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富平县张桥镇人民政府2023)
一、合同编号:JQ2023-ZFCG-0102
二、合同名称:张桥镇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JQ2023-ZFCG-0102
四、项目名称:张桥镇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富平县张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张桥镇街道
联系方式:13571333333
供应商(乙方):陕西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中贸广场 15 号楼 1 单元 1904 室
联系方式:182029395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张桥镇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
1(项)
¥1,747,954.36
¥1,747,954.36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温室大棚的墙体、钢屋架、塑料膜、日光膜、透气孔纱、卷扬机等,建设配套附属设施。
合同金额: 1,747,954.36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柒仟玖佰伍拾肆元叁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5月02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3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张桥镇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合同.pdf张桥镇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合同.pdf
富平县张桥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03月14日
张桥镇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富平县张桥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陕西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富平县张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陕西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张桥镇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张桥镇温室大棚提升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富平县张桥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渭农计财(2022)20号4.资金来源:财政补助5.工程内容:提升改造温室大棚的墙体、钢屋架、塑料膜、日光膜、透气孔纱、卷扬机等,建设配套附属设施6.工程承包范围:投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5月0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肆万柒仟玖佰伍拾肆元叁角陆分(¥1747954.36元);其中: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韩阳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技术标准和要求;(4)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03月0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富平县张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