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建设施工 活动室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建水县岔科镇财政所2023)
4532524JH202300057: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施工合同追加
合同编号:
4532524HT202300021
合同名称:
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施工合同追加
项目编号:
4532524JH202300057
项目名称:
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
采购人(甲方):
岔科镇财政所
供应商(乙方):
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红河州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业
合同金额:
4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2-08-09
合同公告日期:
2023-02-22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项目施工合同.pdf
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项目施工合同.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甲方:建水县岔科镇人民政府乙方: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订立日期:2022年8月9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建水县岔科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2.工程地点: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房屋120m2、钢架铝瓦754m²、混凝土地坪浇筑975m、新建砖砌围墙及大门、新建房屋108m2、钢架铝瓦766m2、混凝土地坪浇筑580m、毛石挡土墙45m、新建砖砌围墙及铁艺大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新建房屋120m2、钢架铝瓦754m、混凝土地坪浇筑975m、新建砖砌围墙及大门、新建房屋108m2、钢架铝瓦766m、混凝土地坪浇筑580m、毛石挡土墙45m、新建砖砌围墙及铁艺大门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起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陆仟元整(¥796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及时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即¥238800.00元作为工程项目预付款,待工程进度实施超过50%时,甲方可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确认清单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相关资料,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赵颖;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536211610101052626;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云253201720210652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云建安B(2017)0001483-01。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发包人承诺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由发包人承担,属于甲方供材。八、词语含义2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2021年8月9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建水县岔科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保有限工程建筑润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发包人:建水县岔科镇人民政府(公章)承包人:云南桥润建筑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301MA6Q9M692R地址:云南省怒江栗族自治州泸水市地址:建水县岔科镇街子村1号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73200电话:电话:13608872979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51604543@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怒江穿城路支行账号:账号:24150301040010076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招标答疑及其附件;治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书面协议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云南省颁布的相关条例、规定和地**府的有关规定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GDBJ53/T-23-20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及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5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效力高低按《协议书》第六条的顺序执行,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对合同的执行内容有特别约定和补充的,将按其相应效力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工程开工前7天内,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四套,工程竣工后,根据相关单位档案留存的需要,如需增加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无权将图纸及其复印件提供给任何第三人。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造价咨询单位办公室造价咨询单位指定的接收人为:造价咨询公司项目负责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绿地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全面履行本合同。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人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竣工图7电子文档,必须满足相关单位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必须满足相关单位存档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通用条款。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经理:姓名赵颖;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云253201720210652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云建安B(2017)0001483-01;联系电话:13608872979;电子信箱:151604543qq.comi通信地址: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组织合同工程实施工作。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批准同意。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项目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分包,涉及专业工程的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具体在合同谈判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8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蓝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详见监理合同及实施细则。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行使职权;工程变更的决定、开、停工令发布、工期顺延的决定和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的决定均应通过发包人同意才能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监理合回。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_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9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且工程竣工投产一年后。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2个且。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16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1、质保金不扣留,竣工验收决算后,全部拨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按照工程款的3%交回,甲方开取收据给乙方,质保期限为1年,质保期满后乙方再来退。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或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要偿付误期违约金。在工程保修期内负责对工程保修,不负责保修的,相应比例保修金将不予退还。其它执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17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按相关规定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①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②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动乱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9.索赔发包人将派出专业工程师、合同管理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索赔。20.争议解决20.1和解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采用和解方式,解决不成时,按本专用条款第20.4款执行。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查。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18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20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建水县岔科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所含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1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1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后_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21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建水县岔科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公章):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长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360887297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怒江穿城路支行账号:账号:2415030104001007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7320022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建水县岔科镇阿朋村委会李王独三村活动室建设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建水县岔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操23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份数相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建水县岔科镇人民政府乙方: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年职务538509其授权的代理人:收果(职务)其授权的代理(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地址:地址: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电话:电话:13608872979日期:日期: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活动室建设施工 活动室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