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开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彭州市妇幼保健院2023)
彭州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信息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1822022000270-2
二、合同名称:2022年信息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270
四、项目名称:2022年信息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彭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彭州市南三环路二段257号
联系方式:028-86426056
供应商(乙方):浙江格林蓝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1288号1幢12层1209室
联系方式:136834296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PACS升级服务
1(项)
¥128,500.00
¥128,500.00
见技术及商务要求
合同金额: 128,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3日至2024年03月02日
履约地点:彭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pacs升级服务项目.pdfpacs升级服务项目.pdf
包2中小企业申明函.pdf包2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彭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01月04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的2022年信息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PACS升级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浙江格林蓝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1人,营业收入为2,545.71万元(大写:贰仟伍佰肆拾伍万柒仟壹佰元),资产总额为4,639.38万元(大写:肆仟陆佰叁拾玖万叁仟捌佰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格林蓝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5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彭州市妇幼保健院PACS升级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1822022000270-2签订地点:彭州市签订时间:22年年1月3日采购人(甲方):彭州市妇幼保健院供应商(乙方):浙江格林蓝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本项目的《竞争性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合同项目及金额序号项目名称总价(万元)项目工期备注1PACS升级服务12.85项目实施部署为60个工作日,系统调整优化时间为1年。合计:¥1285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该合同总价是乙方完成本项目且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含税总价,包括可能产生的接口费、维护期期间产生的费用和碳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二条服务时间及地点(一)服务时间:接甲方通知后的6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项目全部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并在1年内完成整个系统的调整优化。(二)服务地点: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条质量要求(一)乙方须提供软件硬件,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二)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三)售后服务期内出现系统故障问题时,乙方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完税普通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本项目需求内容实施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完税普通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调试优化并正常运行1年且无故障或故障已经完全解决,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会同乙方依据本项目的《竞争性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项目采购合同等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最终履约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完税普通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第五条验收标准(一)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竞争性碳商文件要求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使用操作直至完全掌握。上述工作完成后进入试运行及优化阶段。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竞争性碳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竞争性碳商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软件、硬件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二)项目实施完毕达到初验标准后乙方须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须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乙方应在1年内完成项目的优化调试,优化调整完毕达到终验标准后乙方须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须组织人员进行最终验收。(三)乙方应将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相关资料的,必须在甲方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后十日内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四)如经乙方2次处理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且须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售后服务(一)维护期:项目实施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维护一年。(二)项目实施:1.乙方须负责软件的安装、调试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三)售后服务及培训:1.乙方在项目完成后就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甲方人员能独立操作。2.乙方应提供全年24小时热线服务。维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微信等方式)10分钟内电话响应,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乙方应安排维修工程师在甲方要求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因追偿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概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知识产权技(一)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二)甲方享有本项目的最终成果。A第八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九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履行保密义务,具体保密条款见附件6《保密协议》。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按甲方所购买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二)乙方在售后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对甲方的业务经营数据进行增删、修改等操作,所有维护操作须得到甲方许可。若在未得到甲方许可前乙方擅自操作的,因此造成的数据丢失及其他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三)所有过程信息均为机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形下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其在履行合同中知悉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30(四)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乙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甲方和第三方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五)该项目须在确保医院业务正常运转情况下进行实施,保障业务的完整性、可延续性。若乙方在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中断医院业务,乙方须提前和甲方沟通,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业务中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害甲方设施设备,如若损坏,照价赔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产品的,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除应及时付足价款外,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三/工作且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或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认定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对产品重新实施安装并进行产品交付。未在本协议规定工期内完成交付的,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3项规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2.乙方不能交付或逾期交付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产品成果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工作且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交付产品为止。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费用及其利息。4.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6.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操作不当,在项目实施地点造成安全事件和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甲方,并且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加赔偿金权利。如乙方给甲方的声誉造成了损害的,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予以恢复。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附件1.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顺公司VS3.乙方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6.保密协议妇方(盖章)-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甲方(盖章):浙江格林蓝德信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南三环路上段息技术有限公司251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民街200号圣奥大厦20楼信息科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彭州支行账号:12510182MB0M28628X电话:028-80426056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签约日期:2003年1月3日账号:77088100179601电话:13683429606签约日期:2023年1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开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