甲方可视为乙方在供货时存在价格欺诈,直接进行相应处罚。当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调幅度在10%以内时,本合同报价价格仍然有效,乙方不得借故推迟或拒绝供货。当材料价格上涨幅度1/3在10%人上时,供货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五、付款方式1、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2、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六、安装及运输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防止因运输不当对制作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2、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5、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七、交货地点、交货期限1、交货地点:甲方订单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供货。八、检验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在交货时,安装完毕后,由当事部门主管级以上、签字确认,乙方现场拍照,以邮件形式发回甲方的策划部,作为结算时的依据。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为准。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4、对于应急制作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协商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九、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的规格质量符合甲方的标准。如果制品质量与甲方要求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2、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数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制品不存在任何瑕疵。十、售后及其他服务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重做,对于重做的情况需做好验收。重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如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以避免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货物的及时性。十一、环保和安全要求1、乙方承诺所提供制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乙方所提供制品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十二、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制作物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制作物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经产品除),每延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合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2/3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甲方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4、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需改后制作而造成乙方中断或期延误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5、因不可抗拒外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时,原合同交货日期双方需重新协商解决。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西域大道支行账号:,账号:6505017460380000078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牌 喷绘制作 安全生产展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