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 财政 电子采购合同公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



4532500JH202202314:红河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

4532500HT202201976

二、合同名称:

红河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4532500JH202202314

四、项目名称:

红河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地 址:

红河州财政局

联 系 方 式 :

3737681

供应商名称(乙方):

云南博思智创软件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商博街7号观云海1号写字楼17层

联 系 方 式 :

133202988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红河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158

合同金额(万元):

15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红河州财政局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12-31 至 2023-01-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合同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合同.pdf
合同.pdf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0日根据《红河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采购项目(HHYJ2022-073)》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一、项目名称:红河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采购项目二、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1、费用总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单价(元)小计(单价:元)红河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1项1580000.0015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含税)人民币(小写):¥15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含税)人民币(小写):¥1580000.00元2、费用明细名称数量单价(元)小计(单价:元)州本级在线单位包干1个54,000.0054,000.00县(市)在线单位包干13个40,000.00520,000.00医院实施42个6,300.00264,600.00高校实施2个7,00.0014,000.00签名服务器44台15,000.00660,000.00智能密码钥匙3065个22.0067,400.00总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含税)人民币(小写):¥1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含税)人民币(小写):¥1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含税)人民币(小写):¥180000.00元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州范围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施工作并交付验收合格。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00.00)。合同总价中包括产品价、人员费用、管理费、利润、保险、培训费、中标服务费等所有一切其他费用。六、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确认乙方已按合同完成各项要求,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起项目验收。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元整,小写:1580,000.00元。八、其他产品及实施费用:本合同之外的产品、服务或开发,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有超出部分的费用按照实际情况统计后,由甲方按照不高于约定的价格支付乙方,具体参考价格如下: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单价(元)小计(单价:元)签名服务器1台15,000.0015,000.00智能密码钥匙1个22.0022.00医疗单位财政开票前置服务实施费用1个6,300.006,300.00其他单位财政开票前置服务实施费用1个7,000.007,000.00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工作(包括与乙方的协调沟通,对乙方提供的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要求,配备人员对现场安装调试进行监管控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承诺书要求的内容,有权提出修改和完善)。2、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3、享有乙方提供的该项目有关服务及咨询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配备具有按照约定开展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设备、技术等工作条件,能解决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及技术问题或其他事项,保证工作质量,并完整提供和传授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成果的背景资料、知识和技能。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及附件中注明的技术指标和要求。3、不得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以及本合同产生的成果擅自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本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且乙方人员的责任亦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十一、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产品和安装调试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书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则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乙方逾期交付时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和完成安装调试及所交产品和安装调试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书不符等情形,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则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任何一方若发生违约金,不再计算银行利息。十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反悔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红河御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留存二份。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一)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三)中标通知书。四)附件一、《系统实施或服务内容(范围)》;五)附件二、《项目验收移交报告》。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红河哈尼族族自治州财政局地址:蒙自市凤凰路8号州财政局票据管理科邮编:6611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云南博思智创软件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商博街7号观云海1号写字楼17层邮编:65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红河御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元301室邮编:661100有限公司Y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票据管理 财政 电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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