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煤采购合同公告(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414152-202212-396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矿到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20,000
5. 发货地: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矿
6. 到货地: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3-01-01 至 2023-03-31
9. 运距:135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二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2-12-29 12:13:08
3.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依据第二次报价实际开始时间,详情请关注系统提示。
四、竞价主要条款

汽 运 煤 承 运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签订地点:河南林州
承运方(乙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条款:
一、交货地点、供煤地点、品种、质量、数量

交货地点
发货地
品种规格
质量标准
数量(吨)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冀中能源大社矿
混煤
Qnet,ar≥矿方化验热值-300千卡/千克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Qnet,ar ≥矿方化验热值-300千卡/千克。
三、计价方式:
1.费用承担:本合同作为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的附件,乙方负责承运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峰峰分公司冀中能源大社矿,在货物交付甲方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货物交付甲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运费结算价:Qnet,ar ≥矿方化验热值-300千卡/千克时,运费结算价为中标价元/吨为基准, Qnet,ar<矿方化验热值-300千卡/千克时,每降低1千卡/千克,运费结算价按对应的价格下调0.03元/吨。以上考核金额从运费结算金额中扣除。乙方承运实际数量高于合同数量时超出部分仍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运费结算方法:
甲方以入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热值)作为承运结算依据。混煤全部到厂验收合格及票据齐全后,以银行现汇或承兑汇票开始支付运费,一票制结算,全税额税率为9%。
运费结算单价=中标价元/吨-热值考核
1.亏吨计算公式:
运费结算金额=实收数量×运费结算单价-亏吨数量×煤价
实收数量:合同周期内实际到厂煤量-扣吨煤量
亏吨数量:合同周期内矿发数量-合同周期内实收数量
2.盈吨计算公式:运费结算金额=矿发数量×运费结算单价
五、质量协议:
1.亏吨时数量以甲方入厂计量为结算依据,扣吨、煤量按照《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中约定执行;盈吨时数量以矿发量计量为结算依据。
2.以甲方化验热值为结算依据(甲方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且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经申请同意后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制进行全过程跟踪。若对化验结果有异议,乙方需于甲方化验报告出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第三方裁决;若在限定期内不提出异议,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其它条款仍按照煤炭买卖合同执行(编号: )。
六、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煤炭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在货物交付甲方后起,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煤炭运输过程中,如出现商业纠纷且双方协商未果后,须向甲方所在地安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确保原煤运输安全,如出现运输途中丢失、掺假、注水、异常亏吨等现象,按照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运煤车辆司乘人员应妥善保管相关运输票据,因乙方票据丢失、票据不符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相关人员及运煤车辆在承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预报煤车类型、车数、供煤数量、装煤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装、接卸工作。联系人:宋辰,电话:0372-6168305。
5.乙方按照甲方的调运计划组织煤源、装车、发运;若煤种、煤质发生改变,甲方有权拒绝接卸,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装车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装。
6.乙方承诺按照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须知》、《汽运煤车辆进出厂管理制度》、《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煤质纠纷管理办法》、《安全协议书》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乙方运输车辆需采用国五及以上燃气、燃油机动车或新能源车运输(若地方环保要求高于此标准参照地方环保要求执行);不得使用国四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车运输,未达到以上要求的甲方有权利禁止乙方车辆入厂。
8.如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协商调整合同价格及履行数量。
九、执行时间: (执行日期以矿发日期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承 运 方(乙方) 承运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委 托 方(甲方) 委托方名称(章):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372-616830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账号:41001540210050201875 纳税人登记号 : 914105816700588774 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王小闯
3. 联系电话:6168322
六、备注

1.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48小时内完成与矿方对接,并启动发运,若超出规定时限,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七、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混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