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业 水价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2023)
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060073315312212150611
项目业主: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
合同名称:
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19001060073315312212150611
合同总金额:
¥19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服务内容:
为东莞市横沥镇开展灌区调查上图、农业用水计量完善、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取用水管理强化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完成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自验报告及验收资料等改革成果材料编制整编工作。
合同附件
东莞市横沥镇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项目合同.pdf
东莞市横沥镇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项目合同.pdf
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 2023年02月22日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东莞市横沥镇农林水务局委托方(乙方):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签订时间:2022:12.26签订地点:东莞市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工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委托方(甲方):东莞市横沥镇农林水务局住所地: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419号法定代表人:李惠坚项目联系人:朱锦明联系方式:电话、传真、E-mail电话:0769-83722820传真镇电子信箱:hlnlswj@163.com受托方(乙方):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3779EWI2法定代表人:徐良辉项目联系人:李嘉第联系方式:电话、传真、E-mail电话:020-87117761传真:020-87117518电子信箱:826173536@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工作的内容如下:技术服务内容: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安排,完成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157亩,包括:(1)选定3157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对象;(2)编制完成《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3)选定3157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灌区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工作;(4)针对选定对象提出切合实际有效的农业用水计量方案;1(5)完成选定对象农业水权初始分配方案;(6)完善改革范围内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建设及农业用水组织管理机制建设。(7)协助东莞市横沥镇农林水务局于2023年5月底前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716号)等文件要求完成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广东省东莞市;2.工作进度安排: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1)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编制《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并组织培训;(2)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农业灌区现场调研,并提出切合实际有效的农业用水计量方案;(3)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材料汇编并协助完成东莞市横沥镇3157亩农业水价改革面积验收工作。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报告编制通过甲方验收。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协助、协调乙方基于完成东莞市横沥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数据收集、灌区情况、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建设等所需的资料收集工作。2.双方协商灌区实地调研所需的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项费用。4.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5.甲方协助乙方联络相关职能部门等事宜。26.甲方配合乙方收集单位相关成果。7.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结束时止。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元整(?198,000.00);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二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自乙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给乙方,即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99,000)(2)乙方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正式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99,000)。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开户名: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帐号号:44001581108053002181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朱锦明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李嘉第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合同及相关事项的执行与互相协调;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Y给对方。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果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已开始工作的,且并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3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2.甲方应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超过15个自然日(含)(不包括由于财政部门支付审核等不可抗力原因延期的时间)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0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核减该项目应收合同费用的3%o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个自然日(含),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已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担保费、律师费用、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调查费及其他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第八条知识产权和使用权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资料及成果所有权、使用权等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赔偿甲方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第九条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承担保密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数据、资料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东莞市横沥镇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横中心市徐良辉法定代表人或理人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2年12月26日期:2022年12月26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 水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