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2023)
一、合同编号:2021-02-41-B
二、合同名称: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
三、项目编号:2021-02-41
四、项目名称: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新城区宏图路
联系人:魏孔亮
联系方式:2667683
2.供应商(乙方):广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 43 号科技 大厦十层
联系人:张雯
联系方式:139375684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46748.34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项目设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冬勤路路口西1000米,肖营388米。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设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项目设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张雯
4100020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9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2月22日
北副坝工程监理(广源)合同.pdf北副坝工程监理(广源)合同.pdf
(GF-2017-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发包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监理人:广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GF-2017-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发包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监理人:广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监理人(全称):广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北副坝工程优化设计局部调整(薛毛路、肖营段)2.工程地点: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薛毛路、肖营段)3.工程规模:全长约1.388km。4.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薛庄村,西侧起点位于姬庄村,沿薛毛路向东,终点位于薛庄村,东侧起点肖营村与龙翔大道结合处,向东南止于肖营村,跨衡山处为断链,于衡山东侧继续向东,终点位于蓝湾翠园小区西北角。本项目范围内线路总长1.388千米,改造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进行的,总改造面积约146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坝体修筑等。5.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及有关设计工作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坝体修筑以及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1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雯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1000204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工程结算价×1.50%0{以施工建安费(以最终审计决算为准)为基准,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人投标费率计算后超过22万元(含22万元),最终以22万元结算;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人投标费率计算后不超过22万元,以中标人投标费率计算价结算。了六、服务内容及期限服务内容为设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阶段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期限及缺陷责任期。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2.发包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9月7日。2.订立地点:平顶山市示范区管委会。3.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陆份。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二对授权代理人:(签字)孔光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标准条件部分内容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7-0202)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解释1.1.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1.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1.1.1、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和工期按发包人批准的监理规划进行控制,对工程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2.1.1.2、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写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2.1.1.3、参与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人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等进行施工,监督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2.1.1.4、协助发包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放线,经发包人同意下达开工令。2.1.1.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保障体系等,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2.1.1.6、审查承包人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督促承包人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2.1.1.7、施工变更签证确认,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52.1.1.8、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2.1.1.9、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进度、施工质量。2.1.1.10、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2.1.1.11、核验合格工程量,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2.1.1.12、协助发包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2.1.1.13、协助发包人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2.1.1.14、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2.1.1.15、组织工程预验收,协助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2.1.1.16、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2.1.1.17、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发包人临时安排的服务内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本监理合同;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图纸;与本工程相关的现行设计、施工、监理规范等。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发包人的临时监理通知等。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为本公司在职人员,若发包人考察时发现其人员属于挂靠或非本单位人员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赔偿招标人变换监理单位而引发的所有费用。62.3.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监理业务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不得更换所投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变换监理单位而引发的所有费用。2.3.3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10000元;合同签订后监理人私自更换专业人员,每更换一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2.3.4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每周工作不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每人每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连续2周没按要求到达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监理公司,监理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对不称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发包人对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有权终止合同另选监理公司,监理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2.3.5监理人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设计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2.3.6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和相关费用或解除监理合同。监理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2.3.7因中标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按照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3.8监理人需自行承担监理责任,不转包、不分包。72.3.9工程质量控制:监理人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要求从原材料进场到成品完成过程的进程质量控制。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出现。2.3.10工程工期控制:监理人应严格按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施工工期,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网络计划,定期检查网络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审查施工单位调整网络计划,使其能够按期完工。2.3.11工程投资控制:监理人应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变更,审查工程变更的合理性。一般不得突破工程预算,负责合格项目的验收签证,以此作为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工程量支付其工程款的基本依据。2.3.12工程安全控制:监理人应承诺工程安全控制措施得力,保证不留隐患。2.3.13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监理人应承诺协调好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关系,处理解决各单位之间因工程施工而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发包人办理与工程相关的有关手续。2.3.1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发包人同意,根据进展需要及时安排满足监理业务开展的专业人员。2.4履行职责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签发。工程进度计划、工期顺延、工程变更和签证的批复。2.4.2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10000元;私自更换专业8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监理人不按要求改正,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因发包人更换监理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第一次监理例会前提交监理规划,每月底提交监理月报,其他报告随时提交,提交时一式两份。2.6监理人所使用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均由监理人自行承担。3.发包人义务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为:胡兴林、魏孔亮3.2答复发包人同意在5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按实际损失计算,但不得超过监理人合同监理费用40%的数额。4.2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无息。5.支付5.1支付酬金监理酬金:工程结算价×1.50%,监理酬金中包括完成本监理任务(含保修9阶段监理及安全监理)所需的成本及加班费、各种补贴、劳保费、保险费、医疗费、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支付办法:1、施工期间,工程监理费与工程计量款同期支付;每期监理费的支付金额为经审核确认的工程计量款*监理中标费率1.5%;2、工程结算后,支付的监理费=经财审确定的结算金额*97%*监理中标费率1.5%-已支付的监理费;3、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的监理费。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4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106.3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监理人承诺不计延期监理服务费。7.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保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9.补充条款:9.1监理人应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9.2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不能满足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费用或解除监理合同,监理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