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业务协同平台 业务协同平台软件采购合同公告(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2023)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50101-NMGZC-GK-20220001-1
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
三、项目编号:150101-NMGZC-GK-20220001
四、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0471-5981739
供应商(乙方):北京元以论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三环中路25号8层801、802室
联系方式:010-650200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 务协同平台软件
1(项)
¥1,297,000.00
¥1,297,000.00
无
合同金额: 1,29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1.10)上传.pdf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1.10)上传.pdf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1.10)上传.pdf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1.10)上传.pdf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01月11日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第一包)批准文件编号:呼政采备字[2022]03235号合同编号:150101-NMGZC-GK-20220001-1甲方: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乙方:北京元以论策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第一包)合同编号:150101-NMGZC-GK-20220001-1甲方(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乙方(中标人名称):北京元以论策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经(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批准,(内蒙古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已完成(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本项目招标文件(批准文件编号:呼政采备字[2022]03235号)的各项规定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相关约定,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共同审核,一致同意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内容相一致。2.1签订合同2.1.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2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2.1.4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2.1.5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2.2质量与验收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质量检验或者验收款,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第一包)(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服务明细表一致)。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数据标准建设1套99,00099,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配套机制建设1套99,00099,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一张蓝图建设1套99,00099,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一张蓝图”展示应用子系统1套250,000250,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项目生成策划子系统1套250,000250,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意见征集子系统1套250,000250,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信息联动支撑子系统1套250,00025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1297000四、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19〕43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发〔2019〕29号),明确要求“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业务协同平台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实现利用“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建设目标是以“一张蓝图”为基础,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使各部门的互联互通;通过平台的运行推广,强化部门业务协同机制,促进行政审批流程改革。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项目审批前期政府职能部门提前谋划,提前协调,通过程序上平台,再进行审批。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提前谋划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促进项目落地,进一步推进审批的提速增效,从而为完成国家考核要求打好基础。呼和浩特市本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已建设完成,本次建设是在市级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及开发区实际情况,构建各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现呼和浩特市全域的“多规合一”,进一步推进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时效。(二)建设范围建设范围为开发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武川县、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辖区范围。(三)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准规范体系、一张蓝图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其标准规范体系主要包括:数据标准及配套机制建设。一张蓝图建设主要包括数据梳理、数据服务配置。其中数据梳理主要完成数据体系梳理、数据汇聚;数据服务配置主要完成数据成果图形展示配置、数据成果切图和服务发布、初始默认展示方案定制、专题图设计配置、展示效果优化调整、数据共享调用设置。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包含一张蓝图展示应用子系统、项目生成策划子系统、意见征集子系统、信息联动支撑子系统。(四)建设要求通过梳理规划编制管理、项目前期决策业务机制,以“多规合一”工作为基础,建设旗县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系统,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实现“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的三标一致,并依托平台实现多部门空间规划信息共享共管共用及项目策划生成的业务协同。本项目要求实现“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管理,并满足自然资源部要求的三维立体一张图要求,因此要求建设单位有规划领域“多规合一”、规划一张蓝图、三维规划等相关实际案例和建设经验。1.数据标准1.1.“多规合一”一张蓝图规划成果标准衔接行业规范和各级相关管理标准,按照市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标准,制定各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的成果数据标准,对坐标体系、数据组织结构、属性字段、库体标准等进行规范化的约束,形成完善的数据成果标准。1.2.平台纳入数据标准衔接一张蓝图的成果数据标准,梳理整合平台业务数据,进行空数据和业务数据的代码级转译,并进行数据表层级的融合,形成一套平台纳入数据的标准,规范平台的数据纳入全过程。2.配套机制2.1.一张蓝图更新管理办法结合规划编制成果,根据各类规划空间管控要求及地方发展诉求,细化明确一张蓝图的更新管理流程,从数据入库、成果审查等各方面全流程保障一张蓝图的动态更新。2.2.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按照呼和浩特市项目前期策划工作开展实际,梳理改造项目生成业务逻辑和操作流程,对各种类型项目的项目生成过程进行规范,形成各旗县及开发区的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并发布执行。2.3.协同平台运行规则根据平台运行的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平台的运行进行归纳总结,制定细化的平台操作要求,指导和规范各类型用户的使用过程,形成运行规则并在整个建设周期动态更新完善优化。3.一张蓝图建设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是“一张蓝图”的建设成果。“一张蓝图”建设目标是积极探索多部门空间规划的整合协同,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协同平台,各种控制线类和设施布局类的专项规划充实共享规划数据库,为项目策划生成时更为精准快速找到需要协商的部门,为部门联动,高效协商解决规划冲突,最终策划生成项目提供扎实基础。随着“多规合一”工作的持续开展,各类空间规划成果将会进一步融合纳入,充实和丰富“一张蓝图”。3.1.数据梳理3.1.1.数据体系梳理梳理“一张蓝图”的数据体系,按照规范的结构进行数据内容的组织,形成数据资源目录。并根据改革要求完成数据体系的调整、资源目录的优化更新。3.1.2.数据汇聚按照“一张蓝图”的数据要求,汇聚三区三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核心数据以及其他各层级各类空间规划。3.2.数据服务配置3.2.1.数据成果图形展示配置主要实现数据成果的可视化展示,包括配置各旗县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的图形展示,对照行业管理要求、地方标准规范设置图例、配色等多个展示配置要素,并且调试优化达到良好的展示效果。3.2.2.数据成果切图和服务发布进行数据成果的切图配置,根据服务发布类型,对显示级别、比例尺进行差异化设置,并将切片服务逐条发布至平台展示端。在平台建设过程中,规划成果数据仍处于动态更新过程,切图和服务发布的工作也需要同步跟进,完成更新优化。3.2.3.初始默认展示方案定制根据每个部门的管理重点,对展示方案进行个性化定制。涉及几十个用户的默认展示方案的分类配置。配置时需要对图层的组合、排序、数据目录、面板、按钮等进行个性化处理。3.2.4.专题图设计配置主要进行各类专题图层的设计,为了便于查阅并应用所需要的专题图,需要总结归纳专题图展示内容、设计专题展示效果、配置专题展示方案、完成权限管理设置,配置专题图快速切换按钮等,并且根据个性化需求,动态跟踪优化专题图展示功能。3.2.5.展示效果优化调整实现展示效果的动态优化,包括图形配色、叠放次序、按钮排布、数据目录组织等内容。3.2.6.数据共享调用设置提供数据共享调用设置。实现多规平台中一套标准规范、一张蓝图、一套项目生成机制的共享调用设置。一套标准规范定位是指导、引领“多规合一”信息化平台建设及信息运行的前提。一张蓝图定位的是技术支撑,为各部门空间信息共享、项目生成策划、一张图展示等提供服务。一套项目生成机制定位部门协同,解决与协调规划矛盾,确保项目科学、高效生成、落地。4.应用系统建设4.1.“一张蓝图”展示应用子系统成角色创建、权限分配、图形服务管理及应用功能配置、数据后台管理、并可快速定制工作流程、实现对各类操作的监控等工作;具体包含数据配置管理模块、图形服务管理模块、权限管理模块、业务流程管理模块、专题图形管理模块。5.为后续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奠定基础自然资源部组建后,即着手推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工作,强调空间管控,基于“多规合一”工作基础,依托信息化技术,从编制、审批、实施、评估监测等进行全周期管理,实现自然资源与空间规划的统筹管理。同时,地方的国土空间规划改革需要同步配套信息化建设,以应对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改革新要求。针对自然资源部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开展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自然资源评估监测预警系统的统一背景,“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须为后续信息化应用提供拓展建设的基础平台。6.其他6.1.平台建设满足呼和浩特市采用呼市2000坐标系进行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的基准要求,一张蓝图需包含呼市2000坐标系底图及规划数据。6.2.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及安全保密的有关技术要求,坚持适度安全、技术与管理并重、分级与多层保护和动态发展等原则,平台要按照等保三级测评标准进行建设,应建立安全防护、授权认证数据加密(密传、密存)和可追溯的安全体系,分别从物理、网络、系统、应用、数据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划分安全域,进行分级保护,使网络和系统安全达到结构化安全保护水平。6.3.平台建设可以与市平台进行良好兼容,保证系统的稳定和运行的流畅。(五)平台建设成果要求1.平台建设成果须能在呼和浩特市政务网络运行。平台建设成果主要包括一套基于GIS数据和Windows系统的“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业务协同平台软件和一套平台相关技术文档(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各类设计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培训实施方案、试运行报告等)。2.项目开发技术要求采用国产软件,满足二三维一体化要求,三维GIS平台要求与现有三维数据成果和三维规划辅助决策系统集成应用。在当前政务外网环境下进行增、删、改业务(不含大对象数据类型)响应时间:3秒以内。在正常的互联网环境下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要求:一般查询3秒以内,复杂查询5秒以内。系统支持的并发用户数应满足业务需求。在稳定性上,系统应该可以全年稳定连续运行,故障时间不超过千分之一,导致业务连续停止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一个月内不需要重启服务器不间断访问系统,系统的运行效率不会明显降低。对于专业的分析功能,提供单次访问时一般地图操作3秒以内,复杂操作5秒以内的响应性能。地图操作时,需要平滑流畅,不能出现明显的等待时间和露白现象,以方便用户操作。3.实施组织架构要求合理规划项目的组织架构,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系统分析师或系统分析员、软件开发人员、数据检查处理人员、测试人员、配置管理员、质量保证员、用户培训、部署实施、运行维护等角色。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关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开发经验,能够与用户进行良好的沟通,掌握软件开发、GIS、数据库、网络等各专项技术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涵盖需求调研、概要设计、数据库设计、接口设计、详细设计、业务系统开发、系统对接、软件成、安装调试、培训推广、测试验环节,须包含各环节的实施方案且方案可行。五、合同总价合同总价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含税)。小写:1297000元(人民币)(含调研、人员差旅、交通、运输、招标服务、文印、后期服务、专家论证费、验收费用、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服务和费用)。六、付款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捌仟捌佰圆整(¥518800元);系统上线部署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捌仟捌佰圆整(¥518800元);项目通过专家验收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肆佰圆整(¥259400元);因财政支付手续办理拖延时,甲方可以协调其尽快支付,但不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或其他违约责任,成果交付期限亦不予顺延。甲方每次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并不视为构成违约。七、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周内完成系统搭建工作;3周内完成系统主要功能测试及试运行工作;1个月内完成所有功能的部署、调试、上线工作。系统实现功能应与呼和浩特市制定的改革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相符。2、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自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以下服务:①实时技术支持:现场维护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7*24小时在岗服务;②故障响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实时故障响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本项目技术支持,定期进行巡检、日常维护与保养;③保证双机热备,若软件系统出现故障,应实时完成切换;故障应保证24小时内解决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④热线服务:提供热线电话、E-mail、传真、网站等途径,随时接受采购人及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要求乙方驻场运维团队满足1人及以上,并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队伍人员名单、人员保证措施、技术支持与服务计划、质量控制措施、拟提交的服务文档和用户满意度指标和标准。八、服务质量1、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甲方工作需要。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九、验收要求1期:上线试运行: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完成系统的开发及部署,系统达到本文件及双方认可的业务和技术要求上线,并且文档收集齐全后,进行上线试运行,同步开展系统培训工作。2期:竣工验收:试运行期结束,完成系统所有功能的上线及用户培训,并且文档收集齐全后,进行竣工验收。十、甲方代表与乙方项目负责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朱晨泽联系电话:18404715145十一、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中标后,甲方协助乙方收集技术基础资料。所有收集资料交由甲方备份。(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工作日程组织审查,并书面反馈意见。(3)变更计划及工作日程时,要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乙方责任(1)向甲方书面提出技术基础资料提纲。(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工作日程提交并汇报成果资料,做到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书面形式),确保甲方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3)出现变更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4)按甲方的要求和国家、自治区等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交全部工作成果。(5)按甲方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提交更新成果。(6)乙方交付成果资料后,按规定参加相关审查和报批。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材料,并根据审查结论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出必要调整、修改、补充,直到成果论证、批准通过,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7)乙方保证交付的成果系原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因涉及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成果版权属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8)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上交成果的,按违约条款执行。十三、违约条款1、因乙方原因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若甲方同意乙方进行整改,需要15日内整改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但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的承担。3、乙方提供的服务产生的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如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侵权,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6、本合同服务项目乙方匹配的项目人员,不得任意更换,如需更换,需经甲方同意,否则,每更换一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四、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1、本合同项下产生的任何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使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权,乙方的任何使用都需要经过甲方同意。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确保甲方不受到任何第三方就知识产权问题的追责,如若发生,需尽快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3、本合同项下,乙方获悉的任何信息及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服务成果等相关文件及信息等),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方式获得的,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乙方内部也需确保以上信息只有项目人员知晓,不得泄露给乙方无关人员。否则,因为乙方泄露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予进行赔偿,同时,需向甲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十五、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六、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七、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甲方住所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十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供应商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二十、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二十一、乙方服务承诺:服务承诺1、完成数据标准建设、配套机制建设、一张蓝图建设、“一张蓝图”展示应用子系统、项目生成策划子系统、意见征集子系统、信息联动支撑子系统建设。2、完成对系统使用人员的平台使用培训。3、我方承诺提供一年售后服务。拟投入人员拟投入的主要服务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从业年限专业年龄职称备注序号姓名从业年限专业年龄职称备注1朱晨泽5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7PMP、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处理工程师2张晗9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3刘浩湉5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4闫凯军8年冶金工程375郭盛11年计算机应用技术336刘港4年物联网应用技术257伍步云10年软件技术318刘云云5年软件技术299何宏玮1年地球物理学2510段雄豪6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611万德全5年地球信息科学27甲方: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乙方:北京元以论策科技有限公司合保障中心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或签章):,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十里堡支行账号:,账号:0200212409200019453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404715145签订日期:2023年1月10日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5日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第一包)批准文件编号:呼政采备字[2022]03235号合同编号:150101-NMGZC-GK-20220001-1甲方: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乙方:北京元以论策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第一包)合同编号:150101-NMGZC-GK-20220001-1甲方(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乙方(中标人名称):北京元以论策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经(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批准,(内蒙古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已完成(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本项目招标文件(批准文件编号:呼政采备字[2022]03235号)的各项规定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相关约定,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共同审核,一致同意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内容相一致。2.1签订合同2.1.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2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2.1.4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2.1.5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2.2质量与验收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质量检验或者验收款,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呼和浩特市旗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第一包)(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服务明细表一致)。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数据标准建设1套99,00099,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配套机制建设1套99,00099,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一张蓝图建设1套99,00099,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一张蓝图”展示应用子系统1套250,000250,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项目生成策划子系统1套250,000250,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意见征集子系统1套250,000250,000呼和浩特市五个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软件信息联动支撑子系统1套250,00025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1297000四、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19〕43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呼和浩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发〔2019〕29号),明确要求“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业务协同平台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实现利用“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建设目标是以“一张蓝图”为基础,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使各部门的互联互通;通过平台的运行推广,强化部门业务协同机制,促进行政审批流程改革。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项目审批前期政府职能部门提前谋划,提前协调,通过程序上平台,再进行审批。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提前谋划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促进项目落地,进一步推进审批的提速增效,从而为完成国家考核要求打好基础。呼和浩特市本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已建设完成,本次建设是在市级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及开发区实际情况,构建各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现呼和浩特市全域的“多规合一”,进一步推进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时效。(二)建设范围建设范围为开发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武川县、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辖区范围。(三)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准规范体系、一张蓝图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其标准规范体系主要包括:数据标准及配套机制建设。一张蓝图建设主要包括数据梳理、数据服务配置。其中数据梳理主要完成数据体系梳理、数据汇聚;数据服务配置主要完成数据成果图形展示配置、数据成果切图和服务发布、初始默认展示方案定制、专题图设计配置、展示效果优化调整、数据共享调用设置。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包含一张蓝图展示应用子系统、项目生成策划子系统、意见征集子系统、信息联动支撑子系统。(四)建设要求通过梳理规划编制管理、项目前期决策业务机制,以“多规合一”工作为基础,建设旗县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系统,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实现“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的三标一致,并依托平台实现多部门空间规划信息共享共管共用及项目策划生成的业务协同。本项目要求实现“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管理,并满足自然资源部要求的三维立体一张图要求,因此要求建设单位有规划领域“多规合一”、规划一张蓝图、三维规划等相关实际案例和建设经验。1.数据标准1.1.“多规合一”一张蓝图规划成果标准衔接行业规范和各级相关管理标准,按照市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标准,制定各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的成果数据标准,对坐标体系、数据组织结构、属性字段、库体标准等进行规范化的约束,形成完善的数据成果标准。1.2.平台纳入数据标准衔接一张蓝图的成果数据标准,梳理整合平台业务数据,进行空数据和业务数据的代码级转译,并进行数据表层级的融合,形成一套平台纳入数据的标准,规范平台的数据纳入全过程。2.配套机制2.1.一张蓝图更新管理办法结合规划编制成果,根据各类规划空间管控要求及地方发展诉求,细化明确一张蓝图的更新管理流程,从数据入库、成果审查等各方面全流程保障一张蓝图的动态更新。2.2.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按照呼和浩特市项目前期策划工作开展实际,梳理改造项目生成业务逻辑和操作流程,对各种类型项目的项目生成过程进行规范,形成各旗县及开发区的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并发布执行。2.3.协同平台运行规则根据平台运行的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平台的运行进行归纳总结,制定细化的平台操作要求,指导和规范各类型用户的使用过程,形成运行规则并在整个建设周期动态更新完善优化。3.一张蓝图建设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及开发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是“一张蓝图”的建设成果。“一张蓝图”建设目标是积极探索多部门空间规划的整合协同,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协同平台,各种控制线类和设施布局类的专项规划充实共享规划数据库,为项目策划生成时更为精准快速找到需要协商的部门,为部门联动,高效协商解决规划冲突,最终策划生成项目提供扎实基础。随着“多规合一”工作的持续开展,各类空间规划成果将会进一步融合纳入,充实和丰富“一张蓝图”。3.1.数据梳理3.1.1.数据体系梳理梳理“一张蓝图”的数据体系,按照规范的结构进行数据内容的组织,形成数据资源目录。并根据改革要求完成数据体系的调整、资源目录的优化更新。3.1.2.数据汇聚按照“一张蓝图”的数据要求,汇聚三区三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核心数据以及其他各层级各类空间规划。3.2.数据服务配置3.2.1.数据成果图形展示配置主要实现数据成果的可视化展示,包括配置各旗县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的图形展示,对照行业管理要求、地方标准规范设置图例、配色等多个展示配置要素,并且调试优化达到良好的展示效果。3.2.2.数据成果切图和服务发布进行数据成果的切图配置,根据服务发布类型,对显示级别、比例尺进行差异化设置,并将切片服务逐条发布至平台展示端。在平台建设过程中,规划成果数据仍处于动态更新过程,切图和服务发布的工作也需要同步跟进,完成更新优化。3.2.3.初始默认展示方案定制根据每个部门的管理重点,对展示方案进行个性化定制。涉及几十个用户的默认展示方案的分类配置。配置时需要对图层的组合、排序、数据目录、面板、按钮等进行个性化处理。3.2.4.专题图设计配置主要进行各类专题图层的设计,为了便于查阅并应用所需要的专题图,需要总结归纳专题图展示内容、设计专题展示效果、配置专题展示方案、完成权限管理设置,配置专题图快速切换按钮等,并且根据个性化需求,动态跟踪优化专题图展示功能。3.2.5.展示效果优化调整实现展示效果的动态优化,包括图形配色、叠放次序、按钮排布、数据目录组织等内容。3.2.6.数据共享调用设置提供数据共享调用设置。实现多规平台中一套标准规范、一张蓝图、一套项目生成机制的共享调用设置。一套标准规范定位是指导、引领“多规合一”信息化平台建设及信息运行的前提。一张蓝图定位的是技术支撑,为各部门空间信息共享、项目生成策划、一张图展示等提供服务。一套项目生成机制定位部门协同,解决与协调规划矛盾,确保项目科学、高效生成、落地。4.应用系统建设4.1.“一张蓝图”展示应用子系统成角色创建、权限分配、图形服务管理及应用功能配置、数据后台管理、并可快速定制工作流程、实现对各类操作的监控等工作;具体包含数据配置管理模块、图形服务管理模块、权限管理模块、业务流程管理模块、专题图形管理模块。5.为后续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奠定基础自然资源部组建后,即着手推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工作,强调空间管控,基于“多规合一”工作基础,依托信息化技术,从编制、审批、实施、评估监测等进行全周期管理,实现自然资源与空间规划的统筹管理。同时,地方的国土空间规划改革需要同步配套信息化建设,以应对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改革新要求。针对自然资源部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开展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自然资源评估监测预警系统的统一背景,“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须为后续信息化应用提供拓展建设的基础平台。6.其他6.1.平台建设满足呼和浩特市采用呼市2000坐标系进行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的基准要求,一张蓝图需包含呼市2000坐标系底图及规划数据。6.2.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及安全保密的有关技术要求,坚持适度安全、技术与管理并重、分级与多层保护和动态发展等原则,平台要按照等保三级测评标准进行建设,应建立安全防护、授权认证数据加密(密传、密存)和可追溯的安全体系,分别从物理、网络、系统、应用、数据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划分安全域,进行分级保护,使网络和系统安全达到结构化安全保护水平。6.3.平台建设可以与市平台进行良好兼容,保证系统的稳定和运行的流畅。(五)平台建设成果要求1.平台建设成果须能在呼和浩特市政务网络运行。平台建设成果主要包括一套基于GIS数据和Windows系统的“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业务协同平台软件和一套平台相关技术文档(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各类设计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培训实施方案、试运行报告等)。2.项目开发技术要求采用国产软件,满足二三维一体化要求,三维GIS平台要求与现有三维数据成果和三维规划辅助决策系统集成应用。在当前政务外网环境下进行增、删、改业务(不含大对象数据类型)响应时间:3秒以内。在正常的互联网环境下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要求:一般查询3秒以内,复杂查询5秒以内。系统支持的并发用户数应满足业务需求。在稳定性上,系统应该可以全年稳定连续运行,故障时间不超过千分之一,导致业务连续停止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一个月内不需要重启服务器不间断访问系统,系统的运行效率不会明显降低。对于专业的分析功能,提供单次访问时一般地图操作3秒以内,复杂操作5秒以内的响应性能。地图操作时,需要平滑流畅,不能出现明显的等待时间和露白现象,以方便用户操作。3.实施组织架构要求合理规划项目的组织架构,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系统分析师或系统分析员、软件开发人员、数据检查处理人员、测试人员、配置管理员、质量保证员、用户培训、部署实施、运行维护等角色。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关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开发经验,能够与用户进行良好的沟通,掌握软件开发、GIS、数据库、网络等各专项技术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4.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涵盖需求调研、概要设计、数据库设计、接口设计、详细设计、业务系统开发、系统对接、软件成、安装调试、培训推广、测试验环节,须包含各环节的实施方案且方案可行。五、合同总价合同总价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圆整(含税)。小写:1297000元(人民币)(含调研、人员差旅、交通、运输、招标服务、文印、后期服务、专家论证费、验收费用、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服务和费用)。六、付款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捌仟捌佰圆整(¥518800元);系统上线部署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捌仟捌佰圆整(¥518800元);项目通过专家验收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肆佰圆整(¥259400元);因财政支付手续办理拖延时,甲方可以协调其尽快支付,但不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或其他违约责任,成果交付期限亦不予顺延。甲方每次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并不视为构成违约。七、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周内完成系统搭建工作;3周内完成系统主要功能测试及试运行工作;1个月内完成所有功能的部署、调试、上线工作。系统实现功能应与呼和浩特市制定的改革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相符。2、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自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以下服务:①实时技术支持:现场维护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7*24小时在岗服务;②故障响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实时故障响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本项目技术支持,定期进行巡检、日常维护与保养;③保证双机热备,若软件系统出现故障,应实时完成切换;故障应保证24小时内解决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④热线服务:提供热线电话、E-mail、传真、网站等途径,随时接受采购人及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要求乙方驻场运维团队满足1人及以上,并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队伍人员名单、人员保证措施、技术支持与服务计划、质量控制措施、拟提交的服务文档和用户满意度指标和标准。八、服务质量1、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甲方工作需要。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九、验收要求1期:上线试运行: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完成系统的开发及部署,系统达到本文件及双方认可的业务和技术要求上线,并且文档收集齐全后,进行上线试运行,同步开展系统培训工作。2期:竣工验收:试运行期结束,完成系统所有功能的上线及用户培训,并且文档收集齐全后,进行竣工验收。十、甲方代表与乙方项目负责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朱晨泽联系电话:18404715145十一、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中标后,甲方协助乙方收集技术基础资料。所有收集资料交由甲方备份。(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工作日程组织审查,并书面反馈意见。(3)变更计划及工作日程时,要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乙方责任(1)向甲方书面提出技术基础资料提纲。(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工作日程提交并汇报成果资料,做到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书面形式),确保甲方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3)出现变更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4)按甲方的要求和国家、自治区等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交全部工作成果。(5)按甲方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提交更新成果。(6)乙方交付成果资料后,按规定参加相关审查和报批。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材料,并根据审查结论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出必要调整、修改、补充,直到成果论证、批准通过,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7)乙方保证交付的成果系原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因涉及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成果版权属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8)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上交成果的,按违约条款执行。十三、违约条款1、因乙方原因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1日,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若甲方同意乙方进行整改,需要15日内整改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但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的承担。3、乙方提供的服务产生的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如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侵权,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6、本合同服务项目乙方匹配的项目人员,不得任意更换,如需更换,需经甲方同意,否则,每更换一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四、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1、本合同项下产生的任何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使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权,乙方的任何使用都需要经过甲方同意。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确保甲方不受到任何第三方就知识产权问题的追责,如若发生,需尽快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3、本合同项下,乙方获悉的任何信息及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服务成果等相关文件及信息等),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方式获得的,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乙方内部也需确保以上信息只有项目人员知晓,不得泄露给乙方无关人员。否则,因为乙方泄露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予进行赔偿,同时,需向甲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十五、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六、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七、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甲方住所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十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供应商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二十、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二十一、乙方服务承诺:服务承诺1、完成数据标准建设、配套机制建设、一张蓝图建设、“一张蓝图”展示应用子系统、项目生成策划子系统、意见征集子系统、信息联动支撑子系统建设。2、完成对系统使用人员的平台使用培训。3、我方承诺提供一年售后服务。拟投入人员拟投入的主要服务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从业年限专业年龄职称备注序号姓名从业年限专业年龄职称备注1朱晨泽5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7PMP、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处理工程师2张晗9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3刘浩湉5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4闫凯军8年冶金工程375郭盛11年计算机应用技术336刘港4年物联网应用技术257伍步云10年软件技术318刘云云5年软件技术299何宏玮1年地球物理学2510段雄豪6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611万德全5年地球信息科学27甲方: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综乙方:北京元以论策科技有限公司合保障中心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或签章):,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十里堡支行账号:,账号:0200212409200019453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404715145签订日期:2023年1月10日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协同平台 业务协同平台软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呼和浩特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