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运营 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培训指导 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培训指导 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培训指导 垃圾分类相关单位业务培训指导采购合同公告(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2)
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合同公开
交易项目编号
czcg202211-243
交易项目名称
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政府采购
合同编号
czcg202211-243-01
合同名称
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合同备案
标段(包)名称
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标段(包)编号
czcg202211-243-01
标的物标识码
bfc750cf-dfb5-49ac-bcdf-3af1c5b4ef57
合同甲方名称
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合同甲方角色
采购人
合同乙方名称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3188600.000000
金额单位
元
合同期限(天)
合同签署日期
2022年12月23日
合同完成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质量要求
合格
价款形式代码
1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czcg202211-243-01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2/12/23 09:47:05
提交用时:
0天23小时58分0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2/12/23 11:11:07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5分2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23小时58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5分2秒
附件:
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合同.pdf
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合同.pdf
合同备案表.jpg
合同备案表.jpg
合同公告.docx
合同公告.docx
合同主要内容.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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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采购合同书一、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项目编号:czcg202211-243甲方(采购人):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乙方(中标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滁州市琅琊区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3日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1.2.2服务内容1/10序号服务版块服务内容备注1运营业务培训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培训指导2运营业务培训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培训指导3运营业务培训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培训指导4运营业务培训垃圾分类相关单位业务培训指导5宣教服务指导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指导6宣教服务指导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指导7巡检服务垃圾分类巡检服务8垃圾分类监管考评服务垃圾分类监管考评服务1.2.3服务质量:按考核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188600.00(含税)(大写:叁佰壹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预付款为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原则,每月结束后按照考核结果次月支付工作经费。1.4.2发票开具方式:按甲方要求。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一年,自2022年12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1.5.2服务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1.5.3服务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2/10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滁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3/10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2年12月23日,时间:2022年12月23日4/10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5/10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6/10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7/10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若逾期未完成验收,视为验收合格;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进行书写、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3.1付款:合同签订生效,预付款为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原则,每月结束后按照考核结果次月支付工作经费。3.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3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公司执壹份,甲方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壹份。8/10附件:垃圾分类考核办法以每月运营服务费用作为月考核扣款基数,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企业当月最终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不扣款;当月最终得分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对应考核扣款1000元,月考核基数扣完为止。(例:得89分扣1000元)考核内容分值评分要求人员管理101、未按照合同约定配足工作人员,每少一人次扣1分。2、工作人员无故离岗、脱岗,每人次扣1分。3、工作人员持工作证上岗,如未按照要求,发现一人次扣1分。垃圾分类培训101、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培训,未按要求培训1场扣1分。2、每月在规定时间上报培训活动台账、现场照片(含视频),如未按时上报扣1分,台账不健全扣1-2分,无台账直接扣5分。垃圾分类宣传指导101、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服务,未按要求开展宣传指导服务1场扣1分。2、每月在规定时间上报宣传指导服务相关台账、现场照片(含视频),如未按时上报扣1分,台账不健全扣1-2分,无台账直接扣5分。垃圾分类巡检督导101、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巡检督导服务,未按要求定期开展1次扣1分。2、每月在规定时间上报巡检督导台账、现场照片(含视频),如未按时上报扣1分,台账不健全扣1-2分,无台账直接扣5分。通报报告101、督查日报(次工作日11点前文字形式报送)、每周四提交周报,超过1个工作日扣1分。2、每月针对日常巡查过程中屡次出现成绩差的小区、机构,需要提供专业性的改善措施;每个季度和年度提供专门的考核总结报告,从整体上把握垃圾分类的整体工作情况、变化趋势、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下一步工作内容建议等;以及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台账工作,报告缺失的每项扣1分。3、通报内容出现明显错误,每处扣1分;通报内容不完整,有遗漏,每处扣1分。4、建立测评信息台账(含电子台账)管理制度,未建立相关台账或建立不完整的,扣1分。日常管理201、线下巡检每天完成指定巡查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物业和社区(村),并追踪物业整改完成,针对日报中集中性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未达到每日巡查指标或未及时整改完成,每项扣1分。2、线上巡检对考评平台上采集的违规照片进行筛选,并进行信息流转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追踪,2个工作日内未及时追踪整改每项扣1分。3、市区检查报告内涉及静态问题点,2个工作日内须至相关小区现场督促现场整改完成,问题未追踪整改每项扣1分。4、督查点位出现混淆错误的(测评小区或机构、公共场所等与基础台帐不相符),每处扣1分。9/105、督查成绩弄虚作假、背离实际情况的,发现一次扣5分。201、服务单位未建立独立部门负责垃圾分类考核工作,未配置固定的项目专业人员,项目考核人员随意调整更换,未及时向采购方报备的,或项目配备人员不足招标要求人数,每项扣1分。2、项目人员具有相关业务能力,由于专业性不足导致发生异常事件,每项扣1分。3、项目负责人在日常考核工作响应达不到投标文件要求、工作期间从事与第三方测评无关工作的,发现一次扣1分。4、运营服务期间运营单位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收受被考核对象财物或好处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5、运营单位未建立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在日常考核评价中服务人员未遵守执行相关防疫要求,每项每事件扣1分。其他情况51、如被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或是受被监管方投诉,每件次扣1分。2、运营期间发生车辆和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的,每件次扣1分。奖励情况51、运营单位在保证完成垃圾分类日常运营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与运营服务相关任务,每项加1分。2、受到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区级及以上社会媒体表扬的,每件次加1分。10/10琅珈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合同备案表序号分类交易文件交易文件合同两者内容是否一致1项目金额¥:3188600.00元¥:3188600.00元¥:3188600.00元是2交易标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是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中标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原则,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月考核结果在下月支付中体现。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中标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原则,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月考核结果在下月支付中体现。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中标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原则,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月考核结果在下月支付中体现。是4工期(服务期)365个日历天365个日历天365个日历天是5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5日6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3日7合同备案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2月23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本合同于2022年12月23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本合同于2022年12月23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本合同于2022年12月23日备案,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程序。合同内容与成交人交易文件中相关重要条款内容一致。经办人签名:建设单位盖章:合同内容与成交人交易文件中相关重要条款内容一致。经办人签名:建设单位盖章:合同内容与成交人交易文件中相关重要条款内容一致。经办人签名:建设单位盖章:合同内容已核实。经办人签名:海第代理机构盖章:合同内容已核实。经办人签名:海第代理机构盖章:合同内容已核实。经办人签名:海第代理机构盖章:2022年12月23日五、合同主体四、项目名称: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三、项目编号:czcg202211-243二、合同名称: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一、合同编号:czcg202211-243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合同公告联系方式:成方佩13915580436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7楼供应商(乙方):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唐韡15215501909地址:滁州市琅琊新区濠河路99号采购人(甲方):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同金额:3188600.00元主要标的单价:3188600.00元主要标的数量:1项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为提升点位督导人员专业知识、宣教方式、现场管理等垃圾分类服务能力,监督考评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提供“四位一体”的指导服务,包括:运营业务培训、宣教服务指导、巡检服务和监管考评服务主要标的名称:琅琊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六、合同主要信息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3日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3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地点:滁州市琅环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名称:琅环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合同编号:czcg202211-243标段/包/标的物名称琅环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招标人(合同甲方名称):滁州市琅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标人(合同乙方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单位:元):¥:3188600.00元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3日合同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3日质量要求:合格代理机构:安徽瑞佳工程项目管理限公司合同附件:琅球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项目备注: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免责声明:本页面合同数据由招标人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附件:合同.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分类运营 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培训指导 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培训指导 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培训指导 垃圾分类相关单位业务培训指导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