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辆保险 机动车保险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公安局2022)
一、采购人名称: 喀什地区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喀什地区公安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931101000000161427
五、合同编号: 11N0103731262022118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政府采购/车辆保险
详见附件
项
1.0
478988.12
478988.12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喀什地区公安局
联系人: 郑誉
联系电话: 18609982458
传真: /
地址: 深喀大道经二路喀什地区公安局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保险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73126202211803).pdf关于车辆保险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73126202211803).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010373126202211803采购单位(甲方):喀什地区公安局服务单位(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地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ksbj[2022]10790号政府采购/车辆保险--机动车保险:1001项478988.12478988.12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78988.12478988.12478988.12478988.12478988.12478988.12478988.12478988.12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拾柒万捌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贰分肆拾柒万捌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贰分肆拾柒万捌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贰分肆拾柒万捌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贰分肆拾柒万捌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贰分肆拾柒万捌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贰分肆拾柒万捌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贰分肆拾柒万捌仟玖佰捌拾捌元壹角贰分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三、服务条款ksbj[2022]10790号机动车保险服务1478988.12一般公共预算授权支付1.根据甲方各被保险人需求,为甲方投保人提供承保、咨询、协助理赔等服务,确保在服务过程中,按照甲方投保人服务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和快速响应。2.理赔服乙方建立本项目专属客户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切实遵守保险理赔服务条款,主动迅速地为甲方各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3.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保险单有效期内,乙方项目服务小组定期对甲方各被保险人进行回访,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并改进相关服务,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1/2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账号:,账号:301234100912310010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 机动车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