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采购合同公告(常熟市中医院2023)
一、合同编号:CSJC-Z2022G090-1
二、合同名称:关于中医院1、2、5、8、12号楼等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公告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CSJC-Z2022G090
四、项目名称:中医院1、2、5、8、12号楼等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黄河路东端
联系方式:13328021253
供应商(乙方):常熟市凯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开元东路6号
联系方式:139623577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中医院1、2、5、8、12号楼等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保洁、水电工服务等
联系方式:13962357733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199400.00元
合同金额:1319.9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3年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2-0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2-16 19:46:23
九、其他补充事宜:16765286645067d2cc9f0-bf60-4086-b01c-4599c5c9e608凯驰保洁合同(3).pdf16765286645067d2cc9f0-bf60-4086-b01c-4599c5c9e608凯驰保洁合同(3).pdf
物业服务合同编号:CSJC-Z2022GC-W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采购人):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乙方(中标人):常熟市凯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医院1、2、5、8、12号楼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CSJC-Z2022G090)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医院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5、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SJC-Z2022G090号招标文件;(2)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3)乙方所作的相关书面澄清;(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第三条合同内容1、中医院1、2、5、8、12号楼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1保洁服务;1.2运送勤杂服务;1.3水电维护服务。2、中医院1、2、5、8、12号楼等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第四条合同总价1、本合同项下中医院1、2、5、8、12号楼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大写)。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五条支付结算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2、每个物业服务年度,甲方留取合同金额的1.8%作为年度考核费用;3、物业服务费按月考核结算(考核方式详见“附件五物业服务工作质量评估表”);4、每个物业服务年度开始之日起,每个月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度的物业服务费(按合同金额的2.35%计算);在一个物业服务年度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实际考核费用5、当年度考核均分在95分以上的,不扣除该年度考核费用;年度考核均分在85分以上不满95分的,扣除一半该年度考核费用;年度考核得分不满85分的,扣除该年度全部考核费用。注: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第六条考核细则具体考核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五物业服务工作质量评估表”。双方权利义务第七条1、甲方权利义务1.1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1.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加强管理直至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为止。1.3甲方不得指使项目服务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1.4对于乙方指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1.5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权利义务2.1乙方应安排身体健康、品性良好的物业服务人员到甲方上岗,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服务,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2.2乙方应保证在岗服务人员的人数,服务人员若请假,乙方应及时调整替班人员。2.3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若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更换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完成,不得借口推辞。2.4定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技能。2.5乙方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并对由于服务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派遣至甲方服务的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社会劳动保险、奖金、福利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己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2.7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八条质量保证各项服务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5%滞纳金,但累积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4、乙方在承担上述2、3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癌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补充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本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百分之十。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t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青青中医院甲方(加盖公乙方(加盖公章)代表人(签字或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102年2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