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2023)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2022年警用设备采购项目1批次(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13032022000048

二、合同名称:2022年警用设备采购项目1批次(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13032022000048

四、项目名称:2022年警用设备采购项目1批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167号
联系方式:15881777108
供应商(乙方):成都中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5号
联系方式:138805090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1(项)
¥1,089,300.00
¥1,089,300.00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金额: 1,089,3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玖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08日至2023年01月07日
履约地点:高坪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pdf政府采购合同.pdf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2023年02月10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6P6AF7202130签订地点:公福旧8日。签订时间:2022年12月采购人(甲方):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公局供应商(乙方):成都中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法典》及南充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局高坪区分局2022年警用设备采购项;1批次(次)(项目编号:N5113032022000048)的《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货物备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产地单数位量单价总价1INVS100XH户政专用二合指纹核验仪INVS/因纳伟盛成都因纳伟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64700282002移动警务终端A31Pro/ZTEA2022H/中兴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台4051002040003开普勒智能研判系统V3.0/安数科技深圳市安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套196000960004一体化综合取证分析系统FL-2000.V2/美亚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套14390004390005便携式计算机取证系统DC-8811.V3/美亚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套11800001800006微量生物痕迹发现仪JA-TLF-I/佳安北京佳安华创科技有限公司套1142100142100注11/1总计:小写:¥10893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玖仟叁佰元整、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玖仟叁佰元整,即RMB¥10893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合格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现行质量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每批次货物必须保质保量,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并有相应凭据附件。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乙方应按供货通知单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将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验收前须质检部门进行强检,并以质检部门检测报告为标准作为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交货验收时须提供出厂检测报告。2.验收由中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接到乙方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合格证、用户使用手册、保修卡、检测报告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乙方所提供货物的配件及其它材料必须是所属设备的原厂正品配件或材料,能完全配套所属设备实现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述的全部功能和技术指标,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免费技术培训(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以谈判文件为准),以保证甲方能正常使用所购置的货物,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10%(小写:10893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捌仟玖佰叁拾元整的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85%(小写:925905.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玖佰零伍元整的尾款,余下5%(小写:5446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肆仟肆佰陆拾伍元整)将转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以内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退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等相关资料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以内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质量保证金。2.乙方向甲方提供具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实际发生安装数量以甲方与乙方双方签字交付合格确认数量为准。六、售后服务1.采购人在收货时如发现交付的货物不合格,采购人和供应商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供应商在24小时内完成退换货,退换货相关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甲方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若国家有关关于“三包期”高于前述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余刚电话:189805101693.质保期按货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士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士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土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3.索赔:(1)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将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2)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费用。(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4)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5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在甲方所在地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若在10天内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将按相关政策由采购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备案3.本合同一式七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未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南充市公安局(盖章方:成都中天安防设备区分高坪区分局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单路四段15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世纪城支行账号:账号:22807301040004050电话:电话:13880509051防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充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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