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安全鉴定 堤防安全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堤防安全复核计算分析报告采购合同公告(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2022)
一、合同编号:11N00296432120229601
二、合同名称:2022年度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TXCG2022048
四、项目名称:2022年度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西周镇
联系方式:0574-59183107
供应商(乙方):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574-2880264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2年度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2.合同金额(元):9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pdf合同.pdf
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2022年度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项目甲方: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乙方: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0日目录一、采购内容二、合同金额.三、履约保证金四、转包或分包.五、合同付款方法.六、税2七、完成质量要求.2八、知识产权..2九、违约责任.2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一、诉讼...3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2附件一,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供应商承诺2022年度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项目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关于2022年度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项且公开采购的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下述文件作为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a.本项目采购文件;b.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c.中标通知书;上述文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优先次序第一应为合同、第二应为附件(附件的优先次序为C,b,a)。一、采购内容1.1项目名称:2022年度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项目1.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1.3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玖拾肆万捌任元整(¥948000元)人民币。三、履约保证金:1、乙方向甲方交纳成交价的1%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或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3、提交时间:最迟合同签订后15天内。4、履约担保的退回:项目通过正式验收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内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的或者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其履约保证金)。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I4.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合同付款方法5.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完成且提交送审稿后支付合同价的50%,根据审查意见提交报批稿且提交物探成果报告后支付到合同价的70%,配合建设单位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鉴定书后付清合同款项。付款需提供正式发票。六、税6.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完成质量要求7.1服务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甲方同意确认。7.2服务期间,乙方须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7.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所以损失由乙方承担。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九、违约责任9.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9.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2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诉讼11.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补充协议、投标承诺、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及补充执行。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茶心公地址:象山县西周镇振瀛路4号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日期:2022年12月20日乙方: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营蒲路1号支人也应(签字或盖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附件一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2022年度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堤防安全鉴定项目采购编号:TXOG2022048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堤防安全现状调查分析报告2800002堤防安全复核计算分析报告2800003堤防安全综合评价报告880004物探成果报告300000合计948000注: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协况自行编制:2、本表“总计”送须与开析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供应商(金京1:宁波市水利1电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期:202年1月28日日附件二供应商承诺4、后续服务安排一旦中标,对本工程我们将作以下安排和承诺1、根据本工程线路长的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场地环境,按照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结合同类工程经验,合理布置本次物探工作,确保本次物探成果满足拟建工程个阶段的设计需要,同时合理安排勘探施工程序和工艺,缩短物探工期,力求全面体现物探工作的经济性和合理性。2、探测过程中,因地制宜进行物探工作,根据工程的场地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调整工作内容,并及时和发包人沟通。3、及时与业主单位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供物探成果,保证物探成果满足设计要求,向业主提供全过程服务。53.9配合服务的安排和响应时间承诺(1)定期向业主汇报物探方案、物探进度、使业主了解物探全过程。方案设计标书编制过程中,听取业主意见,以充分体现业主的期望和要求。凡业主的意见、要求,做到每件均有回应。一般问题24小时内回复,对某些一时难以明确答复,需要研究的问题,与业主约定时间回复。(2)图纸、报告等产品的质量、进度能及时满足工程需要。当业主对物探进度提出调整要求时,项目负责人将及时调配相关人员,以满足业主要求。(3)想工程所想,急工程所急,对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快速反应,高效解决。(4)若由于遇到台风、雷雨等不利气象对物探外业影响较大时,我公司将根据本次物探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本次物探的中间成果,以供设计在各设计阶段使用。(5)处理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一切以工程的顺利开展为出发点,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和交流。我公司将定期进行回访,及时、全面地了解业主、设计等单位的要求和建议,并对提出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有关方答复。3.10项目重难点及解决措施及方案本项目工程物探重难点在于测线线路长,场址浅部可能存在钢筋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堤防安全鉴定 堤防安全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堤防安全复核计算分析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