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移动式X射线摄影系统 移动式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南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部县妇幼保健院、南部县妇女儿童医院)2023)
南部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13212022000113-3
二、合同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3)
三、项目编号:N5113212022000113
四、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部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部县桂博大道72号
联系方式:5522273
供应商(乙方):南充市瑞翎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部县东南街52号
联系方式:152281388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移动式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
1(台)
¥1,075,000.00
¥1,075,000.00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合同金额: 1,07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2月03日至2025年02月1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2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移动DR(包三).pdf移动DR(包三).pdf
南部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02月24日
南部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购销合同合同编号:N5113212022000113-3签订地点:南部县妇幼保健院签订时间:20232月3日采购人(甲方):南部县妇幼保健院供应商(乙方):南充市瑞翎鑫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南部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3212022000113)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移动式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注册名称: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M40-1A型台1107.50107.50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万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万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万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万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万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伍仟元整(小写:107.50万元)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伍任元整,即¥107.50万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1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另行安排通知安装调试时间的,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方与乙方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产品若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五、转款方式1、付款方法和条件: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预付款)即人民币:107500.00元给中标人: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场所、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90天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5%即人民币:913750.00元给中标人;余款5%即人民币:53750.00元在设备正常运行满2年后一次性付清。2、转款方式: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2六、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两年2、乙方承诺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保证国内不超过个工作日的,承诺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3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承诺终身负责设备系统升级及正常运行;以及承诺对医院操作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培训,使之了解设备的结构,确保能够进行日常操作及维护保养。3、乙方承诺在质保期内,1小时内作出响应,如1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卖方维修工程师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修理和更换零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的;承诺质保期后,如设备出现故障时,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或到达现场维修排除故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土的违约金;(2)甲方应按时支付货款的,逾期付款超过9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土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土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土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售后维保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3总价款百分之二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南部县妇幼保健院(盖章)乙方:南充市瑞翎鑫商贸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南部县东南街5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南部县年站市行账号账长号号:2315040400008:8915电话:1522839937电话:时间:2023年2月3日时间:2023年2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移动式X射线摄影系统 移动式x射线摄影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