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警务终端采购合同公告(富顺县公安局2022)



富顺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3222022000120-1

二、合同名称:移动警务终端采购

三、项目编号:N5103222022000120

四、项目名称:移动警务终端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富顺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东湖镇南环路493号
联系方式:0813-4703719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89号
联系方式:0813-82129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移动警务终端(含空中发卡)
63(项)
¥5,885.00
¥370,755.00
TD Tech N8 Pro

合同金额: 370,755.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零柒佰伍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履约地点:富顺县公安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合同文件.pdf
富顺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22日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3222022000120-1履约地点:富顺县公安局签订地点:富顺县公安局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1日采购人(甲方):富顺县公安局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东湖镇南环路493号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8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一、标的信息单价(元):5,885.00数量:63.00单位:项,总金额(元):¥370,755.00品目编码品目编码A032506品目名称品目名称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标的采购标的移动警务终端(含空中发卡)品牌品牌鼎桥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名称成都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产地产地成都规格型号规格型号TDTechN8ProTDTechN8ProTDTechN8Pro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零柒佰伍拾伍元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零柒佰伍拾伍元整((¥370,755.00))二、货物要求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第1页-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1370,755.002022-12-3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货物交货到位,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交货地点富顺县公安局五、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的要求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要求立即整改,直至满足采购方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或者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须立即更换。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资质和货物。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不一致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拒绝乙方的付款申请。如果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影响该项目建设的,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提供售后服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至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一条款,或者非依法定或合同约定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均视为违约。(二)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承担相应责任,若有损失,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十、不可抗事件处理十、不可抗事件处理-第2页-(一)以下原因所导致的乙方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经甲方同意(提前24小时事先通知甲方)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2、因未出现过的病毒或者未出现过的黑客手段等无法预见的客观事实行为引起且乙方已尽高度防范义务的;3、其它因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二)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法律法规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造成违约的,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守约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守约方不追究其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富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但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二)本合同共计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叁份。采购代理机构持壹份。双方均履行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三)本合同的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予以说明,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富顺县公安局(盖章),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林权,法定(授权)代表人:刘伟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东湖镇南环路493号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89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富顺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账号:22110201040007487,账号:2303303109201002192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1日,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1日-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警务终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