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3)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2023年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服务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CQS22C01682-01
二、合同名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2023年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QS22C01682
四、项目名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2023年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渝北区
联系方式:47277847
供应商(乙方):重庆市江津区鸿鹄护渔志愿队
地址:江津区油溪镇康复街26号附2号
联系方式:189832119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水域巡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长江干流川渝交界处至江津区地维长江大桥)开展水域巡护。及时劝阻制止、报告违禁捕捞垂钓、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等危害保护区水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情况;跟踪监督在保护区开展的科研、建设和放流等经批准的人为活动;并对在水域巡护中发现的受伤鱼类及时进行救护。
主要标的数量:250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1.4967
合同金额:¥787417.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内的水域及岸线,即:江津区地维大桥至江津区石蟆镇羊石社区沙溪口(江津与合江县交界处)。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1-1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1-10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2023年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服务合同.pdf2023年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服务合同.pdf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2023年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服务合同甲方: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乙方:重庆市江津区鸿鸽护渔志愿队根据《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2023年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服务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的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范围: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内的水域及岸线,即:江津区地维大桥至江津区石蝶镇羊石社区沙溪口(江津区与合江县交界处)。二、期限: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三、内容:(一)宣传介绍自然保护区管理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自然保护区的基本简况、主要保护对象以及保护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等。(二)对发生的以下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相关部门。1.电鱼、毒鱼、炸鱼、捕鱼、垂钓,扎巢采卵和挖沙采1/7石,以及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等行为;2.毁损保护设施,岸线乱占、河道乱建,污水直排、乱排和偷排,倾倒垃圾,消落带耕作,洗衣、烧烤等行为;3.未经批准开展的河道清理整治、岸线利用、科研科考、增殖放流等行为;4.未经批准开展的其他人类活动。(三)对可能影响保护区水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以下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报告相关部门。1.已批准的岸线利用项目的建设施工情况;2.已批准的涉水工程、排污口、取水口等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3.经批准,临时进入保护区开展活动的单位或人员的活动情况;4.可能影响保护区水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其它情况。(四)在巡护中或接到报告后,按照《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野生动物救护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和要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级别和受伤害程度,进行现场救护或运至收容救护中心进一步救护、治疗、暂养等,经暂养观察确认动物活动正常后,进行生物学指标测量,并佩戴标志后释放或用于科研(鲸鱼类需经专业人员鉴定后处理)。形成完善的鱼类救护记录,并将记录、照片、视频等2/7归档,年底提交救护情况报告。(五)完成市、区、镇(街)交办的其它工作。四、要求:(一)频次:巡护次数不低于200次,巡护人次不低于800人次,巡护里程不低于25000公里。(二)重点:鱼类繁殖高峰期2-6月,以产卵场为巡护重点;鱼类育肥期7-10月以索饵场为巡护重点;鱼类越冬期11-1月,以越冬场为巡护重点。a山、/(三)记录:1.建立水域巡护台账,真实准确的记录巡护工作开展的时间、地域、具体参加人员、出动的船艇数量、船艇编号及巡护里程、巡护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方式等情况。2.建立巡护救护工作日志,巡护人员真实记录本人工作履职情况。3.建立水域巡护发现渔具、渔获物处置台账,真实记录巡护及处置情况。4.建立救护台账,真实记录鱼类救护的救护时间、地点、50038救护物种、救护数量、处理情况等。5.建立人类活动监督情况台账,详细记录涉保护区的人类活动情况。3/76.建立水域巡护宣传工作、安全管理台账,记录宣传方式、宣传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5.记录中应有反映巡护、救护情况的照片、影像和定位等资料。(四)报告:1.次月上旬,巡护单位书面向管理处报告上一月巡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将相关巡护资料整理成册交管理处存档。2.季、半年、全年,巡护单位向管理处报送书面总结。五、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随时了解、检查、督促乙方按时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二)甲方有权根据巡护救护工作需要,对乙方巡护工作人员进行临时工作调配安排的权利,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的临时工作安排。(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工作内容的情况下,有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甲方应按照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四)乙方应独立负责开展水域巡护救护的工作安全,制定巡护救护工作安全预案,严格落实巡护救护工作安全措施,为每个巡护人员购买80-10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甲方4/7将不定期对乙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五)乙方应在确保巡护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各项巡护救护工作,不得实施有可能造成行为人安全的围追拦截等行为。(六)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巡护记录、台账等所有巡护救护资料;乙方应加强典情管控,不得引发负面典情事件。六、服务合同金额、支付时间(一)本合同服务金额为787417元(大写:柒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柒元整)。本服务金额包含乙方开展巡护及救护工作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和税费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本合同服务金额。(二)本合同服务金额实行分阶段支付。本次合同签订完成后甲方先期支付187417元(大写:壹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柒元整)。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巡护救护工作并按时提交巡护救护成果资料的基础上,经甲方验收确认达到鸿鸽约定要求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分别于4月10日前、Z7月10日前、10月10日前和12月20日前支付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20?212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均须支付守约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5/7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八、其它约定(一)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巡护船艇和船员、符合《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巡护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巡护人员条件的巡护人员名单和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安全预案、安全措施等报甲方备案并启动巡护救护工作。(三)本合同金额为乙方开展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工作的所有费用,若乙方在巡护期间发生船艇、巡护人员、行为人等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医疗费用和伤害赔(补)偿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四)与本合同相关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与本合同具有相关法律效力。(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6/7甲方: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乙方: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鸿鸽护渔志愿队法定代表人:m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15778736001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23年1月10日签订日期:2023年1月1日日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域巡护和鱼类救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