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设备 公寓采购合同公告(新疆政法学院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G7371620227002
二、合同名称:新疆政法学院人才公寓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2]XJJZC-040
四、项目名称:新疆政法学院人才公寓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政法学院
地 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
联系方式:18800205367
供应商(乙方):新疆美顺达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丁香一街6号
联系方式:1811918601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衣柜书桌 数量:106.00 单价(元):2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美顺达规格型号:2400*500*2400
2.合同金额(元):108628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第1包 美顺达.pdf第1包 美顺达.pdf
政府采购货物合同书新疆政法学院人才公寓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2]XJJZC-040合同编号:买方:新疆政法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卖方:新疆美顺达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同专用签订地点:新疆政法学院签订时间:2022年8月日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号:甲方(采购方):新疆政法学院乙方(投标人):新疆美顺达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金额(元)质保期备注1床1500*2000*430(带床箱、床垫)950106套1007002床头柜450*400*470245106套259703衣柜书桌2400*550*24002400106套2544004写字椅450*450*805180106把190805三位沙发1950*900*9001460106套1547606茶几1200*600*450450106套477007电视柜1600*400*470600106套636008橱柜2750*600*7602750106套291500质保6年9窗帘密度:17x14棉麻布窗帘500106套5300010床上用品4件套2300*2000280106套2968011枕芯决明子荞麦枕(中)450*70053106个561812被芯4kg棉花2300*2000160106件1696013褥子新疆棉花2kg1500*200080106件848013褥子新疆棉花2kg1500*200080106件8480合计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壹仟肆佰肆拾捌元整(¥1071448.00元)第二条:合同价格1、货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壹仟肆佰肆拾捌元整(¥1071448.00元)。2、总价中包括货物金额、安装费、配件费、包装费、软件接口费、运输费及运输途中保险费、装卸费及税金。本合同价格一般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第三条: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书,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结算书等。2、付款方式为:货到甲方待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1071448.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壹仟肆佰肆拾捌元整,乙方在质保期内需无偿无条件提供质保服务。第四条:交货、包装与验收1、交货地点:新疆政法学院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如受疫情影响交货日期顺延)3、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负责承担。4、货物到达后,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安装后由甲方验货。并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共同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退货,预缴押金的要全额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1、投标文件。2、成交通知书。3、甲方出具的验货结算书。4、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承诺。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雁有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第七条:违约责任同专用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C60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所提供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缴货部分货款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4、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其他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险费、差旅费、鉴定费等。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按照应付款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7、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第八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如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合同正常执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是因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书面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双方达成协议的,按新协议执行。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通知、文函及法律文书送达1、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下列地址、联系方式以邮政速递(EMS)形式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至对方:甲方:新疆政法学院乙方:新疆美顺达实室设备有限公司地址: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二师)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一街6号电话:电话:0991-45485682、如以邮政速递(EMS)形式递交通知及其他文函,则收件局收寄后的第3日为收件日期。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发生变H更,均应书面通知对方。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对方联系地址递交的通知、其他文函及法律文书的,均视为向甲方及乙方的有效送达,邮寄送达的,通知、其他文函及法律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生效后,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由违约方承担。甲方:新疆政法学院乙方:新疆美顺达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大(签字)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地址: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一街6号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0991-4540568818119122226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账号:3002016909200034188行号:行号:1028810016912022年月日20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 公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