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清洗采购合同公告(张湾区城管执法局2023)



张湾区城管执法局张湾区市移交护栏清洗业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十堰市城区道路护栏清洗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BSY2022-00152
四、项目名称:张湾区市移交护栏清洗业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张湾区城管执法局
2、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37号
3、联系方式:0719-8526886 
4、供应商(乙方):十堰碧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香港街38号香港旺角26-5号
6、联系方式:136357151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护栏清洗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3、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4、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5、合同金额:62.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1-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1-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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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十堰市城区道路护栏清洗服务合同甲方(发包方):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方):十堰碧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市政府批复意见,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现续签2023年道路护栏清洗服务合同。一、项目名称:十堰市城区道路护栏清洗服务二、发包内容甲方将十堰市城区共计17条主次干道处(总长度12249米,总面积13489.4平方米)道路护栏清洗服务业务发包给乙方(详见附件)。在合同期内,因市政建设需要征用、临时占用需要调整乙方作业面积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三、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甲方将护栏清洗业务及相应的经费支付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乙方应按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按标准进行作业。并对人员和设备自身或造成的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法律责任。四、承包经费(一)中标价为62.72571万元。经双方协商承包经费按每平方米46.3元的标准计价,确定为62.5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伍仟元整)。(二)承包经费由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工伤费、安全教育培训费、安全防护、暂住费及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工具材料费、机械台班费、水电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括夏冬工作服、反光衣等)、企业应缴税金、应得利润、应急支出等完成该项目的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三)承包经费按项目进度、检查验收结果和资金到账情况分次核拨。(四)承包经费最终结算价由甲方依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验收考核要求计算并支付给乙方。(五)付款方式1、按季支付,根据每月采购人考核的结果,考核存在问题的给予一定处罚措施,处罚金额从每月承包经费中扣除。2、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应付承包经费开具完税凭证,再由甲方按照区财政程序办理相应付款手续。五、服务质量标准1、护栏两侧及底座干净整洁见本色,无浮尘、无污迹、无小广告、无机动车尾气排放油渍;2、护栏摆放整齐有序,无东倒西歪,护栏上公益广告完好无缺损;3、作业完成后,护栏下地面无脏水、杂物;4、人工作业必须统一着装并配置反光警示背心;车辆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警示灯、提示音乐等:5、作业人员需做好出勤记录,严格按照指定路段作业;车辆作业时应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作业结束后需统一停放在指定地点。六、检查考评办法考核标准根据《十堰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标准》的要求执行。每个问题处罚100元/次。(一)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检查时间:每天早8:30至晚17:30不定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取证。(二)因媒体曝光一次扣款500元、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到位的,一次处罚1000元;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直至解除合同。(三)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问题,被市、区领导点名批评、通报的,一次处罚2000元;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处罚,直至解除合同。七、考评办法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对护栏进行清洗,落实保洁人员福利待遇。同时,甲方按服务质量标准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承诺性条款对乙方的作业质量及保洁人员安全作业、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八、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对乙方的道路护栏清洗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所属保洁工人的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视违规情况,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处罚,直至解除合同。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5、甲方应按照清洗服务质量和检查验收结果计算经费,扣除乙方因检查不合格应扣款后,将经费按期支付给乙方。6、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7、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清洗业务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将按规定扣罚直至单方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服务期内如服务内容有增减,甲方将根据政府审批情况,按照本次成交结果费用单价签订补充协议,据实结算,在合同建设期内,因市政建设需求征用、临时占用需要调整乙方作业面积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9、若本项目被政府纳入市场化管理,则本项目无条件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违约金。(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系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对外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乙方自行提供充足的保洁人员和专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等。3、乙方应负责对所属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正规的劳动关系,并对员工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等教育及负责办理相关保险。若出现员工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劳动纠纷或因履行合同发生第三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5、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6、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包括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安排实际上岗人数和到位车辆、机械设备、保洁人员福利待遇等),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7、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按合同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并完成甲方交办的清洗保洁突击性任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配合协调并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标准。8、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9、特殊情况下遇有重大活动或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乙方除应及时做好管辖地段清洗保洁保障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并根据应急命令决定早到和离岗。10、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暂住证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要求,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法乱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1、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12、乙方必须为所聘任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统一配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反光标识服装、劳保用品,确保统一且规范着装。13、负责提供护栏清洗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和材料。14、乙方负责安排骨干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并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规范作业、交通安全常识、人身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15、乙方负责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1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地**府的有关规定。17、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级别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8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九、承包期限本合同承包期限:从2023年1月7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1、本项目承包期限为12个月。2、本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上一年度作业及考核结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甲方对本条款具有最终决定权。十、合同组成本合同由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十堰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及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或竞争性碳商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5、履约保证金(道路清扫保洁考核质量保证金)6、承诺书十一、违约责任(一)乙方未能履行以上义务,未遵守《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服务内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约行为的情节轻重,作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作业经费或履约保证金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够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补偿。(三)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连续3个月出现月评分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三)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因此产生的律师代理费用。十二、验收移交(一)在合同终止前十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移交验收申请。(二)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全部护栏清洗业务及时移交甲方。十三、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十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终止(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根据《十堰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不符合相关规定需终止合同的。3、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擅自将合同转包给第三者。(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投标文件》承诺项目未落实到位的,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4、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甲方环卫体制改革或政府行为导致该合同不能实际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5、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十五、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在采购方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十六、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印章)甲方:(印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2023.1.13签订时间:2签订时间:2023.1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护栏清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