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经济学校2022)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1344811000017701296
五、合同编号:11N576005911202268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装修工程
详见附件
平方
1.0
165125
16512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联系人:刘拥辉
联系电话:13999221263
传真:/
地址:乌市新市区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喀什路小区2022年度日常装饰项目(11N57600591120226803).pdf喀什路小区2022年度日常装饰项目(11N57600591120226803).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57600591120226803采购单位(甲方):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依巴克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筑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2]14937号装修工程--品牌:1平方165125.00165125.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65125.00165125.00165125.00165125.00165125.00165125.00165125.00165125.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拾陆万伍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壹拾陆万伍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壹拾陆万伍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壹拾陆万伍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壹拾陆万伍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壹拾陆万伍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壹拾陆万伍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壹拾陆万伍仟壹佰贰拾伍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2]14937号装修工程1165125.00一般公共预算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乙方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服务条款服务条款工程名称:其他维修。,工程名称:其他维修。开工日期:年年月月日日,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年年月月日日,竣工日期、甲方权利与义务A、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解决施工所需的临时占用场地等问题;(2)解决工程所需的水电问题;(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过程与进展,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是否符合甲方的要求;1/2、乙方权利与义务(4)甲方的负责人应及时提供给乙方其因施工所需知悉的甲方信息。B、乙方权利与义务(1)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检查;(2)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和工程量要求执行施工;(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施工中的一切防疫、财产、人身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5)质保期2年(质保时间从工程验收交付后算起)C、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工程验收合格。、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D、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或者解除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对方在接到书面通知15日之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的合同无法履行时,或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定及约定程序变更或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解决E、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3)本合同履约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协议引起的纠纷,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事项F、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同的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2)如提出质疑、投诉或诉讼,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各负其责,妥善解决争议,同时争议的解决不得损害对方利益;签字和盖章后生效;(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G、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元/天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能够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列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合同履约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账号:,账号:000002003011000904566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