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合同公告(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2023)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350121]YZC[GK]2022004

四、项目名称: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工业路1号
联系方式:22762127
供应商(乙方):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白沙新城闽兴大道10#304单元
联系方式:138606330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1(年)
¥2,597,804.00
¥2,597,804.00
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面积1661亩,项目含采伐及造林)。

合同金额: 2,597,804.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柒仟捌佰零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6日至2024年01月05日
履约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书.pdf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书.pdf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17日

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多县侯合同书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2023年1月甲方: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乙方:闽侯县榕兴林木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211YZC[GK12022004的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甲乙双方有关采购服务内容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以最后的协议或文件为优先顺序。2、合同标的(本项目为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面积1661亩,项且含采伐及造林)。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玖万柒仟佰零肆元整(¥2597804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闽侯县青口镇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本项目为2022年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面积1661亩,项目含采伐及造林)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绩效承包到期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项目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于3日内派员会同监理方和乙方一起进入本项目实施范围内进行逐片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按甲方质量要求立即进行无偿返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因返工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口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60待工程造林阶段完工,并经监理单位及项目相关负责人和项目具体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支付2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240待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剩余工程款8、履约保证金四无。口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0、违约责任乙方若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下雨等恶劣天气除外)或质量要求等完成本项目,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按实际情况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具体扣款幅度以乙方违约后果轻重情况而定。乙方要派专人监管未及时除害处理的疫木,发现非法出售疫木行为的,按每车扣项目款两万元,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疫木流失的,将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省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一、采伐要求(序号1)1、项目范围及项目量:按照“发现一株,清理一株,除害一株”的原则清理松枯死木,及时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松枯死木进行清理除害处理。2、项目质量要求:(序号2)2.1、严格按照《闽侯县2021年松材线虫病年度防治实施方案》、《福建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的规定规范操作;(序号3)2.2、乙方要派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松枯死木。(序号4)2.3、采伐枯死木:对每株松枯死木进行GPS定位登记,采伐前,先把松树枯死木周围的杂灌和杂草清除干净,便于松树枯死木枝收集,先将松树砍倒后再砍掉枝条;视树体大小将树干、粗树枝锯成适当长度的木段。伐桩高度应低于5cm,且用专用塑料薄膜或钢丝网罩包扎处理。2.4、疫木处理:(序号5)①粉碎(削片)处理:适用于所有区域。在山场上利用粉碎机或削片机,就地将疫木和直径1cm以上的枝条切成厚度6mm的碎屑或小木片,碎屑或小木片可以就地回归林地或作为其它利用。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序号6)②烧毁处理:适用于有焚烧条件的地方实施,把松木锯成段和1cm以上枝杠,在就地选择空地等安全地段,集中小火堆烧。用火应选择雨后或无风天气的清晨进行,并指派专人严密监视,彻底焚烧。楚烧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枯死松树楚烧处理用GPS定位,并拍照。(序号7)③旋切处理:仅限在当年3月底前进行,确保搬运过程中疫木不流失、不遗落。在疫区内就近选择集中处理点,对采伐的疫木进行旋切处理,旋切厚度应小于6mm。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序号8)2.5、伐桩处理:松树伐桩高度应低于5cm,松枯死木的伐桩全部剥皮,在伐桩横切面上纵向连砍数刀,并喷洒渗透性强的农药(100倍敌敌畏+2.5%澳氰菊酯,按1:1混配,稀释30~50倍液,),喷至伐桩湿透;或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使用该方法处理期间的最低气温不低于10℃)。然后用专用塑料薄膜覆盖,并用土四周压实薄膜。(序号9)2.6疫木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须凭《检疫处理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运至指定的除害处理场(点)实施除害处理。疫点乡镇的疫木运出山场时,应在疫木两端横断面喷红漆标志,疫木不得运往非疫点乡镇实施除害处理,也不得途经非疫点乡镇。《通知单》由县林业局或乡镇林业站签发,一式三联。第一联随货同行,存除害处理场(点);第二联(回执联)由除害处理场(点)签收盖章后由承运人或采伐业主带回交签发单位,与第三联(存根联)装订一起备查。签发单位凭原回执联签发下一次《通知单》,直至该除治山场疫木全部运完为止。松枯死木清理要做到当日清理,当日除害处理,未及时除害处理的,中标人要负责监管,避免疫木流失。(序号10)2.7、拍照登记建档,对所清理的松枯死木伐前、伐中、伐后拍照,并登记松枯死木清理登记表,做到一树一表。(序号11)2.8、甲方不定期对辖区范围内松林进行检查,若发现松枯死木,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于3日内清理完毕。甲方会同县林业局和监理方不定期深入山场检查松枯死木清理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要及时整改,确保质量合格。3、项目要则及安全工作:(序号12)3.1、乙方派遣工作人员进入伐区山场,应服从林业工作人员或护林员的安全和技术指导。乙方在开辟实施作业便道采伐疫木时,应事先主动要求采购人派遣人员配合,在现场监督人员、管理人员、护林员指引下实施,不得毁损地上和地下线缆、管道或墓及其他建筑、设施等,否则,产生后果由乙方自负。采购人应派员配合乙方指定实施范围指导实施,乙方工作人员应按采购人质量要求进行实施。乙方实施所需工具自备,并应做好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好安全措施。乙方应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实施过程中如遇第三方纠纷等问题,甲方负责协调工作。(序号13)3.2、乙方在焚烧松疫木前须按规定做好上报审批工作,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协助报批,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审核批准后,乙方方可用火,尽量在雨天焚烧疫木,否则造成森林火灾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二、造林要求(一)树种选择和造林密度(序号14)1.1树种选择根据闽侯县青口镇的气候、土壤及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原则,达到“成活、成效”的目的,选择以下树种作为造林的主要树种。木荷(学名:SchimasuperbaGardn.etChamp.),大乔木,嫩枝通常无毛。喜光,幼年稍耐底荫,适应亚热带气候。对土壤适应性较强。木荷既是一种5优良的绿化、用材树种,又是一种较好的耐火、抗火、难燃树种。木荷树形美观,树姿优雅,枝繁叶茂,四季常绿,花开白色,因花似荷花,故名木荷。木荷新叶初发及秋叶红艳可爱,是道路、公园、庭院等园林绿化的优良树种。(序号15)1.2种植配置方式与造林密度根据项目区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栽植。地块造林密度为110株/亩;株行距约2m×3m。(序号16)1.3苗木苗木采用带土球袋装苗,苗高50cm、地径0.6cm以上,树形饱满、外观一致、生长苗壮、地径符合设计要求。苗木数量以实际种植所需数量为准。苗木的出圃、包装、运输应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127-2019)要求。(二)技术措施(序号17)2.1林地清理项目区林地植被盖度小,多杂灌杂草,林地清理采用带状清杂,每条带宽1m。清杂遇到硬阔叶树种等保留木时不进行清理,保留在林地内。(序号18)2.2整地挖穴采用穴状整地,挖穴规格40cm*30cm*30cm,110穴/亩。整地挖穴遇到石头或者保留木时,可以适当移位。造林时将穴周围的表土层回填入穴,以增加穴内养分,回表土时必须拣净枝和草根等杂物,尤其是芒其根,以防白蚁危害。(序号19)2.3基肥为了满足苗木生长的营养需求,提高造林成效,造林地块必需施基肥。施有机肥250g/穴,施肥后回填表士。2.4栽植(序号20)2.4.1苗木修剪种植前苗木应进行枝叶修剪,剪去枯枝、病虫枝,枝条茂密苗木可适当疏枝、修剪。(序号21)2.4.2栽植栽植宜在冬末春初,选择阴天或雨后栽植。栽植时苗木要深栽、扶正、分层填土,居穴中央,然后培土压紧反复踩实,覆土培成丘形。苗木种植时需注意选择冠形丰满、分枝美观的一面朝向主要视线方向,栽植深度以待植穴土壤下沉后栽植苗木根茎基本与地面平行为宜。(序号22)2.4.3补植第一次栽植后应及时检查成活率,如有死亡或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植。于年底小阳春或冬末春初进行补植,以保证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2.5抚育管理(序号23)2.5.1抚育造林后当年9-10月,进行除草、松土等措施(算入总投资);造林后第二年、第三年的10-11月份,以劈杂除草为主,清除林内杂草。(未算入总投资)。6(序号24)2.5.2幼林管护管护人员应经常管护巡查,防止林木遭到牛、羊等动物及人为的破坏,并检查苗木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当地森防部门,及时诊断,防治病虫害。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4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四无。口(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7甲方: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工业路1号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开户银行:账号:林木有限兴县唇乙方:闽侯县榕兴林木有住所:福建省福州蓝闽侯县白沙黄白少新城闽兴大道10#304单元单位负责人:日0000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1386063306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闽侯县支行白沙分理处账号:1402030209005503640签订地点:闽侯县青口镇政府2023年月签订日期: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服务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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