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67621320222206

二、合同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滨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ZJWS2022--BJ17
四、项目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滨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
地 址:杭州市江南大道87号
联系方式:0571-89521101
供应商(乙方):杭州环研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351号1号楼5层A座510室
联系方式:136258904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滨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49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拟通过“滨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项目”引入专业团队驻点服务,解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现有技术能力和手段不足的问题,开展扬尘在线数据审核分析及设备性能核查工作,以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并在重点区域开展雾炮洒水降尘和环境噪声监测工作,助力区域环境保障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1、合同期和售后服务期内,安排2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现场办公,保证人员的稳定性,个人主要办公设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技术、人才等专家团队支撑。2、需要配备相关移动监测设备、风速计、便携式噪声监测仪等设备,用于不定期空气质量及噪声监测。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49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项目合同.pdf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项目合同.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滨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项目甲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乙方:杭州环研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第1页共8页滨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甲方)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WS2022--BJ17)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杭州环研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中互补充。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本合同协议书b.中标通知书c.投标文件(含询标澄清文件)d.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e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一、项目内容1、服务内容:滨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项目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扬尘在线数据精准管控结合滨江区实际,开展数据审核分析及设备性能核查工作,对自动监测设备上传至质控平台的滨江区工地扬尘和乡镇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随机进行线上审核分析,以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利用经过标定和计量的便携式光散射法颗粒物比对仪,每季度对全区50台在线监测感知设备进行现场设备性能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做好相应记录,并出具季度核查报告;收集常规空气污染物监测数据和气象资料等,通过模拟手段对滨江区本地污染源贡献情况及区域贡献度进行研判,开展污染排放潮源工作及预警潮源分析,助力我区环境保障工作。2线下巡查开展线下精准巡控,通过实时关注线上各类感知层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在数据出现异常波动时,开展分析研判、预警提醒,提出措施建议;开展线上线下巡查工作,每周不少于三次对线下进行巡查,检查企业或单位不少于15个;每周根据巡查结果列出巡查问题清单并交办审核,协助做好问题排查和处置跟踪工作。线下巡查监测手段中的核心服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第2页共8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PID、各类移动监测设备、风速计、低空移动多参数测量设备和巡查无人机。3城区强化控尘服务雾炮洒水控尘设备:配备16吨(含)以上大型雾炮车1辆,射程需达100米,为滨江区提供强化控尘服务;根据气象条件,制定一套合理完善的区域雾炮洒水作业方案,包括雾炮洒水作业路线、时间以及具体要求等;根据现状要求及天气状况动态调整作业时间和路线。4声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站点选取使用噪声监测子站,在辖区内筛选5个噪声敏感点作为噪声监测国控站点的预选点位,对其进行实地噪声监测和声环境质量评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选点位;根据评价结果最终筛选确定国控监测站点,出具1份整体比对报告。5对接“平安工地一码通”1.扬尘部分:将扬尘预警任务处置闭环流程在工地-码通中实现。2.噪声部分:(1)将噪声监测数据接入“平安工地一码通”平台,对城区各监测点进行线上动态实时监测和预警;(2)及时追踪预警事件的处置进度,将结果反馈在平台上,形成预警任务处置闭环管理。6空气质量微型站国控站点周边布设4台空气质量微型站,其中2台监测参数主要包括PM2.5、O及气象五参数(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另外2台满足气象参数监测,包括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7其他服务完成其他事务以及沟通协调服务;派驻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现场办公,自行准备车辆,协助分局开展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本地化技术、人才等专家团队支撑。xa22、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壹年(具体实施进度按投标文件承诺内容)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贰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人民币:¥2495000元)。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已包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交通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合同已提到和合同虽未提到的但应该包括的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包括在合同报价中。三、款项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第3页共8页2、支付方式:2.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40%合同款,即人民币¥998000元(大写:玖拾玖万捌仟元整);2.2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748500元(大写:柒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2.3目成果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30%,即人民币¥748500元(大写:柒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注:每次合同款项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并应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3、甲方应及时将合同款付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杭州环研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分行拱墅支行营业中心账号:19010101040050258注:提供的开户银行应为乙方基本结算账户。四、乙方团队组成人员性别男女男女女男女女男女女在本项目中担任岗序号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位杨强46项目负责人146项目负责人3404021976082810102刘亚修41项目技术骨干5152241981091544093施军峰40项目技术骨干3307241982082950154高韵秋32项目技术骨干3210881990110603245祝铁琛31其他服务人员330411199106104421·6王光军32其他服务人员3704061990121522187陈晓欧28其他服务人员3303271994061809668章雪梅29其他服务人员3425311993010125439孙国强29其他服务人员45222319930607701110孙笑丽28驻点人员41232619940204032011杨亚奇27驻点人员410482199608159348第4页共8页五、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合同载明服务。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项目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及时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六、技术资料和保密约定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服务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及成果(含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按甲方要求应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上述资料告知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甲方出具最终成果并经甲方审核确认验收通过的或本合同解除、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料及成果移交甲方。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七、考核及成果交付材料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从网络数据安全和服务质量两部分进行。2、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28可分割的部分。项目应在验收时分别提供如下材料:(1)编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等感知设备采集的数据审核报告,每月1期,共12期。(2)每季度进行滨江区50台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等感知设备性能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做好相应记录,并出具季度核查报告。提供整体核查清单一份及4份季度核查报告。(3)污染排放精准潮源:进行本地污染源贡献分析及区域贡献度分析,提供颗粒物及臭氧分析报告一份;(4)开展线下巡查工作,每周不少于三次对线下进行巡查,检查企业或单位不少于15个。提供线下巡查清单一份。(5)制定一套合理完善的区域雾炮洒水作业方案。(6)出具噪声质量监测与评价整体比对报告1份。(7)“工地一码通”平台扬尘及噪声模块操作手册以及场景展示图片资料。(8)提供4台空气质量微型站的出厂检验报告及现场设备安装照片。第5页共8页八、验收1、本合同验收由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乙方应委派专人提供验收所需履行过程及成果材料并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环2、验收标准: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承诺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3、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乙方应当配合进行。茶4、乙方在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内容包括书面验收申请、相关说明、报告等,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组织进行验收考核,乙方应当协助进行。验收结果可以作为甲方付款的考虑依据。5、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存在违反合同相关约定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可中止合同履行,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及延误责任。6、经验收后,乙方服务成果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评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00并可以拒绝支付未支付的款项,乙方已经收取的款项应退还给甲方。九、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4-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不达约定标准情况的,且经过限期整改/纠正但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第6页共8页3.5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6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50%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逾期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五。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赔偿甲方损失,违约金为合同报酬总数的50%;4、乙方逾期交付合格产品(服务/工程)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日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5、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服务/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6、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如有)。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合同款的,乙方须一次性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等额违约金;2)甲方还未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第7页共8页行合同。十二、合同中止、终止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四、其他约定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十五、合同的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研科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贰份甲方(公章):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桃环外科皮有限味司地址:杭州市滨花区长河街道长河4351号1号楼5层RA0座510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2022年12月13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