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耕地质量检测机构服务 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采购合同公告(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3)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检测机构服务采购(三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14212022000157-1
二、合同名称:仁寿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检测机构服务采购(三次)
三、项目编号:N5114212022000157
四、项目名称:仁寿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检测机构服务采购(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眉山仁寿县文林街道建设路三段281号
联系方式:18190902306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盛路32号
联系方式:136994082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
1(项)
¥379,000.00
¥379,000.00
无
合同金额: 37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0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 (2).pdf合同 (2).pdf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02月20日
仁寿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检测机构服务采购(三次)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3年2月6日采购人(甲方):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仁寿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检测机构服务采购(三次)(项目编号:N5114212022000157号)的《竞争性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内容(一)样品采集及现场调查按照《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要求,标定坐标点采集土壤样品,项目区面积9.2万亩,每1000亩取一个采样点,项目实施前、竣工并种植一季作物收获后各采集土壤样品1个,采样量不少于3kg。每次记录现场照片3张(点位、近景、远景)和航迹图。完成风干样制备;土壤样品经风干后制成检测所需样品,过筛、搅拌混合保留2份,一份用于检测,一份自行备份,每份不少于500克,剩余样品留用。每个调查点位上开展耕地立地条件、自然属性、土壤健康和田间基础设施情况调查,填写《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包括表1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表、表2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表3采样坐标点位表)。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在七个项目区按1000亩一1仁寿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检测机构服务采购(三次)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仁寿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3年2月6日采购人(甲方):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仁寿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检测机构服务采购(三次)【项目编号:N5114212022000157号)的《竞争性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内容(一)样品采集及现场调查按照《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要求,标定坐标点采集土壤样品,项目区面积9.2万亩,每1000亩取一个采样点,项目实施前、竣工并种植一季作物收获后各采集土壤样品1个,采样量不少于3kg。每次记录现场照片3张(点位、近景、远景)和航迹图。完成风干样制备;土壤样品经风干后制成检测所需样品,过筛、搅拌混合保留2份,一份用于检测,一份自行备份,每份不少于500克,剩余样品留用。每个调查点位上开展耕地立地条件、自然属性、土壤健康和田间基础设施情况调查,填写《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包括表1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表、表2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表3采样坐标点位表)。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在七个项目区按1000亩一1个取样点进行土壤采样,共计92个点,每个点在项目实施前后分别采样,检测一次,并对数据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耕地质量评价报告。(二)土壤样品检测检测指标:按照现行有效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在每个样点上采集耕地土壤样品。耕地质量调查点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铜、锌、铁、锰、棚、钼、硫、硅含量,交换性钙和镁(仅限于中性和酸性土壤;石灰性土壤不测)土壤铬、镐、神、铅、汞含量等22项检测。(三)数据成果编制上报根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与样品检测结果,汇总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根据两次检测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将相关成果装订成册。(四)项目区耕地质量监测点维护整治1.围墙破损维修(400平方米)。砖砌墙体,维修长度500m,高度0.8m。2.试验小区标识牌112个。0.3m*0.4m,仁立高度1m,面板用有机复合材料制作,浇灌仁立。3.大气干湿沉降观测仁立竿(32个)。①6.3cm,高2.5m,共计12个;①6.3cm,高3m,共计20个。4.大气干湿沉降缸(32个)。PVC材质,20cm,高30cm。、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玖千元整,即RMB¥37.9万元;该合同总价已华包括调查点的田间调查与采样、样品检测、成果编制、项目区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维护等所需的一切人工费、交通费、设备费、检测费、成果编制费、材料、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农函(2019)512号)、川耕肥函(2022)14号-《关于2做好四川省2022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的工作内容、方法、原则、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控制质量并全面完成,最后向甲方出具纸质和电子版成果资料。2、乙方须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3、乙方在中标后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开展工作。4、乙方须保证及时对成果资料有质疑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成果无任何权利瑕疵,不会侵犯第三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物权、知识产权),否则,一切侵权责任及权利瑕疵后果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和追偿。四、交货及验收1、合同签订后365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并及时申报验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甲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该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成果资料有质疑的,验收组可提出修改要求,乙方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善,并提交修改完善纸质资料;3、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纸质成果资料10份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须提交电子版1份。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或不按照规定履行服务的,甲方有权的情扣除合同总额的10%的费用。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发票等报账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发票等报账凭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六、售后服务3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须组织修改完善,保证按甲方要求提交合格方案,并承担修改完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如因甲方送样不及时,影响了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编制服务;乙方服务时间相应顺延。(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除应及时支付合同款外,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合同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交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应支付甲方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10日内,进行修改和调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调整后的服务成果及资料文件仍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应支付甲方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3)乙方应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和完成的成果资料及甲方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漏、转让。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补足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服务工作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5)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分包本合同工作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6)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成果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成果及资料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成果及资料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八、不可抗力本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国家政策变化、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等)而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5日内将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期间的有效书面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则视为未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办法,农业1、因调查监测与评价服务成果专业性、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仁寿县人民法院起诉。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评估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其他1、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以下无正文)甲方: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成技术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公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中地址:成都市高新!新盛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小天支行账号:账号:128905201013096电话:电话:028-86058772传真:传真:028-86283211签约日期:20232月6日签约日期2022年2月6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耕地质量检测机构服务 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