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古发掘采购合同公告(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55657308220223201
二、合同名称: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992022CDY00493
四、项目名称: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358-8220560
供应商(乙方):吕梁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队(吕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31号(博物馆后院)
联系方式:155257558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67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服务要求: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且具备发掘进场条件9个月内完成服务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2.合同金额(元):167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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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11N55657308220223201).pdf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11N55657308220223201).pdf
建设工程所涉文物发掘合同书项目名称:吕梁文物考古发据服务甲方: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吕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3年1月12日甲方: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吕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市福市政府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搞好建设工程所涉文物发掘工作,切实保0060护好地下文物,今由乙方承担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文物发掘范围1、吕梁新区纬二十六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古墓葬,拟发掘面积275平方米。根据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山西省文物局关于离石区纬二十六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古墓葬进行考古发掘的意见》(晋文物函[2022]160号)文件划定。2、吕梁市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项目所涉古墓葬,拟发掘面积800平方米。根据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对吕梁市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地下文化遗存考古发掘的意见》(晋文物函[2022]111号)文件划定。二、文物发掘费用文物考古发掘费中标(含税)价为:人民币1672000元第1页共3页(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贰仟元整。注:如遇重大发现或需要搬迁的还需另行协商。三、工作时间文物发掘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且具备发掘进场条件9个月内完成。因气候经费等原因影响,工期应顺延四、经费结算为保证乙方顺利开展并尽快完成文物发掘工作,经费应在开工之前,合同生效之后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结算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吕梁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吕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4001698608050511152银行行号:105173014018五、对勘探出的古墓葬,甲方负责地方协调,保证发掘工作顺利进展。六、因款项支付、甲方计划变更等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应支付乙方窝工费等损失。七、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进行发掘工作,科学发掘、精准记录,确保发掘质量。田野考古工作结束由省文物局组织专家验收后,向甲方出具第2页共3页《考古工作报告书》。八、发掘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合作,合理安排,尽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把对甲方建设工程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九、乙方有责任对挖掘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如发现情况应立即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指导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如塌方等),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文物保护工作结束,结算完全部经费后自行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经办人:/3Bw经办人:签订日期:2023年1月2日签订地点:吕梁市离石区第3页共3页建设工程所涉文物发掘合同书项目名称: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甲方: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吕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023年月日甲方: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吕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市政府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搞好建设工程所涉文物发掘工作,切实保护好地下文物,今由乙方承担吕梁文物考古发掘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文物发掘范围1、吕梁新区纬二十六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古墓葬,拟发掘面积275平方米。根据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山西省文物局关于离石区纬二十六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古墓葬进行考古发掘的意见》(晋文物函[2022]160号)文件划定。2、吕梁市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项目所涉古墓葬,拟发掘面积800平方米。根据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和《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对吕梁市主城到新区快速路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地下文化遗存考古发掘的意见》(晋文物函[2022]111号)文件划定。二、文物发掘费用文物考古发掘费中标(含税)价为:人民币1672000元第1页共3页(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贰仟元整)。注:如遇重大发现或需要搬迁的还需另行协商。三、工作时间文物发掘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且具备发掘进场条件9个月内完成。因气候经费等原因影响,工期应顺延。四、经费结算为保证乙方顺利开展并尽快完成文物发掘工作,经费应在开工之前,合同生效之后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结算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吕梁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吕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4001698608050511152银行行号:105173014018五、对勘探出的古墓葬,甲方负责地方协调,保证发掘工作顺利进展。六、因款项支付、甲方计划变更等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应支付乙方窝工费等损失。七、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进行发掘工作,科学发掘、精准记录,确保发掘质量。田野考古工作结束由省文物局组织专家验收后,向甲方出具第2页共3页《考古工作报告书》。八、发掘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合作,合理安排,尽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把对甲方建设工程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九、乙方有责任对挖掘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如发现情况应立即告知甲方,如因乙方指导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如塌方等),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文物保护工作结束,结算完全部经费后自行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签订地点:吕梁市离石区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物考古发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