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



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
Z320682220060(DY008)-1

合同名称
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320682220060(DY008)

项目名称
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0513-87199586 供应商(乙方):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 联系方式:13861923866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2400000元 合同金额:324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

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合同.pdf
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合同.pdf

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合同甲方: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江苏政府采购网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相关事项协商的结果,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和地点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甲乙双方对保安员实行双重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保安人员在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上履行保安服务义务。服务地点:行政中心、市民中心、档案馆、科技馆、规划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人武部、综治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廉政谈话中心。第二条:甲方义务1.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单位职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员履行保安岗位职责。建立每月一次的协商制度,向乙方反馈保安岗位职责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处置。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保安员的办公用品和必要的保安、通讯器材,并为在岗保安员提供早、午餐。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4.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可经双方协商解决,保安员在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内与职工发生纠纷,责任在甲方职工的,由甲方负责处理。5.甲方对保安员在执勤和抢险救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视情给予奖励。保安员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过程中,所造成的伤、残、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给予道义上的适当救助。第三条:乙方义务1.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岗位人数180名,(其中行政中心68人、市民服务中心26人、档案馆16人、文化广场五馆45人,人武部4人,综治中心5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8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4人、廉政谈话中心4人)承担以下保安执勤任务。(1)门卫服务(含来客登记衔接、协助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2)巡逻服务(上午、下午、上半夜、下半夜各一次。);(3)消防和楼宇的监控服务;(4)出入和停放在行政中心、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及文化广场等场所的内外车辆秩序管理;(5)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销号工作;(6)其他需要承担的应急任务和夜间特殊任务;(7)协助做好节能降耗及相关创建工作。2.乙方向甲方派驻的保安员素质要求: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综合素质达标的保安员到甲方担负安保服务,并根据甲方保安服务特点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技能培训;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的选拨和调配必须征得甲方审核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3.保安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在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案发现场的同时,协助甲方和公安机关对各类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4.在甲方区域内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巡查,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作出临时处置并迅速报告甲方领导。5.为保安员办理法定保险,并负责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等。6.加强对保安员的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7.工作中产生的矛盾,责任在保安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8.在工作中确因保安员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失窃和事故损失),经***门、安监部门现场勘查确认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其中财会室现金赔偿不超过公安、金融部门给其规定的过夜现金限额标准,甲方办公室的书橱、办公桌内不得存放现金,物资损失乙方赔偿一半以上的损失。合同期内赔偿总额不超过年服务费总额的10%。9.乙方将全年保安服务费90%用于人工工资、五险—金、福利及人员服装装备等,10%为管理费。合同期内,如有政策性工资、保险等费用调整,乙方须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到位,合同期内甲方不再另行追加费用,并接受年度审计。第四条:协商条款V为了提高乙方的服务效能,更好的提升岗位工作效率,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即市行政中心北、东、西三个大门实施智能化人车分离识别系统施工改造,设备施工维保等费用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按照审计结果为准。该费用列入三年保安服务费装备等成本内,乙方聘请第三方专业设计施工方案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并按国企规定程序验收,甲方可派员一并参加。确保该项小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甲方管理考核乙方的重要依据。第五条:协议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安保合同一年一签,共续签三年。第六条:收费标准与结算方式:1.收费标准:按每人每月5000元人民币计算,年计算方式5000元/人×12月×180人=10800000元整;本合同每年服务费为壹仟零捌拾万元整(¥10800000.00)。三年共计叁任贰佰肆拾万元整(¥32400000.00)2.支付方式:按季支付服务费,每季底由乙方提出保安员费用支出明细账,经甲方审核确认,按标准据实结算给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时汇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市北门支行,帐号:320016472600525009453.涉及甲方要求保安员加班的费用,由甲方在加班结束时起一周内支付给乙方。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及违约责任:1.以上协议双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须向另一方罚付服务费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2.甲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的除按照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逾期金额向乙方支付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3.甲方不得指派保安员从事违法活动,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违法活动的指派。4.若一方因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或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5.甲乙双方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如皋市人民法院裁决。第八条:附件1:保安服务月考核细则,由甲方每月对安保中队服事务情况考核;附件2:保安队员考核细则,由甲方每季度按细则对安保队员进行考核。该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附则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经双方单68位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0682112300表:签字代表:代年1月/日682qmm附件1保安服务月考核细则年月日考核单位:如皋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内容分值得分服务目标完善保安服务体系,确保车辆停放有序、无盗窃案件、无消防责任事情况10故、无集体上访堵门现象。(10分)1、监控值班人员保持良好值班状态,发现可疑情况随时通报;2安全防范2、值班人员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3(10分)3、加强监控系统的维护测试,发现故障及时报修;34、详细做好值班记录,有备待查;21、严把进出关,既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又防止闲杂人员混入;32、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验证快速、便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3安保保卫3、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和进出物资的查验工作,严格出入管理;3(20分)4、加强两个附楼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闯入领导班子办公室;55、加强行政中心的巡查,防止出现失窃现象;36、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做好消防工作。31、车辆进入中心必须凭通行证,不得随意放进无证车辆;52、车辆进入行政中心,保安统一引导,停放指定地点;4车辆管理3、提醒车辆进入中心慢行,不得随意停放主干道或道路转弯处;5(20分)4、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保持车头一致,统一整齐停放;35、非机动车做到摆放整齐。31、遇有大型集体上访,保安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协助公安做好疏导6工作;集体上访2、遇有大型集体上访堵门事件,保安员要服从指挥,与信访、公安等8(20分)工作人员一起保证大门畅通;3、对个别上访群众,做好首接工作,引导他们去信访或者主管部门反6映情况。重要任务保障按照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工作到位,保障重大活动圆满完成。20(20分)合计100注: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上为良好;8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85分为不合格,每分扣款100元,同时对乙方提出警示,一年内累计两个季度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释除合同。安保科负责人:分管领导:附件2驻行政中心安保中队保安员考核细则根据安保合同第八条约定,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每季度按保安服务考核细则,对驻行政中心保安中队安保人员进行履职考核。具体方案如下:一、安保服务费明细行政中心、市民中心、档案馆、科技馆、规划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人武部、综治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廉政谈话中心。安保服务费合计:1080万元/年。二、考核办法依据保安员考核细则,对驻行政中心全体保安员季度安保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费来源:由保安公司按照保安服务合同人数总额每人提取每月200元进行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约需经费432000元)。考核奖发放:考核结果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领导共同审批后,由乙方按季度发放到位。三、考核目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考核细则对全体保安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在执勤和抢险救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视情给予奖励。行政中心保安中队加强对保安员的教育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要求保安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履职,文明执勤。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作出临时处置并迅速报告。四、考核细则行政中心保安中队考核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考核积分10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考核积分10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考核积分100分2饮酒后上岗或在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3参与赌博;非法、恶意借贷;4挪用、侵占公私财物;5泄露行政中心秘密、机密;一票否决项1在执勤中非法拘禁、非法搜身;6对正常工作要求推诱、横蛮、刁难,索要礼品,因工作失职或态度恶劣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7当月累计迟到3次或无故旷工1天联系不上未能说明原因的;8其他违反《员工手册》A类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仪容仪表1不按规定着装、混穿,各种标记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仪表不整洁,扣2-10分;仪容仪表2蓄发、留胡须、戴首饰的,扣2-10分;内务卫生1值班室内外卫生脏、乱、差的,扣2-5分;内务卫生2值班室物品摆放混乱无序,扣2-5分;2未经同意私自调班的,扣5分;请假不按时归队的,扣10分;考勤1不按时上下班,退到、早退的30分钟以内的,扣5分;考勤3每月事假超3天的,每超过一天扣除5分;每月事假满五天的,扣除当月考勤积分;考勤4病假超过半个月的,扣除当月考勤积分;2在执勤期间做私活、打牌、下棋、看书报的、看电视,玩手机,扣2分;3打腾睡,扣5分;睡岗,扣10分;4在执勤期间串岗、脱岗的,扣5分-10分;遵章守纪未经批准,因私使用办公场所有损耗设备的,扣2分;有意损坏办公场所财物、值班设备、器具的,扣5分;擅自进入办公场所内部的,扣5分;5私自将外来人员留在岗位过夜的,扣5分;6生活作风不良、乱搞两性关系的扣10分;7在禁烟区吸烟的,扣5分;8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违规驾驶机动车的,扣5-10分;9无故不参加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队会议或集体活动的,扣5分;10其他违反《员工手册》C类情形的扣除5分;2不按规定立岗的,扣2分;未按规定对进出门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查的,扣2分;造成后果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3未登记来信来函等邮件或寄存物品,不按时送报或少报、漏物的,扣5分,造成的后果按价赔偿。信件丢失的,扣10分;在岗履职1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扣10分;4违反交接班制度、工作马虎的,扣2分;交接班不交待当班情况,或交班后还遗留在班时应完成而没完成的事项的,扣3分;5执勤中不按时巡查的,扣2分;6值班时态度不好,对待来客不讲礼貌的,扣2分;工作态度恶劣、无理取闹,扣5分;骂人、打人,扣5-10分;服务中心司0478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抽查队列情况,明显不达标,扣2分;9遇各级查岗不主动应岗的,不记录的,扣2分;7对安全系统发出警报不及时处理的,扣5分;发生可以通过对安全系统的查看处理的情况而没有查看和处理的,扣5分;10不服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分队分配临时执勤任务的,扣5分:11未按要求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未造成后果的,扣5分;12中队长,分队长(驻点召集人)管理职责不到位、考核执行不到位的扣5分13中队长、分队长所管辖片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扣5-10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