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设备 血培养仪 血液净化 装置 连续性采购合同公告(阿图什市人民医院2023)



阿图什市人民医院血培养仪及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801772820228602 

二、合同名称:阿图什市人民医院血培养仪及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ATSSJYZX-2022062 
四、项目名称:阿图什市人民医院血培养仪及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阿图什市人民医院 
   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路北4院
   联系方式:15909080990 
   供应商(乙方):江西邦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众创基地二号楼三楼3693室 
   联系方式:155998453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3D 血培养仪    数量:1.00     单价(元):5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梅里埃规格型号:/  

    2.合同金额(元):5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阿图什市人民医院。,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60个日历日内交付设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阿图什市人民医院合同.pdf阿图什市人民医院合同.pdf

合同编号:ATSSJYZX-2022062-2阿图什市人民医院设备购置合同买方(甲方):阿图什市人民医院卖方(乙方):江西邦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222年(2月26日设备购置合同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阿图什市人民医院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光明路北4院电话:15909080990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西邦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众创基地二号楼三楼3693室电话:15599845355甲方通过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购买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名称:阿图什市人民医院血培养仪及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ATSSJYZX-2022062,乙方作为厂家授权的供货商已成为项目的中标方,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设备的买卖、安装、质保及人员培训等达成下列条款,共同信守。一、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应完全符合以下要求的设备(金额单位:元)序号品名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13D血培养仪BACT/ALERT3D梅里埃梅里埃台1560000560000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小写局¥:560000元整)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小写局¥:560000元整)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小写局¥:560000元整)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小写局¥:560000元整)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小写局¥:560000元整)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小写局¥:560000元整)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小写局¥:560000元整)设备的易耗配件必须在合同附件(设备易耗配件价格明细表)中注明,如无明确配件价格的由甲方市场询价后确认乙方的配件供给价格。、产品质量标准1、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管理规定,乙方及所供产品的相关资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成为本合同权利义务内容主要组成部分。2、设备质量应符合生产厂的出厂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2三、安装、验收及培训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设备现场验收,甲方可聘请1-2名第三方专家对产品进行核验并出具验收证明,所产生的专家人工费,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若在验收时发现设备数量、规格、品种等不合规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运输)均由乙方负担。验收标准:如招投标文件中有约定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未予具体约定的,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完成符合验收条件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乙双方对设备、已完成培训的人员进行验收、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的,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签字盖章,验收完成。必要时甲方可引入第三方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对该验收结果予以认可。2、乙方派工程师至甲方的使用科室对科室相关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培训结果至甲方满意为止,且乙方自行承担培训费用。3、如有必要,甲方派人至乙方指定地点进行免费培训,甲方派出培训人员所产生的培训费用(交通、住宿、差旅等)均由乙方承担,培训的结果必须至甲方满意为止。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1、设备经甲乙双方及有关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自验收报告签发次日起算,乙方为甲方按招标文件中提供3年免费保修;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应免收材料和人工等一切费用。2、乙方自收到甲方电话、传真等维修要求后应当在30分钟内响应,1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开始进行维修。乙方6天不能维修到位,则自6天届满,乙方即有义务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备用机由乙方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备用机的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的机器设备。乙方逾期维修,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3、质保期内计算机系统乙方负责免费升级。除正常维修外,乙方定期(每季度)派工程师(联系人:周晓龙联系电话:18160673336)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4、我公司在疆内乌鲁木齐及喀什设有维护部门和零备件库,保证对合同设备所需的零备件长期(本设备使用年限)供应。五、付款方式1、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设备,并由乙方安装调试完成、进行了相关验收和人员培训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60%计¥:336000元(人民币:叁拾叁万陆仟元整),设备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付合同款总额的40%计¥:224000元(人民币:贰拾贰万肆仟元整)。2、付款申请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税务发票。若因未收到发票致使无法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六、设备交付:1、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招标文件在6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交付;2、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3、乙方须将所购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4、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5、设备的配置详见配置清单表。配置清单表是本合同的附件部分。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产品授权、产品合格证、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七、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的履行期。八、公证:如需公证的,公证费用由提出的一方承担。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供货、安装或者逾期完成验收、人员培训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交付设备、提供的培训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7日内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培训。逾期提供,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4、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不能及时响应本合同4.2按时提供质保服务的,每发生一次违约,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可按实际情况调整)5600元的违约金。5、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约定,不能保证本合同项下机器设备备件长期供应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提供备用机,该备用机必须是全新的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的设备给甲方免费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在一个月内无法维修恢复使用的,乙方应将备用机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如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备用机的,本合同项下设备又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按照当时的折旧后的价格予以回购,因此给甲方造成全部直接、间接损失(包括甲方主张权利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维护不及时,给甲方造成全部损失或导致甲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由甲方自行选择要求乙方对该设备予以免费退货或换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的全部金额、甲方处理纠纷的费用等,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7.如甲乙双方同时签订有其他采购或项目合同,本合同中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可停止履行其他采购合同,并留置其他合同项下的合同款,用以抵销或保证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履行。5十、争议解决方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合同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2、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配置清单、技术标准、设备技术说明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所列地址、联系方式是双方确定的作为本合同项下合同履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所涉仲裁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送达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函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书、证据、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双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和电子邮箱适用于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或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任何一方发生地址、接收人变动的,应书面向对方送达并获得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接收人变动的效力;向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导致诉讼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盖章):江西邦鼎医疗器械甲方(盖章):阿图什市人民医院邦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抚州玉茗支行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账号:36050185016000002007账号:108210784476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约代表:签约代表:2072年12月2日日期:201年12月26日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 血培养仪 血液净化 装置 连续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阿图什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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