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 视频脑电图仪 儿童视觉神经采集分析仪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2001629-1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629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联系方式:028-69515723
供应商(乙方):成都童义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晋阳路184号金雁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824422704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视频脑电图仪(一)
1(台)
¥524,000.00
¥524,000.00
TREX HD

2
视频脑电图仪(二)
1(台)
¥831,100.00
¥831,100.00
TREX HD

3
儿童视觉神经采集分析仪
1(台)
¥543,000.00
¥543,000.00
Tobii Pro Spectrum 600

4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1(台)
¥674,900.00
¥674,900.00
MEB-2312C

合同金额: 2,57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合同.pdf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合同.pdf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
2023年02月01日

医疗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1004507520821法定代表人:陈勇联系方式:028-6951572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供应商(乙方):成都童义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BRTJM36K法定代表人:冯金成联系方式:15184455136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184号金雁大厦10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5101012022001629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万元)(万元)指定送货地点1视频脑电图仪(一)内特斯医疗系统DBA艾泰克有限公司加拿大艾泰克TREXHD1台52.452.4营门口院区2视频脑电图仪(二)内特斯医疗系统DBA艾泰克有限公司加拿大艾泰克TREXHD1台83.1183.11营门口院区1/103儿童视觉神经采集分析仪TobiiTechnologyABTechnology瑞典TobiiABTobiiProSpectrum6001台54.354.3营门口院区4肌电图诱发电位仪日本光电工业株式会社日本光电MEB-2312C1台67.4967.49营门口院区合计:¥2,573,000.00(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合计:¥2,573,000.00(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合计:¥2,573,000.00(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合计:¥2,573,000.00(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合计:¥2,573,000.00(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合计:¥2,573,000.00(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合计:¥2,573,000.00(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合计:¥2,573,000.00(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合计:¥2,573,000.00(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以上列表中内容与乙方的《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注:以上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环节产生的,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一切含税费用。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一)《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128650.00(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陆百伍拾元整)。乙方逾期或未支付的,甲方有权重新确定供应商。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账号:7413110183100000111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金牛支行纳税人识别号:125101004507520821(二)如乙方无违约情形,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内全部设备最终验收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请款说明》后10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即:128,650.00(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陆百伍拾元整);如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出现违约行为或下列情形,甲方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款,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补,且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三)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况:1.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验收前的各项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送货、是否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并考核、是否出具维保合同或质保承诺函复印件以及违反其他2/10合同约定等;2.最终验收判定为不合格。三、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2573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含税);该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环节产生的,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一切含税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四、质量及服务要求(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设备(含零部件、配件等),设备应符合未经使用、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权属清楚、未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等要求。(二)设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三)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设备质量、生产进度等相关事宜。(四)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五)乙方须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在同品牌同型号的情况下,合同清单内任一产品单价,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价格不高于全国范围内同级公立医院采购平均价。如发现高于平均价,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土倍差额。(六)乙方须负责提供的设备与甲方院内信息系统的接口工作,如因接口需要第三方配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七)乙方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口产品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生物信息保密承诺函,关外进口产品须在交货时提供报关单。五、交货及验收(一)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土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如因甲方场地条件不满足而无法安装,3/10则收货时间相应顺延。(二)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设备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当日,双方办理收货手续时,乙方应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依据设备装箱清单、检验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由双方共同开箱检验。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乙方须在叁日内无偿更换、补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办理收货手续后,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毁坏灭失责任由甲方承担。2.设备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使用后,进入六十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调试,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七日内完成验收。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内全部设备最终验收全部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4.试用期期间,设备经乙方三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甲方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设备而须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三土的违约赔偿金给甲方,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三)乙方交付的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设备、数量和规格等要求,乙方工程师应与甲方使用人员对照投标文件参数响应情况逐一核实确认,并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四)甲方的验收应当认定甲方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并不代表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并不免除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因产品的内在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仍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4/10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五)乙方应将所提供设备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设备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负责补齐,逾期未补齐的,视为设备逾期交付,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六)凡在国家计量检定、校准规程范围内的医疗设备,乙方应进行首次检测或校准,经计量技术监督授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甲方,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未经检测合格的设备甲方不予验收。(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给代理公司或销售公司的授权书S等证明文件,乙方应在交货时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原件。(八)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三年质保服务的承诺函,如为第三方公司提供质保服务,需同时提供乙方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维保合同或其它证明资料。专行(九)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18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通知》(成财采[2021]61号)执行。六、付款方式(一)结算方式:本合同所约定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整批设备安装、调试且最终验收全部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的合同款。即:¥2573,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公司(二)乙方未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存在其它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三)乙方收款账号:636986133户名:成都童义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荷花池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7MABRTJM36K乙方如拟变更上述收款账号,应在甲方的汇款日期届满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5/10甲方,否则因乙方未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四)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5101004507520821地址、电话: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028-69515714开户行及账号:中信银行成都金牛支行7413110183100000111七、质量保修期本合同设备整机质量保修期为三年,自设备质量最终验收全部合格之日起计算。八、售后服务(一)专用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并列出清单与价格,该价格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二)备件送达期限:乙方应保证国内不超过七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进口配件送达时间不超过二十天。(三)终身零配件供应:乙方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至少持续供应土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四)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乙方应派工程师现场对甲方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对甲方的技术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基本组成与工作原理,正确的操作使用方法,日常的维护保养,常见故障的排除以及易损件耗材的更换等。(五)设备每满半年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满一年进行一次仪器校准及性能验证,并提供加盖鲜章的维护保养单。质保期内,所有产品实现技术服务免费、维修免费,系统终生免费重装、升级。(六)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二小时内应作出维修响应,乙方维修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八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如维修无法立即解决故障,乙方应在当日提供替代机器或配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按时做出响应,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6/10乙方无法解决且无法提供替代机器或配件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提供安装、调试、维修和操作所需技术文件的复印件,并提供设备安装的规划设计说明,包括运行使用的环境要求、设备安装地基图等。(八)质量保修期内,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经连续三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在甲方要求时限内更换相同型号设备。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设备而须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赔偿金,且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九)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急于履行上述售后服务义务,每逾期三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万分之六的违约金,逾期达五日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此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土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十)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若负责人或工程师联系方式有变动,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质保负责人姓名:罗怡欣;电话:18244227049设备原厂维修工程师姓名:张发船(视频脑电图仪);电话:13883188685罗程(儿童视觉神经采集分析仪);电话:15928857374李柏明(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电话:13982154026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18244227049(十一)保修期外为终身维护,乙方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设备故障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上门费等在内的其他费用。九、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的,甲方应偿付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7/102.因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导致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但是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迟延或拒绝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3.若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在乙方提供有效证明的前提下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设备与其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符或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2.乙方不能交付设备或逾期交付设备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设备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十天,乙方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且货款按照百分之六年计算利息。3.乙方设备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设备,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设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给甲方并承担上述鉴定费用等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4.乙方保证本合同设备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设备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设备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设备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土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本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此外甲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8/107.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件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十、争议解决办法(一)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应向甲方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依据补充合同。(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若委托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必须持有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印的委托授权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简行科技有A科技有限公甲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7方:成都童文医疗科司陈身法定代表人的满的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T95101060403453月18日2023年1月18日9/10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分项报价明细设备名称序号内容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万元)2工作站DELL7090SFF1中国戴尔0.60324英寸液晶显示器DELLSE2423DS1中国戴尔0.1视频脑电图仪(一)1视频脑电图仪(一)TREXHD1加拿大艾泰克10.74视频系统/1加拿大艾泰克105激光彩色打印机奔图CP11001中国奔图1.006放大器TREXHD1加拿大艾泰克30.00224英寸液晶显示器DELLSE2423DS1中国戴尔0.13工作站DELL7090SFF1中国戴尔0.6视频脑电图仪(二)1视频脑电图仪(二)TREXHD1加拿大艾泰克10.74视频系统(配置2个无线便携摄像头)/1加拿大艾泰克10.715激光彩色打印机奔图CP11001中国奔图1.006放大器TREXHD2加拿大艾泰克30.001儿童视觉神经采集分析仪TobiiProSpectrum6001瑞典TobiiTechnologyAB54.32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Precision3450SFF0011中国戴尔0.60肌电图诱发电位仪1肌电图诱发电位仪MEB-2312C1日本光电43.00肌电图诱发电位仪3液晶显示器E2422H1中国戴尔0.09肌电图诱发电位仪4肌电放大器JB-212B1日本光电20.00肌电图诱发电位仪5原厂专用隔离电源单元SM-930AK1日本光电3.80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 视频脑电图仪 儿童视觉神经采集分析仪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