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家具采购合同公告(简阳市中医医院2023)



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专用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2210200000882[2022]00362;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7224330; 3.采购品目:专用家具 ;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法和条件:(1)采购人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成交供应商票据凭证资料后的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三十。(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剩余部分。(3)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收费1.5%,100万-500万收费1.1%),(若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8.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采购预算:1000000元;最高限价:970000元; 10.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共计108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71家。 11.本项目结果确定日期:2023年2月15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21号
联系方式:028-2722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
联系方式:028-87466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28-87466726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2月15日

相关附件:

(售卖版)谈判-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1221.pdf
(售卖版)谈判-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1221.pdf

重新确定采购结果的请示.pdf
重新确定采购结果的请示.pdf

中标放弃函(森木阁).pdf
中标放弃函(森木阁).pdf

重新确定采购结果复函.pdf
重新确定采购结果复函.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项目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采购人:简阳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2年12月重要提醒致各位供应商: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如有必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各位供应商如实承诺!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温馨提示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简阳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2.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3.采购人:简阳市中医医院。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000000元,备案编号:51018522210200000882[2022]00362。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3.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供应商。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在线获取4、采购文件售价:0元。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址: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起止时间:2023年1月3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可搭乘地铁1号线天府三街站下)开标室;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4.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10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九、谈判地点: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可搭乘地铁1号线天府三街站下)开标厅。十、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简阳市中医医院地址: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21号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28-27222458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邮编:610000项目事项电话及联系人:028-87466726(邱女士)联系邮箱:907141445@qq.com十二、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成交(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000000元;最高限价:970000元;单价限价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无效响应处理。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予以认定处理。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处理方式一、小微企业二、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谈判文件格式)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3.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谈判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9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028-87466726。10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028-87466726。11成交通知书领取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028-8746672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或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1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028-8746672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邮编:610000。13供应商质疑1.对谈判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时间: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1章谈判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1章谈判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相关格式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谈判文件的,为依法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7224330。地址:成都市简阳市人民路90号。注: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16代理服务费1.本谈判文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后下浮20%执行(若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代理服务费率标准和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金额(万元)/类型货物招标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4.收款信息收款单位: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软件园支行银行账号:110166601620041.本谈判文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后下浮20%执行(若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代理服务费率标准和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金额(万元)/类型货物招标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4.收款信息收款单位: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软件园支行银行账号:110166601620041.本谈判文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后下浮20%执行(若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代理服务费率标准和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金额(万元)/类型货物招标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4.收款信息收款单位: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软件园支行银行账号:110166601620041.本谈判文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后下浮20%执行(若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代理服务费率标准和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金额(万元)/类型货物招标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4.收款信息收款单位: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软件园支行银行账号:110166601620041.本谈判文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后下浮20%执行(若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代理服务费率标准和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金额(万元)/类型货物招标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4.收款信息收款单位: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软件园支行银行账号:1101666016200417进口产品规定(如涉及,则为实质性要求)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谈判。谈判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报价竞争。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谈判。谈判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报价竞争。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谈判。谈判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报价竞争。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谈判。谈判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报价竞争。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谈判。谈判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报价竞争。18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响应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涉及强制节能产品的标的物有:无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所响应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响应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涉及强制节能产品的标的物有:无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所响应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响应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涉及强制节能产品的标的物有:无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所响应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响应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涉及强制节能产品的标的物有:无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所响应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响应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涉及强制节能产品的标的物有:无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所响应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一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13—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14-附件三: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四:投诉书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项目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谈判时间:2023年1月3日10时30分00秒,谈判地点: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包号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年月日时分电话:传真:手机:密封情况:□密封完好,予以接收□未密封,不予接收签收人:,签收时间:备注:本递交表一式两份,接收人签字后生效,由递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请以正楷字填写,各项目内容,“递交时间”、“联系人”、请在现场签收时填写。109关于“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重新确定采购结果的请示简阳市中医医院:贵单位委托我司代理的“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于2023年2月1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确定“森木阁家具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2023年2月15日我司收到“森木阁家具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中标放弃函”,具体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请采购人确定下一步工作安排。望函复。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月15日中标放弃函致: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森木阁家具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参与项目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果确定我公司为中标人,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无法保证能按客户要求时间提供货源,因此我公司确认放弃“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中标人资格,对贵单位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森木阁家具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中标放弃函致: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森木阁家具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参与项目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果确定我公司为中标人,现我公司因自身原因无法保证能按客户要求时间提供货源,因此我公司确认放弃“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中标人资格,对贵单位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森木阁家具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关于“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重新确定采购结果的复函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你司关于“简阳市中医医院专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52022000217)重新确定采购结果的请示”的函件已于2023年2月15日收悉,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特此复函。医82023年2月1551390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用家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