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马尔康市殡仪馆殡仪馆劳务派遣政府2023)



马尔康市殡仪馆殡仪馆劳务派遣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32012023000015-1

二、合同名称:殡仪馆劳务派遣

三、项目编号:N5132012023000015

四、项目名称:殡仪馆劳务派遣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马尔康市殡仪馆
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邓家桥村
联系方式:0837- 2822444
供应商(乙方):马尔康嘉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查米村75号
联系方式:187837299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殡仪馆劳务派遣服务
1(项)
¥856,320.00
¥856,320.00
(1)成交供应商须为全体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理赔。 (2)在服务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成交供应商都无条件更换。 (3)成交供应商须对其全体劳务服务人员服务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人事关系、劳动纠纷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召回其服务人员。

合同金额: 856,32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陆仟叁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01日至2026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殡仪馆劳务派遣采购合同.pdf殡仪馆劳务派遣采购合同.pdf
马尔康市殡仪馆
2023年03月13日

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委托方(甲方):马尔康市殡仪馆受托方(乙方):马尔康市嘉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马尔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马尔康市殡仪馆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马尔康市嘉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项目编号:N5132012023000015)的《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二条,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马尔康市殡仪馆劳务外包服务。为规范劳务用工,规避劳资纠纷,降低用工潜在风险,推进殡仪事业依法管理,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委托外包方式对临聘人员进行使用和管理。第三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3年,服务期限从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劳务人员共计3名。(保洁服务兼门卫服务1名,厨师兼墓地管理员1名,火化工兼殡仪车驾驶员和库房管理员1名)。2、保洁服务兼门卫服务内容:殡仪馆公区廊道、楼梯、厕所、院坝等各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每日清洁并随时保持维护。垃圾清理,垃圾桶每天擦拭。标示标牌清擦保养,厕所镜面清擦;进出人员登记、询问、查验等,来访人员引导,进出物品和财产的安全登记,大楼的巡视。内外部车辆的秩序管理。3、厨师兼墓地管理员服务内容:负责食堂的早、中、晚餐的烹饪,提供美味可口、干净卫生的饭菜。保持厨房设施设备,餐厅桌椅及设施设备、餐具等所有用品、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墓地维护管理。4、火化工兼殡仪车驾驶员和库房管理员服务内容:负责户体火化工作,保证单户火化时间与质量。一炉一户,按时出炉,并要严格核对骨灰号牌,做到准确无误。按照火化炉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作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爱护使用车辆,做好车辆日常维修及保养,车辆出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建立物资保管账,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到入库有凭证、出库有手续。第四条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1、三年合同费用共计:856320元,大写:捌拾伍万陆仟参佰贰拾元整。2、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甲方每季度支付71360元,大写:柒万壹仟叁佰陆拾元整。付款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下旬支付本季度服务费,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有效合法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五条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六条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成果的,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全部款项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制作费的,从应付制作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应按照应付而未付费用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知悉的对方秘密资料和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传播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据实支付,且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在合同范围内继续使用乙方已提供的稿件及视频成果。第七条其他1、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调解的原则解决问题,如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本合同签订后,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履行中需变更合同条款的,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书面形式变更。4、双方根据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文件等到达对方在本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或联系人的,即视为送达。各方在通知、文件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同。如一方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若未及时通知的,则另一方以上述方式发送到原地址的亦视为送达,且未及时通知方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1、因服务或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2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2份。1(盖章)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地址:0081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山25年1月)日签约日期:702年3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