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室内文化建设 室外采购合同公告(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2023)



一、合同编号:ZFCG-YGX-2022-112号

二、合同名称:2022年高新二小校园室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ZFCG-YGX-2022-112号

四、项目名称:2022年高新二小校园室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
地址:建业大道与桃李路交汇处桃李路1号
联系方式:13209122118
供应商(乙方):榆林市丝路之旅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阳光城一号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180912000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2年高新二小校园室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
1(项)
¥197,369.00
¥197,369.00
2022年高新二小校园室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 197,369.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叁佰陆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08日
履约地点:榆林市高新区第二小学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校园室内外文化建设采购合同.pdf校园室内外文化建设采购合同.pdf
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
2023年01月07日

高新二小2022年校园室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合同文件采购人: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供应商:榆林市丝路之旅文化有限公司时间:2023年-月5日第一章章协议书甲方: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乙方:榆林市丝路之旅文化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2年高新二小校园室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2年高新二小校园室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工程地点: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及范围:2022年高新二小校园室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天开工日期:202年月6日竣工日期:70012年8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叁佰陆拾玖元整(小写)¥197369.00元。(一)乙方负责完成工程所需工程材料的运输、保管、制作、安装以及其他施工辅助工作内容,直至其施工内容达到甲方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等与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外汇汇率变化、以及工程量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并作为最终审计决算的唯一依据。(三)上述价格含原材料购买费、运输费、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现状建筑物拆除费、装卸费、安装费、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四)此合同内拆除原有设施及施工要求包括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签署安全协议,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对甲方生产运营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付。2、施工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或高于《2022年高新二小校园室外、室内文化建设项目》标准。3、施工过程中原有设施拆除后由乙方负责合法合规处置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六、价款结算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金额(开具全额发票)七、乙方职责。1.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2.劳动安全方面:乙方因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和遵守甲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3.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甲方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毁,工作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责任者将从重处罚,所处罚金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4.成品保护方面:乙方应加强成品保护工作,既要防止成品被别人破坏,又要防止破坏别人的成品。属于乙方自己的成品,破坏后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破坏其他人的成品,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从工程款中扣。5.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否则应承担相应费用。6.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支付。7.指派郭瑞_为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八、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二)工程延期乙方迟延交工,每迟延一天按合同价格的0.5%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延期超过2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免责。(三)质量违约在项目最终验收前,乙方工程被证明存在质量问题不能满足本合同条件的,乙方无条件整改完成不合格的工程,且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未能修复或者更换产品的,甲方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免责。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并在10日内完成。(四)现场管理违约1、乙方凡进场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必须无条件退场,擅自将材料用于工程中并已隐蔽的,除承担该部位责任外,另对责任方处以5000元违约金。2、未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或未通知项目负责人现场见证后取样的,一经发现按500元/次违约金。3、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且进场材料必须及时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工程使用。(规范规定须复检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且进场的材料必须有随货同行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等完整的质量证明资料)。若违反,按照1000元/次违约金。4、乙方未按项目负责人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数次仍不合格、未执行相关会议决议的,每项处以500~5000元违约金。5、乙方在测量中,因测量仪器未校核或因人员操作过程中失误引发的测量失误,承包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处,另对其处5000~50000元违约金。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解除或变更合同: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约定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解除合同时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十、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所生之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任一方不愿协商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一、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承包人:公章)榆林市丝路之旅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签字)司郭瑞阜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809120002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营业部帐号帐号:610501695008098666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室内文化建设 室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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