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编制采购合同公告(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93807620235

二、合同名称:路桥区“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路桥金清-横街“海湾仙礁”县域风貌区建设方案编制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JJLQ2023-001
四、项目名称:路桥区“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路桥金清-横街“海湾仙礁”县域风貌区建设方案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路桥区文化路2号
联系方式:82409267
供应商(乙方):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4楼
联系方式:136668468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路桥区“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路桥金清-横街“海湾仙礁”县域风貌区建设方案编制 数量:1.00 单价(元):1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路桥金清-横街“海湾仙礁”县域风貌区:规划范围涉及金清镇和横街镇,包括金清镇林家村、汝泉村、黄琅村与横街镇天赐湖村、九龙村等,总用地面积约为3509.09公顷。路桥“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规划范围东至灵山街,西至财富大道和龙栖路,南至灵山西街,北至南官河,规划面积约为326.27公顷。服务要求:本次采购内容为两个风貌区的建设方案,含基本情况梳理、现状条件和风貌特色评估、目标定位、整治提升行动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共2个月,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申报方案的编制,后1个月内完成建设方案的编制并通过评审。服务标准:项目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2.合同金额(元):11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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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路桥区“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碼”县域风貌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编号:JILQ2023-001所在地:路桥区甲方:(采购单位)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在地:台州市乙方:(中标供应商)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合同如下。,工作内容、成果要求(一)工作内容路桥区“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县域风貌区申报方案和建设方案两个阶段的工作,含基本情况梳理、现状基础和风貌特色评估、确定目标定位、安排整治提升行动等内容。(二)成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供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蕉”县域风貌区板区和路桥“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建设方案文本。、规划范围: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碼”县域风貌区板区:规划范围涉及金清镇和横街镇,包括金清镇林家村、汝泉村、黄琅村与横街镇天赐湖村、九龙村等,总用地面积约为3509.09公顷。路桥“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规划范围东至灵山街,西至财富大道和龙栖路,南至灵山西街,北至南官河,规划面积约为326.27公顷。三、规划主要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路桥路桥区“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碼”县域风貌区申报方案和建设方案两个阶段的工作,含基本情况梳理、现状基础和风貌特色评估、确定目标定位、安排整治提升行动等内容。002四、规划编制计划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方案的编制,提交申报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方案的编制并通过评审。五、合同价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整(¥:1180000元)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高温补贴、各种社会保险、餐饮与交通、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械、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即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含调研报告,方案、中间、最终成果阶段评审所需的评审专家费用,审查、汇报、备案材料的制作、印刷、邮寄等所有费用)。样板区规划范围根据样板区建设需要如产生调整,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六、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40%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乙方完成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蕉”县域风貌区申报方案后支付合同款的15%;乙方完成路桥“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申报方案后支付合同款的15%(3)乙方完成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碼”县域风貌区建设方案编制并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款的15%;乙方完成路桥“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建设方案并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款的15%。各期付款均在付款条件满足并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若乙方未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注:具体付款方式,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若涉及付款方式调整,需要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改。七、履约保证金:7.1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7.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7.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履约到期且无异议情况下30日内无息退还。003八、技术资料:8.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8.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0.1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10.2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10.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修改方案,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10.4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方案进行修改、变通,乙方应当配合执行,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10.5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0.6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编制,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10.7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10.8乙方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工作方案,均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联系与协调。10.9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10.10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10.11乙方须简明拒要的列出实施方案与质量保证梗概,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乙方未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与内容,由乙方承担其投标004风险。十一、违约责任:11.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解除合同;[3]协商解决。11.3乙方连续三次没有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11.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11.5乙方未能如期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的,每日扣除伍仟元作为违约金(从当期合同款中扣除)。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扣除叁万元作为违约金(从当期合同款中扣除),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6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霸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同意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伍仟元作为违约金(从当期合同款中扣除);擅自更换二人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十二、保密义务:12.1乙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12.2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005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十三、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六、合同的签订和生效:16.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代理公司贰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统院有A川设计码房罗式乙方(公章规甲方(公章)2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台联系人:联系人:威联系电话:33100联系电话:1015859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签订时间:2023年2月21日见证方:见证日期:006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路桥区“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碼”县域风貌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编号:JILQ2023-001所在地:路桥区甲方:(采购单位)台州市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在地:台州市乙方:(中标供应商)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合同如下。,工作内容、成果要求(一)工作内容路桥区“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县域风貌区申报方案和建设方案两个阶段的工作,含基本情况梳理、现状基础和风貌特色评估、确定目标定位、安排整治提升行动等内容。(二)成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供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蕉”县域风貌区板区和路桥“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建设方案文本。、规划范围: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碼”县域风貌区板区:规划范围涉及金清镇和横街镇,包括金清镇林家村、汝泉村、黄琅村与横街镇天赐湖村、九龙村等,总用地面积约为3509.09公顷。路桥“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规划范围东至灵山街,西至财富大道和龙栖路,南至灵山西街,北至南官河,规划面积约为326.27公顷。三、规划主要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路桥路桥区“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碼”县域风貌区申报方案和建设方案两个阶段的工作,含基本情况梳理、现状基础和风貌特色评估、确定目标定位、安排整治提升行动等内容。002四、规划编制计划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方案的编制,提交申报方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方案的编制并通过评审。五、合同价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整(¥:1180000元)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高温补贴、各种社会保险、餐饮与交通、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械、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即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含调研报告,方案、中间、最终成果阶段评审所需的评审专家费用,审查、汇报、备案材料的制作、印刷、邮寄等所有费用)。样板区规划范围根据样板区建设需要如产生调整,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六、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40%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乙方完成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蕉”县域风貌区申报方案后支付合同款的15%;乙方完成路桥“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申报方案后支付合同款的15%(3)乙方完成路桥金清一横街“海湾仙碼”县域风貌区建设方案编制并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款的15%;乙方完成路桥“悦动·中央山”城市新区风貌区建设方案并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款的15%。各期付款均在付款条件满足并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若乙方未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注:具体付款方式,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若涉及付款方式调整,需要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改。七、履约保证金:7.1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7.2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7.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履约到期且无异议情况下30日内无息退还。003八、技术资料:8.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8.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0.1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10.2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10.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修改方案,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10.4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方案进行修改、变通,乙方应当配合执行,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10.5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0.6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编制,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10.7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10.8乙方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工作方案,均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联系与协调。10.9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10.10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10.11乙方须简明拒要的列出实施方案与质量保证梗概,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乙方未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与内容,由乙方承担其投标004风险。十一、违约责任:11.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解除合同;[3]协商解决。11.3乙方连续三次没有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11.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11.5乙方未能如期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的,每日扣除伍仟元作为违约金(从当期合同款中扣除)。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扣除叁万元作为违约金(从当期合同款中扣除),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6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霸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同意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伍仟元作为违约金(从当期合同款中扣除);擅自更换二人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十二、保密义务:12.1乙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12.2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005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十三、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六、合同的签订和生效:16.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代理公司贰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统院有A川设计码房罗式乙方(公章规甲方(公章)2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台联系人:联系人:威联系电话:33100联系电话:1015859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签订时间:2023年2月21日见证方:见证日期:0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