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娜允镇人民政府2023)
孟连县美丽县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小型消防站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800202220425001
招标项目名称:
孟连县美丽县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小型消防站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220425001001
标段名称:
孟连县美丽县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小型消防站
招标人: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娜允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云南佳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348.985742
中标工期:
120
项目经理/总监:
代小勇
合同公示日期:
2023-02-07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古城消防二期合同.pdf古城消防二期合同.pdf
2022-12-26 17:02:3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孟连族拉枯族族自治县娜允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佳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孟连县美丽县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小型消防站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孟连县美丽县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小型消防站。2.工程地点:孟连县娜允古镇3.资金来源:申请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地**府配套4.工程内容:新建小型消防站,建筑面积680.64平方米,建筑层数二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81.8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5.工程承包范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6日。4月6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_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捌万玖仟佰伍拾柒元肆角贰分(3489857.42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代小勇_。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62年12月日签订。3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孟连族拉枯族族自治县娜允镇人民政府手,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孟连族拉枯族瓦族自治县承包人:云南佳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娜允镇人民政府(公章)(公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532300MA6MXTD263地址: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帕当路34号附1号1幢(农业实验场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6589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879-3011599传真:传真:0879-301159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孟连傣族拉枯族族自治县支行账号:账号:240893010400257245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图纸、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标准和规范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补充条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协议和有关工程洽商、工程变更、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等。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提6供的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永久占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合同工程需要临时占地的范围,包括图纸中可供承包人使用的临时占地范围,以及发包人为实施合同需要的临时占地范围。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2001年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财建[2004]369号、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国家颁布勘察、设计、施工规范标准及相关行业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条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7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共伍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本项目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总计划及各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档报送监理人审批(附电子档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接件后最迟7天内回复(特殊情况下可依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商定交付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2套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项目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8期银行贷款利率付给承包人。(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担。(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索赔承包人相应的损失。(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索赔承包人相应的损失。(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2)承包人人员在工地制造暴力治安事件:(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施工规范;(4)承包人在非发包人原因条件下,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或供货商款项,造成民工或供货商到发包人办公地点索赔或其他影响发包人正常办公的事件。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33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另择第三方完成该部分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2)承包人人员在工地制造暴力治安事件,承包人每次赔偿发包人拾万元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或相关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施工规范,每次赔偿发包人违约金壹任元,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迅速通报发包人,并由承包人全责按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及时恰当处理,如处理不及时或不恰当,为发包人带来不良影响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发包人拾万元违约金损失。(4)承包人在非发包人原因条件下,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或供货商款项,造成民工或供货商到发包人办公地点索赔或其他影响发包人正常办公的事件,承包人每次赔偿发包人伍仟元违约金付全部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16.2.3条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6.2.3条执行。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7.1条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34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8.7条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共选三名争议评审员,双方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双方共同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同通用条款。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35(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工程拨款手续必须由发包方与承包方财务室办理,票据应盖有公司财务章方能生效。2、施工中若发生基础超深或施工图纸变更所导致的工程量增、减部分,以实际增、减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原响应文件的综合单价执行增、减结算。3、在施工期间,若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超出投标书中所填报价格的±10%以外的,超出部分的价差在工程结算时由发包方承担或收益。4、该工程造价中已含主要材料超程运输费,工程竣工结算时不调整。5、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有关资料(资料要有甲、乙双方和监理方签字及照片资料)。6、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办理各种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必须提供完结算所需资料和竣工资料上报,若不按时上交完材料,不予拨付工程款。、门、窗质量要达到国家验收标准。8、工程在施工中,施工方一定要严格按照避雷设施审核意见操作。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36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孟连族拉枯族族自治县娜允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佳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孟连县美丽县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小型消防站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照《建筑法》第62条规定的建筑工程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室外消火栓管网建设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电路改造工程、室外消火栓管网建设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1年: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甲乙双方补充约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6_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孟连傣族拉枯族族自治县承包人:云南佳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娜允镇人民政府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532300MA6MXTD263地址: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帕当路34号附1号1幢(农业实验场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6589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879-3011599传真:传真:0879-301159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孟连傣族拉姑族瓦族自治县支行账号:账号:2240893010400257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