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力采购合同公告(江门市自然资源局2023)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的合同公告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09 16:22:47
采购计划编号:440701-2022-03682 预算金额:25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WXCG20220829
二、合同名称
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
三、项目编号
WXCG20220829
四、项目名称
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蓬江区建业街
联系方式:0750-3859780
供应商(乙方): 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 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
联系方式:343991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
1(项)
2,495,000.00
2,495,000.00
合同金额: 2,495,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01日至2023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合同扫描件.pdf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合同扫描件.pdf
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合同扫描件.pdf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合同扫描件.pdf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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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委托方(甲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乙方2):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受托方(乙方3):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签订时间:二零二二年十月签订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住所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法定代表人:刘建新项目联系人:陈健柱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邮了码:529000电话话:0750-3859780受托方(乙方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南洲路483号法定代表人:邱衍庆项目联系人:查冬冬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洲路483号邮码:510290电话:020-34399626传真:0020-34478885电子信箱:gdup01@vip.163.com受托方(乙方2):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住所地:江门市堤东路129号二楼法定代表人:王占强项目联系人:郭晓慧通讯地址:江门市堤东路129号二楼邮码:529000电话:传真:0750-31606290750-3859531传真:0750-3160629电子信箱:imscsdlxxzx@jiangmen.gov.cn受托方(乙方3):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住所地: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法定代表人:李景明项目联系人:杨锐波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邮码:529000电话:0750-3863989传真:0750-3863652电子信箱:gtchdd@163.com2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如无特指,本合同中的乙方包含乙方1、乙方2、乙方3)就《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项目名称: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2.咨询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振兴”和“园区再造”工作,保障城市工业发展空间,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结合现状调查中工业用地图斑数据,对江门市区范围内现状集中连片工业用地开展现状摸底调查、综合评估,并提出政策策略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咨询方式:规划研究、技术论证。4.成果要求:成果内容包括文本、图集、数据库(gis)、演示文件。文本内容包括市区工业用地发展现状调查整理、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体系研究和政策制定。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正常服务期限确定为项目编制工作时间,截至2023年5月。同时,乙方提供为期1年的项目维护期,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算起。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该项目各阶段成果等必要的研究资料和规划成果,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2.负责该项目的技术论证及组织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书面意见。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用。4.确认乙方各阶段工作进度。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费总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2,495,000,00元)。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柒仟元整(¥1,247,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任元整(¥624,000.00元)。乙方3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元整(¥624,000.00元2.双方确认技术咨询费总额已含乙方因履行合同而应承担的全部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其他各项税款及附加税金或费用)。3.技术咨询费由甲方_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人民币柒拾肆万玖仟元整(¥749,000.00元)给乙方。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元整(¥187,000.00元;方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元整(¥187,000.00元)。第二期:乙方提交初步项目成果(包括摸查数据资料、研究报告初稿以及工业用地数据基本建库)并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4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元整(¥374,000.00元)给乙方。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186,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玖万肆仟元整(¥94,000.00元);乙方3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玖万肆仟元整(¥94,000.00元)。第三期:乙方深化规划编制成果,完成正式全套成果体系并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元整(¥418,000.00元)给乙方。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元整(¥104,000.00元);乙方3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元整(¥104,000.00元)。第四期:乙方根据修改意见形成最终成果,经甲方确认并完成成果入库及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人民币玖拾伍万肆仟元整(¥954,000.00元)给乙方。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肆拾柒万陆仟元整(¥476,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元整(¥239,000.00元);乙方3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元整(¥239,000.00元)。乙方1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南洲支行地址/电话: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020-34399129帐号:44-0501010400047105纳税人识别号:9914400004558591536乙方2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地址/电话:江门市堤东路129号二楼/0750-3859531帐号:44001670239051135760纳税人识别号:12440700727848862E乙方3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开户银行:建行江门城区支行地址/电话:广东省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帐号:44001670239053003544纳税人识别号:1244070072784348X9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本合同履行取得的乙方商业秘密,但乙方须向甲方明示相关商业秘密的范围。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4.泄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6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下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转让或挪用给第三方,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成果报优等情形除外。(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本资料;(2)本合同项目的规划技术咨询成果。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4.泄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并另行增加咨询费用,甲方应当在七_日内予以答复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1.因甲方单方原因引起的重大修改或重做;2.规划范围发生变化或甲方要求做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包括文本、图集和数据库(gis)文件、演示文件。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国家和广东省行业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7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甲方: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甲方不应追究乙方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每延期一天支付应付金额的1%的违约金给乙方。3.甲方需中途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并阐明理由。乙方: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七_条约定,应当承担相应责1.任。由于乙方所提交的文件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返工或修改,由乙方承担;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期提交成果文件或由于乙方修改不及时导致未能按照设计任务书的编制时间安排完成工作,每延期一天,支付该阶段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给甲方。第九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陈健柱为项目联系人,乙方1指定查冬冬为项目联系人,乙方2指定郭晓慧为项目联系人,乙方3指定杨锐波为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81、负责双方联系工作;2、负责双方协调工作;3、甲乙双方就对本项目各自工作人员具有调配能力。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无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它相关事项为: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甲方、乙方1、乙方2、乙方3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附件一:设计任务书附件二:联合体分工(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盖章)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盖章)乙方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乙方2: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3: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盖章)(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10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一、项目背景中共江门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提出深入推进“工业振兴”和“园区再造”工程,在增量建设用地有限、产业空间扩展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加快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进一步挖掘存量用地再开发潜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为落实推进“工业振兴”和“园区再造”工程,有必要开展江门市市区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专项研究项目。江门市委主要领导于2月7-10日到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调研时提出,积极引导和主动服务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紧紧抓住“吹糖见米”增长点,下大力气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加快推进“工改工”,实现园区发展提速增效。3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门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时提出“由求增量向挖存量转变,加大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的力度”。该政策文件已印发实施,该政策对盘活存量用地提出多项措施,开展江门市市区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专项研究项目,有助于摸清存量工业用地底数,分类精准指导盘活存量用地,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规划范围二、结合现状调查数据中工业用地图斑数据,将研究范围划定为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现状集中连片的工业用地(不包括规划用途已调整为非工业用地的区域,例如江门人才岛、宏达片区、滘北油湾里片区、江会路片区等),面积约83平方公里。三、工作目标摸查市区现状工业用地的数量、面积、权属、开发强度、主导产业类型、生产经营状况、产出效益,历史出让工业用地履约情况,以及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科学划定低效工业用地标准,制订近期迫切需要升级改造的低效工业用地清单,提出升级改造的方向、策略以及工作措11施,探索研究新型工业用地(MO)空间布局、规模以及开发建设要求,精准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制订历史出让工业用地未履约清单,督促属地政府加快处置。四、工作内容(1)摸底调查梳理现状工业用地的空间特征及存在问题,搭建工业用地发展情况数据平台,为深入开展现状分析、综合评估、政策制定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综合评估根据内业整理与外业调查现有工业用地的基本信息,进行数据整理与分析。一是明确重点片区,从低效与潜力的两个体系明确未来需改造重点区域,从规划视角研判重点改造地区。二是开展重点地区的详细信息摸查。从特征与问题两个角度总结分析存量工业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现状、用地效益与环保安全生产等情况;三是参照国家及江门市建设项目控制指标等相关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及相关建设规划控制指标,编制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制定直观性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体系与认定标准,提出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时序及选点建议。(3)政策策略建议明确不同评级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的目标和标准,提出相应的产业用地升级指南及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同时,探索建立相配套的管理系统、政策机制、资金保障制度及项目监督机制。五、成果形式按照分区规划的编制深度,由文本、图集、数据库(gis)文件、演示文件构成。文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市区工业用地发展现状调查整理:包括工业用地普查基础数据库和工业用地开发建设现状评估报告;(2)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潜力分级评估体系研究:包括潜力分级评估模型研究、升级改造时序及选点建议,编制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潜力分级评估体系研究报告,制作产业用地调整负面清单;12(3)政策制定:探索建立新型产业用地(MO)管理制度等相关政策六、编制时间安排本次工作计划总体分为六个阶段,在2023年5月前完成全部规划设计成果,结合项目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本次规划工作进度与关键时间节点控制如下:(1)资料调查收集阶段(2022年9月)完成对市区现状工业用地的资料调查收集,包括数量、面积、权属、开发强度、主导产业类型、生产经营状况、产出效益,历史出让工业用地履约情况,以及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情况。(2)内业处理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主要对存量工业用地进行发展绩效评价,制定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标准框架搭建,定性定量评价低效工业用地。包括选定评价方法;建立分级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值评估计算:指标标准化;编制产业用地调整负面清单。并同步开展低效工业用地发展策略研究,提出相关升级改造时序及选点建议。(3)初步成果阶段(2023年1月至2月)完成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体系研究报告,制作产业用地调整负面清单及新型产业用地相关管理办法。(4)中期成果阶段(2023年3月)结合修改建议,对初步成果进一步深化。完成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体系研究报告、工业用地普查基础数据库的正式成果。落实部门意见,深化完成全套规划成果编制。(5)最终成果报批、成果入库阶段(2023年5月)完善报批成果,按程序报批;开展成果入库和备案。13附件二:联合体分工联合体分工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编制工作,按照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技术合同(下称主合同)有关内容,现就联合体工作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3、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统筹、项目汇报,负责制定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潜力评估标准和开展评估工作,研判近期重点再开发片区及改造方向,制定迫切需要升级改造的低效工业用地清单,制定政策建议。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数据库建库,开展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潜力评估工作,配合成果展示与输出工作。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数据整理,制定历史出让工业用地未履约清单。三、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合同金额、具体付款方式与条件依照《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主合同约定执行。项目成本按照主合同确定的三方技术咨询费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如下:1、中标服务费用由三家联合体单位按主合同确定的规划编制费比例分摊;2、差旅成本费用由三家联合体单位承担各自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费用;3、成果打印费用由三家联合体单位按主合同确定的规划编制费比例分摊;4、其他费用原则上按主合同确定的规划编制费比例分摊,如有特殊情形,由三家联合体单位共同商议确定。14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委托方(甲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乙方2):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受托方(乙方3):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签订时间:二零二二年十月签订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住所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法定代表人:刘建新项目联系人:陈健柱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邮了码:529000电话话:0750-3859780受托方(乙方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南洲路483号法定代表人:邱衍庆项目联系人:查冬冬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洲路483号邮码:510290电话:020-34399626传真:0020-34478885电子信箱:gdup01@vip.163.com受托方(乙方2):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住所地:江门市堤东路129号二楼法定代表人:王占强项目联系人:郭晓慧通讯地址:江门市堤东路129号二楼邮码:529000电话:传真:0750-31606290750-3859531传真:0750-3160629电子信箱:imscsdlxxzx@jiangmen.gov.cn受托方(乙方3):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住所地: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法定代表人:李景明项目联系人:杨锐波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邮码:529000电话:0750-3863989传真:0750-3863652电子信箱:gtchdd@163.com2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如无特指,本合同中的乙方包含乙方1、乙方2、乙方3)就《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项目名称: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2.咨询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振兴”和“园区再造”工作,保障城市工业发展空间,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结合现状调查中工业用地图斑数据,对江门市区范围内现状集中连片工业用地开展现状摸底调查、综合评估,并提出政策策略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咨询方式:规划研究、技术论证。4.成果要求:成果内容包括文本、图集、数据库(gis)、演示文件。文本内容包括市区工业用地发展现状调查整理、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体系研究和政策制定。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正常服务期限确定为项目编制工作时间,截至2023年5月。同时,乙方提供为期1年的项目维护期,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算起。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该项目各阶段成果等必要的研究资料和规划成果,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2.负责该项目的技术论证及组织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书面意见。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用。4.确认乙方各阶段工作进度。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费总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2,495,000,00元)。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柒仟元整(¥1,247,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任元整(¥624,000.00元)。乙方3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元整(¥624,000.00元2.双方确认技术咨询费总额已含乙方因履行合同而应承担的全部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其他各项税款及附加税金或费用)。3.技术咨询费由甲方_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人民币柒拾肆万玖仟元整(¥749,000.00元)给乙方。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元整(¥187,000.00元;方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元整(¥187,000.00元)。第二期:乙方提交初步项目成果(包括摸查数据资料、研究报告初稿以及工业用地数据基本建库)并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4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元整(¥374,000.00元)给乙方。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元整(¥186,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玖万肆仟元整(¥94,000.00元);乙方3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玖万肆仟元整(¥94,000.00元)。第三期:乙方深化规划编制成果,完成正式全套成果体系并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元整(¥418,000.00元)给乙方。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元整(¥104,000.00元);乙方3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元整(¥104,000.00元)。第四期:乙方根据修改意见形成最终成果,经甲方确认并完成成果入库及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技术咨询费人民币玖拾伍万肆仟元整(¥954,000.00元)给乙方。其中,乙方1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肆拾柒万陆仟元整(¥476,000.00元);乙方2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元整(¥239,000.00元);乙方3技术咨询费为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元整(¥239,000.00元)。乙方1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南洲支行地址/电话: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020-34399129帐号:44-0501010400047105纳税人识别号:9914400004558591536乙方2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地址/电话:江门市堤东路129号二楼/0750-3859531帐号:44001670239051135760纳税人识别号:12440700727848862E乙方3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开户银行:建行江门城区支行地址/电话:广东省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帐号:44001670239053003544纳税人识别号:1244070072784348X9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本合同履行取得的乙方商业秘密,但乙方须向甲方明示相关商业秘密的范围。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4.泄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6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下内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转让或挪用给第三方,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成果报优等情形除外。(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本资料;(2)本合同项目的规划技术咨询成果。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4.泄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并另行增加咨询费用,甲方应当在七_日内予以答复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1.因甲方单方原因引起的重大修改或重做;2.规划范围发生变化或甲方要求做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包括文本、图集和数据库(gis)文件、演示文件。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国家和广东省行业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7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甲方: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甲方不应追究乙方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每延期一天支付应付金额的1%的违约金给乙方。3.甲方需中途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并阐明理由。乙方: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七_条约定,应当承担相应责1.任。由于乙方所提交的文件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返工或修改,由乙方承担;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期提交成果文件或由于乙方修改不及时导致未能按照设计任务书的编制时间安排完成工作,每延期一天,支付该阶段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给甲方。第九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陈健柱为项目联系人,乙方1指定查冬冬为项目联系人,乙方2指定郭晓慧为项目联系人,乙方3指定杨锐波为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81、负责双方联系工作;2、负责双方协调工作;3、甲乙双方就对本项目各自工作人员具有调配能力。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无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它相关事项为: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甲方、乙方1、乙方2、乙方3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附件一:设计任务书附件二:联合体分工(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盖章)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盖章)乙方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乙方2: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3: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盖章)(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10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一、项目背景中共江门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提出深入推进“工业振兴”和“园区再造”工程,在增量建设用地有限、产业空间扩展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加快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进一步挖掘存量用地再开发潜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为落实推进“工业振兴”和“园区再造”工程,有必要开展江门市市区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专项研究项目。江门市委主要领导于2月7-10日到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调研时提出,积极引导和主动服务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紧紧抓住“吹糖见米”增长点,下大力气盘活低效工业用地,加快推进“工改工”,实现园区发展提速增效。3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门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时提出“由求增量向挖存量转变,加大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的力度”。该政策文件已印发实施,该政策对盘活存量用地提出多项措施,开展江门市市区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专项研究项目,有助于摸清存量工业用地底数,分类精准指导盘活存量用地,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规划范围二、结合现状调查数据中工业用地图斑数据,将研究范围划定为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现状集中连片的工业用地(不包括规划用途已调整为非工业用地的区域,例如江门人才岛、宏达片区、滘北油湾里片区、江会路片区等),面积约83平方公里。三、工作目标摸查市区现状工业用地的数量、面积、权属、开发强度、主导产业类型、生产经营状况、产出效益,历史出让工业用地履约情况,以及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科学划定低效工业用地标准,制订近期迫切需要升级改造的低效工业用地清单,提出升级改造的方向、策略以及工作措11施,探索研究新型工业用地(MO)空间布局、规模以及开发建设要求,精准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制订历史出让工业用地未履约清单,督促属地政府加快处置。四、工作内容(1)摸底调查梳理现状工业用地的空间特征及存在问题,搭建工业用地发展情况数据平台,为深入开展现状分析、综合评估、政策制定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综合评估根据内业整理与外业调查现有工业用地的基本信息,进行数据整理与分析。一是明确重点片区,从低效与潜力的两个体系明确未来需改造重点区域,从规划视角研判重点改造地区。二是开展重点地区的详细信息摸查。从特征与问题两个角度总结分析存量工业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现状、用地效益与环保安全生产等情况;三是参照国家及江门市建设项目控制指标等相关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及相关建设规划控制指标,编制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制定直观性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体系与认定标准,提出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时序及选点建议。(3)政策策略建议明确不同评级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的目标和标准,提出相应的产业用地升级指南及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同时,探索建立相配套的管理系统、政策机制、资金保障制度及项目监督机制。五、成果形式按照分区规划的编制深度,由文本、图集、数据库(gis)文件、演示文件构成。文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市区工业用地发展现状调查整理:包括工业用地普查基础数据库和工业用地开发建设现状评估报告;(2)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潜力分级评估体系研究:包括潜力分级评估模型研究、升级改造时序及选点建议,编制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潜力分级评估体系研究报告,制作产业用地调整负面清单;12(3)政策制定:探索建立新型产业用地(MO)管理制度等相关政策六、编制时间安排本次工作计划总体分为六个阶段,在2023年5月前完成全部规划设计成果,结合项目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本次规划工作进度与关键时间节点控制如下:(1)资料调查收集阶段(2022年9月)完成对市区现状工业用地的资料调查收集,包括数量、面积、权属、开发强度、主导产业类型、生产经营状况、产出效益,历史出让工业用地履约情况,以及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情况。(2)内业处理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主要对存量工业用地进行发展绩效评价,制定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标准框架搭建,定性定量评价低效工业用地。包括选定评价方法;建立分级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值评估计算:指标标准化;编制产业用地调整负面清单。并同步开展低效工业用地发展策略研究,提出相关升级改造时序及选点建议。(3)初步成果阶段(2023年1月至2月)完成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体系研究报告,制作产业用地调整负面清单及新型产业用地相关管理办法。(4)中期成果阶段(2023年3月)结合修改建议,对初步成果进一步深化。完成低效工业用地分级评估体系研究报告、工业用地普查基础数据库的正式成果。落实部门意见,深化完成全套规划成果编制。(5)最终成果报批、成果入库阶段(2023年5月)完善报批成果,按程序报批;开展成果入库和备案。13附件二:联合体分工联合体分工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编制工作,按照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技术合同(下称主合同)有关内容,现就联合体工作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3、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统筹、项目汇报,负责制定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潜力评估标准和开展评估工作,研判近期重点再开发片区及改造方向,制定迫切需要升级改造的低效工业用地清单,制定政策建议。江门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数据库建库,开展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潜力评估工作,配合成果展示与输出工作。江门市国土测绘大队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数据整理,制定历史出让工业用地未履约清单。三、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合同金额、具体付款方式与条件依照《江门市工业集聚区再开发潜力研究(市区部分)》主合同约定执行。项目成本按照主合同确定的三方技术咨询费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如下:1、中标服务费用由三家联合体单位按主合同确定的规划编制费比例分摊;2、差旅成本费用由三家联合体单位承担各自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费用;3、成果打印费用由三家联合体单位按主合同确定的规划编制费比例分摊;4、其他费用原则上按主合同确定的规划编制费比例分摊,如有特殊情形,由三家联合体单位共同商议确定。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潜力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