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供配电及照明综合实训室货物类 楼宇供配电及照明实训系统 电工仪器仪表采购合同公告(黎明职业大学2023)



一、合同编号:[350500]QZLS[TP]2022006

二、合同名称:智能建筑供配电及照明综合实训室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500]QZLS[TP]2022006

四、项目名称:智能建筑供配电及照明综合实训室货物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黎明职业大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联系方式:22902295
供应商(乙方):东南聚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五楼A区43单元
联系方式:157507873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楼宇供配电及照明实训系统
6(套)
¥89,700.00
¥538,200.00
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金额: 538,2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履约地点:黎明职业大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智能建筑供配电.pdf智能建筑供配电.pdf
黎明职业大学
2023年02月28日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甲方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黎明职业大学乙方:东南聚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JQZLSITP12022006的黎明职业大学智能建筑供配电及照明综合实训室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口无。口(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2、合同标的货物类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产地类型国别(地区)规格型号产品品属性1-1A02100299其他电工仪器仪表楼宇供配电及照明实训系统详见谈判文件6(套)889700538200国内中国TXLYPG-1型无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538200.0000)。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试运行期不少于(30)个日历日。;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黎明职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4.3交付条件:所有货物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并验收合格。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验收期次:2期。第1验收期次说明:试运行期结束后,采购用户对项目产品开展初验。初验包含但不限于:数量和品牌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是否安装调试完毕、运行状况是否正常、产品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使用培训等基本情况。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应该在合同约定的最迟交货时限内完成整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视为违约。第2验收期次说明:初验合格后7个日历日内,乙方可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商的产品标准进行综合验收,必要时甲方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甲方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请验收。经整改后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做退货处理,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做退货处理的产品,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处理退货的,甲方不予承担看管责任。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①若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银行或保50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期次1保函有效期不低于24个月,甲方收到保函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50%的款项。如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则甲方将通过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②若乙方无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的,则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等材料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项目100%合同款项,且不再执行第2期次付款。250若甲方已预付合同总金额50%的款项,则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等材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剩余款项。8、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售后服务期满后,未出现违约问题时一次性无息退还。9、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10、违约责任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4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10.2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内付清。10.3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10.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不相符或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2)将项目转包他人;(3)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10.5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甲方向相关部门反映取消乙**府项目投标资格。(2)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额的双倍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如甲方认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则乙方应无偿更换符合采购标准的标的物继续履行合同,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厂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口无。甲方:黎明职业大学乙方:东南聚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五楼A区东43单元单位负责人:十王圣十王圣单位负责人:上方秀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方美君一定中联系方法:联系方法:1575078730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592904488110601签订地点:泉州签订日期:2022年年12月30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建筑供配电及照明综合实训室货物类 楼宇供配电及照明实训系统 电工仪器仪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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