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 污水暂存池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2023)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科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01101000000697724
五、合同编号:11N45804542X20231060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房屋修缮
详见附件
项
1.0
107784.39
107784.39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
联系人:买买提热夏提·肉孜
联系电话:15770167074
传真:/
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5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房屋修缮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04542X202310607).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45804542X202310607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科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车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科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科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科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ksbj[2023]443号房屋修缮--品牌:,污水暂存池、卫生间修建:具有相关资质,符合要求1项107784.39107784.39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07784.39107784.39107784.39107784.39107784.39107784.39107784.39107784.39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拾万零柒仟柒佰捌拾肆元叁角玖分壹拾万零柒仟柒佰捌拾肆元叁角玖分壹拾万零柒仟柒佰捌拾肆元叁角玖分壹拾万零柒仟柒佰捌拾肆元叁角玖分壹拾万零柒仟柒佰捌拾肆元叁角玖分壹拾万零柒仟柒佰捌拾肆元叁角玖分壹拾万零柒仟柒佰捌拾肆元叁角玖分壹拾万零柒仟柒佰捌拾肆元叁角玖分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ksbj[2023]443号房屋修缮1107784.39事业收入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第一条甲方工作1.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得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1.2指派龚振宇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1.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1.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1/41.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二条乙方工作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2指深陈毓胜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2.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2.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2.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2.7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务工人员的农民工工资。施工过程中不得拖欠务工人员的农民工工资。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的定3.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3.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3.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廷。3.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C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C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4.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4.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4.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4.6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险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五条关干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5.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1)固定价格。(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5.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其中,乙方必须提交农民工专用账户及该工程施其中,乙方必须提交农民工专用账户及该工程施工期间提供劳务的全部人员工资发放表,确保不拖欠任何一名务工人员工资。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工期间提供劳务的全部人员工资发放表,确保不拖欠任何一名务工人员工资。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付清全部合同款项。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2/46.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6.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违约金。8.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8.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8.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8.6工程未竣工验收合格,或未完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合同价的30%,同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8.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8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纠纷或引起上访或投诉的,甲方有权按照拖欠工资数额的5倍作为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喀什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约定第十一条附则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1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3/4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喀什工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津路支行账号:3012341009026407695,账号:6505016163380967687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修缮 污水暂存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