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2022)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2-12-21 18:00:35
采购计划编号:440117-2022-03797 预算金额:272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JCG-2022074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GJCG-2022074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城南路87号从化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020-87968062
供应商(乙方): 深圳市龙华区佰事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浪街道横朗社区同富裕工业园第8栋第3层8306铺
联系方式:177278890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2023年度社会救助购买服务
1(项)
2,720,000.00
2,720,000.00

合同金额: 2,72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柒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合同.pdf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合同.pdf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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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乙方:深圳市龙华区佰事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700751774X9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城南路87号联系电话:87968062乙方(中标人):深圳市龙华区佰事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林锐超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52440300MJ176572W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账号:44250100000700000703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浪街道横朗社区同富裕工业园第8栋第3层8306铺联系人:黄思超联系电话:17727889088合同编号:BSD2022A15签订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第2页共8页乙方深圳市龙华区佰事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JCG-2022074)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购买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二、合同标的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2023年度社会救助服务。三、项目内容(一)由乙方合计配备34名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到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和广州市从化区各镇(街道),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5号公告)等相关规定,从事社会救助业务及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布置的相关工作;(二)具体配备要求为:为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合计配备10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广州市从化区各镇(街道)合计配备24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每个镇街各配备3名)。四、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一)合同金额:按照人民币8万元/人/年的经费标准,34人合计第3页共8页购买服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_272_万元,甲方在2023年上、下半年各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费用。上述款项在乙方开具等额合法的票据给甲方后,由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明确知悉乙方预开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的凭证,甲方实际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账后方视为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三)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开户名:深圳市龙华区佰事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44250100000700000703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六、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服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或广州市从化区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必须在2023年1月1日到岗位开展救助服务。七、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要求(一)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但至2022年12月31日仍在岗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不受以上年龄、学历限制;(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乐于助人;(四)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第4页共8页(五)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社会工作或社区服务经验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六)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应从事社会救助业务相关工作,和完成区民政局、所属镇街交办的与民政业务相关的工作任务;(七)在广州市从化区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供服务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应服从甲方与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双重管理,不得无故缺席甲方组织的会议和培训等活动;(八)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应遵守与社会救助业务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不得泄露群众隐私,不得绚私舞樊、玩忽职守。八、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足额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无故拖欠,支付的具体时间由甲方视区财政部门划拨相关经费的时间确定;(二)乙方应知晓社会救助业务相关内容,并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配备身体条件、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对甲方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三)乙方按实际中标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包含劳务管理费、税金费等供应商收取的全部费用)24.48万元。(四)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接受指定主体的监督考评和绩效评估;(五)34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除按期支付本项目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六)乙方应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页共8页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加强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提醒,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发生工伤、意外事故,或与乙方产生劳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乙方应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离职前确定接替人员,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在合同期内的任何时间均不得出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合计少于34名的情况;(八)乙方须根据与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按月足额发放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工资,并确保相关福利待遇按时到位。如就上述事宜发生违约情况,乙方应给予相关人员合理的补偿或赔偿。当月工资需在下月15日前发放工资福利,如超过5日未发的,每人补偿100元;超过10日未发的,每人补偿300元;超过15日未发的,有权取消合同并追讨相关赔偿。(九)如发生需乙方到场处理的情况,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且应在乙方最近办公地点到事发地点路程所需合理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九、违约责任(一)如乙方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二)如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视情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乙方应当进行整改;如甲方连续两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乙方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或乙方被投诉,经核实为有效投诉而未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改进累计达三次的,则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第6页共8页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三)乙方配置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合计少于34名的,甲方可按相应人员比例扣减服务费。(四)乙方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或任务过程中因过错或过失造成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五)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购买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支付而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付清。因甲方资金需以财政资金拨付,如甲方因财政拨款、政策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延迟付款的,甲方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六)因违约方违约导致守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上述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执行费、交通费、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后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台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或合同有未尽事宜应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补充协议另有约第7页共8页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二、纠纷解决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供双方签署之用)德社会甲方:乙方:龙华区酒(盖章)(盖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日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1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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