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协审机构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
一、合同编号: gzxfzd-xsjg-005
二、合同名称: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协审机构(造价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GZXS-2022-024
四、项目名称: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协审机构(造价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198号
联系方式:0851-83990053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颂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同伙)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1号
联系方式:010-536520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部分支大队经济责任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乙方在承接甲方委托的审计事项中必须满足以下规范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3.《基本建设审计管理规定》;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审计工作规定(试行)》;5.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贵州省消防总队下达的有关基本建设、装备物资采购、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规定;6.在项目履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规定有最新的标准或规范,执行新的标准或规范。二、其他要求1.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2.在甲方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项目预算审计:100万元以下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500万元以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7.6640万元
合同金额: 27.664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11-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1-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F包.pdf
F包.pdf
F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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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GZXFSJ-2022-05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协审机构(造价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一F包:部分支大队经济责任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协议书甲方:(采购人全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乙方:(供应商全称)北京中颂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签订时间:2022年11月2日1/14审计委托协议书甲方:(采购人全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乙方:(供应商全称)北京中颂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甲、乙双方根据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协审机构(造价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交易编号:P5201022022000018)的公开招标结果,乙方为本项目的合法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真诚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经友好协商,具体内容经由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特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采购文件所注明的F包:部分支大队经济责任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包含以下内容:(1)贵阳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2)黔南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3)黔东南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4)黔西南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5)六盘水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6)毕节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7)训练与保障支队财务收支审计,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失效。2/14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必须的业务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程配套的设计图纸、预算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变更签证、验收资料、监理日志、结算资料等),作为乙方进行各项审计咨询服务的初始依据。2.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以此确保各项审计咨询服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审计咨询服务费用。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审计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复核和复查。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审计服务享受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6.甲方认为乙方确定的项目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介绍情况不符、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若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纳入黑名单、扣缴履约保证金,五年内不得参加全省消防队伍的审计咨询服务。7.若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违背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或在咨询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项,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拒绝支付审计服务费,终止合同协议,以后无资格参与全省消防队伍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任命胡晓伟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乙方团队人员的数量为20人(服务团队名单见附件1)。根据项目特点委派符合相关要求的造价工程师开展工作。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派配合甲方工作的乙方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审计咨询服务工作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作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5日向甲方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3.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至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账户,待服务期届满后不加算银行存款利率退还乙方。4.在合同签订前,咨询人应将下列资料提交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审计部门备案①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状况等;②营业执照、中介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③从业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和后续教育证明复印件;④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复印件;3/145其他委托人需要提交的材料;违法违约、不良从业记录等信用评价情况的报告,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承诺。5.乙方应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将审计重点、审计工作安排、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解决,有责任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在规定的时限内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甲方项目管理、采购管理存在问题、内部控制制度等存在缺陷,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审计结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规定。参与甲方委派的预算审核工作时,乙方形成审计实施方案后报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要对项目资金来源及保障情况进行复核;要对预算文件的价格来源进行核定,通过历史交易价格、网上询价、部消防局装备采购信息价、电话询价等方式进行市场询价,并出具询价记录单,确保预算审核结果的合理性。必要时也要对采购项目参数编制的合理性进行复核。预算审核出具后,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提交的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意见。6.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及资料数据,有关资料按类别分装成册妥善保管,工作完成后及时移交给甲方。7.乙方有责任按合同所规定的时间,为甲方提供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审计咨询服务事项。8.乙方对受委托工作范围内有关合同纠纷和造价纠纷等问题,依据有关国家规定予以解释,并向甲方提供地方性相关法规咨询服务。9.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工作,并确保在受托服务范围内的各种数据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10.乙方不得擅自与被审计单位或个人串通,损害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利益,有向第三方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第三方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合实际的承诺。11.甲方须办理单位其他事宜时乙方有义务积极地配合甲方办理。1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贵州省消防总队相关管理规定。若有违反按情况处理,按造成的影响或损失情况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并保留法律追究责任权力。13.乙方办理委托审计事项,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并将回避的事由及时告知委托人:①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之间有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②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4/14③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业务公平公正的。④甲方有权根据上述情形或其他应回避的事项决定地方协审机构审计人员是否回避。14.乙方应遵守的总队制定的有关审计纪律,应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章办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八不准”:①不准安排或者接受由审计对象和相关单位、个人承担审计期间的住宿、餐饮、差旅等费用,或者在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费用;②不准接受或者变相接受审计对象和相关单位、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者以任何名义占用、索取审计对象和相关单位、个人的财物;③不准参加审计对象和相关单位、个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④不准向审计对象和相关单位、个人推销商品或者介绍业务;5不准利用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掌握的审计对象以及相关单位有关信息谋取利益;不准纵容、默许、授意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向审计对象和相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不准接受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审计对象和相关单位、个人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15.业务委托时,乙方接到甲方指令4小时内派专人上门领取相关审计资料,并填写资料移交清单,审核过程中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审计文书格式开展工作,并履行内部复核程序,审核初步意见(征求意见稿)报经甲方同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意见)。16.乙方审计人员发现审计项目存在的管理漏洞、资金浪费、违规操作等重大事项或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若在乙方出具审计咨询服务成果后,发生争议或出现问题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与相关单位进行取证和对接。17.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对审计工作范围进行调整。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调整,并保证不会因该调整而要求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审计费用之外支付任何其他额外费用。18.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已经确定的项目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协议并扣除30%的履约保证金。第五条服务质量要求(一)乙方在承接甲方委托的审计事项中必须满足以下规范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5/143.《基本建设审计管理规定》;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审计工作规定(试行)》;5.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贵州省消防总队下达的有关基本建设、装备物资采购、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规定;6.在项目履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规定有最新的标准或规范,执行新的标准或规范。(二)其他要求1.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2.在甲方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项目预算审计:100万元以下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项目,15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万元以上项目,视项目复杂程度,2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审计:100万元以下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项目,6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万元以上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3.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服务、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其违反的政策法规,及时上报,不得满报、漏报及擅自处理;4.根据项目特点及审计组的安排,每个审计组组员不得少于2名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备造价工程师以上执业经验。第六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根据采购清单中审计费拦标价下浮5.00%,(大写)贰拾柒万陆任陆佰肆拾元整,(小写)¥:276640.00元。(据实结算后咨询服务收费金额按标准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2.乙方经甲方受托完成每个单位审计任务后,提交的审计成果报告资料及电子版文档,经甲方认可后,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明细报价清单支付审计费用,乙方将统计后的工作完成情况清单、付款申请及开具的正规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支付。3.乙方派员参与甲方工作的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4.甲方有权按照总队的统一部署及预算调整情况对本合同所列审计项目增加或删减的权利,对本合同之外新增审计项目及工作量的,咨询服务金额按照本合同收费标准协商后确定。5.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指定收款账号:110941066110501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6/14户名:北京中颂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6.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合同的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乙方28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1)因乙方造价工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2)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甲方28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造价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或者相关费用的。(3)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第八条违约责任1.无故拒绝承接审计项目的,视为违约,单次扣除违约金1000元,违约次数达两次的,终止本协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2.在相关单位送齐审计所需资料的基础上,咨询人逾期未提交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咨询结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视为违约,违约金500元/天,在审计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乙方出具的审计成果存在重大偏差或被上级或其他审计部门复审存在10%以上偏差的,从扣除保证金或审计费用中扣除偏差金额,直至解除合同。4.在委托审计实施过程中,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采取终止委托合同、拒绝支付审计费用、扣除全部审计质量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向地方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①未按甲方要求实施审计或提供审计(审核)报告、审计工作不规范、审计结论避重就轻,且拒绝纠正的或者审计工作质量考核不合格;②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③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④未按要求完成受托审计任务或审计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5提供的审计(审核)报告存在严重失实、结论意见不准确,且拒绝重新审计或纠正的。拒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指导;①有弄虚作假、串通作、泄露秘密国家、单位秘密的行为;7/14⑧未经甲方审计部门同意,单独与被审计单位联系或擅自修改审计结论的;9违反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八不准”中的任一条款的;①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第九条保密事项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条款,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资料,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2.乙方未甲方允许,不得将审计咨询服务结果复制、转移或透漏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3.乙方负责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过程记录、审计会议记录等审计过程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为5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审计过程档案复制、转移给第三方,合同期限届满后有关涉及甲方的文档一律删除。第十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8/14甲方: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乙方:北京中颂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王联系电话:00851-83990032联系电话:010-53652002联系地址:贵阳市沙冲南路198号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1号户名: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户名:北京中颂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账号:2402002609026700626账号:11094106611050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中西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日期:2022.1.日期:2022、11,22.9/14附件1服务团队名单职务姓名职称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职称)证书证号擅长专业备注项目负责人王丰华中级会计师证书15年注册会计师证书、中级会计师证书411600120024、0926130100011审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十年以上项目组成员(主任会计师)李广彬116年注册会计师证书110003700003审计项目组成员高怀宇/13年注册会计师证书430101370002审计项目组成员范伟红133年注册会计师证书、保密培训证书JMA72120212710038、110101360363审计项目组成员吴健中级审计师14年中级审计师证书11825295106048审计项目组成员(部门经理)胡晓伟高级会计师5年高级会计师证书、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证书、保密培训证书ZGB19020179、JMA22120200110066审计项目组成员朱君君中级会计师5年高级会计师证书、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证书、保密培训证书Z202011530431、JMA72120212410107审计项目组成员苏冬冬中级会计师6年高级会计师证书、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证书、保密培训证书11911455103889JMA72120212410115审计项目组成员张永泽高级会计师9年高级会计师证书ZGB19020168审计项目组成员王永健高级会计师10年高级会计师证书Z202111520075审计项目组成员石悦明高级会计师20年高级会计师证书Z202111520071审计项目组成员刘运高级会计师23年高级会计师证书鲁111320500524审计项目组成员盛海涛113年注册造价师证书建「造]10110008045审计项目组成员曹立德18年注册造价师证书建[造]1911006962810/14项目组成员刘莹莹16年/项目组成员崔志峰15年/项目组成员任进喜118年/项目组成员边超17年/项目组成员马小萌11年1项目组成员姜雯馨17年11/14附件2审计保密协议甲方: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乙方:北京中颂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乙方受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委托于年月日起选派审计员参加贵州省消防总队对审计项目,乙方因接触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中涉及消防救援队伍秘密事项,特签订保密协议和对相关工作纪律承诺如下:、乙方保证在工作期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不故意接触甲方审计范围以外的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对接触到的单位建制、人员实力、财务数据、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档案、审计发现的问题等,乙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和第三方泄露。、乙方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泄露并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之条款。如泄露秘密愿承担法律责任。三、乙方保证在工作期间遵守甲方各项保密规定,不私自在现场摄像、照相、录音等。四、乙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在违反保密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接触国家秘密的资格,直至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乙方派驻的审计员服从审计组的统一管理,不随意脱离审计组,审计期间严格遵守贵州省消防总队内部就餐、住宿等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需12/14向审计组组长请假。六、保密协议中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七、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甲方签字(法人或授权代理人):乙方签字(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王华20021年1月22日2022年11月22日13/14附件3配合参与审计工作一览表1贵阳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采购类对下审计41990.002黔南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采购类对下审计41990.003黔东南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采购类对下审计41990.00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审计类别暂定送审金额暂定审计费用(元)4黔西南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采购类对下审计41990.005六盘水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采购类对下审计41990.006毕节支队机关财务收支审计及所辖1个大队审计督导,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每个大队按7个工作日计算采购类对下审计41990.007训练与保障支队财务收支审计,每个支队按10个工作日计算,采购类对下审计24700.00合计276640.0014/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协审机构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