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66605X2023401
二、合同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JNCG2023(GK)-01
四、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建设路1号
联系方式:18357888210
供应商(乙方):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胜利路50号
联系方式:151680160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41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景宁县鹤溪街道金惠小区26-28幢(六层砖混结构)共180套房屋、小区配套设施及周围环境。(2)景宁县鹤溪街道鹤溪小区B区34幢,41幢,45幢(六层砖混结构)共160套房屋、小区配套设施及周围环境。(3)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旱塔小区公共租赁房二期共192套房屋、小区配套设施及周围环境。(4)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旱塔小区公共租赁房三期132套、四期143套房屋、小区配套设施及周围环境服务要求:1、各投标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2、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3、投标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服务时间:壹年(12个月)服务标准:(1)管理区域内的设施、设备、楼道、地面保洁,地面需每日清扫二次,楼道每日清扫一次,每周拖抹一次,节假日卫生大扫除一次。(2)保证区域内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作,做好维护、维修。
2.合同金额(元):41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公租房物业服务合同.pdf公租房物业服务合同.pdf
景宁备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甲方:景宁备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景宁金族自治县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为解决景宁县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的问题,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以及配套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给住户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景宁备族自治县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NCG2023(GK)-01),于2023年2月23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景宁金族自治县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人。现景宁备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景宁备族自治县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以下服务管理协议、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项目:景宁金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服务2、服务范围(1)景宁县鹤溪街道金惠小区26-28幢(六层砖混结构)共180套房屋、小区配套设施及周围环境。(2)景宁县鹤溪街道鹤溪小区B区34幢,41幢,45幢(六层砖混结构)共160套房屋、小区配套设施及周围环境。(3)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旱塔小区公共租赁房二期共192套房屋、小区配套设施及周围环境。(4)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旱塔小区公共租赁房三期132套、四期143套房屋、小区配套设施及周围环境3、服务内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养护和管理(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肉、共用照明、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的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规划内附属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果、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棚等)的养护和管理(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5)区域内绿化养护。(6)按规定及时全额收取租住户租金并及时全额上缴县财政局指定账户,同时需配合收取其他相关费用。(7)配合甲方及时清退不符合租住条件的住户。(8)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9)建立健全档案资料。(10)房租收取率必须达到100%。(11)公共部位的易损设备(如灯泡、开关、水龙头等)的更换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外支付费用。(12)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交办的及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管理事项。二、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协议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给乙方各区块提供管理用房(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协议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考核,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考核细则详情见附件《景宁鑫族自治县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暂行办法》(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协调乙方与住户间的关系(6)配置小区必须的卫生设施,并与环卫部门协调,做到每日清运生活垃圾:(7)协助做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取的相关工作(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住宅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交房前期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管理情况,提供合理性建议:(3)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住宅区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4)住宅区内需要进行大规模维修的,按要求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有权依照甲方委托的规定对住户按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7)建立住宅区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9)不得将住宅区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个人或单位:(10)协助甲方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户准入、资格审核、清退工作:(11)按租房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收取租金、电费等甲方要求收取的相关费用,款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12)核对实际租住户的信息,发现转租、骗租等违规现象,及时上报并协助甲方进行处理:(13)协助甲方做好涉及到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甲方与租户签订承租合同(14)发现需维修处理的水电及零星设施的,及时报知甲方,待甲方现场确认后,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15)需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住宅区域内消防设施进行核查,对发现的破损、过期消防设施及时进行处理,涉及消防设施更换及维护等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16)做好环境卫生清扫,绿化维护等工作。()三、协议金额及支付方式1、本协议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伍任元(¥415000元)。2、支付方式:服务期内甲方将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除服务承包费用的10%(¥41500元)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奖金以外,剩余90%(¥373500元)的承包费经考核后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金额玖万叁仟叁佰柒拾伍元(¥93375元)。四、协议服务期限自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至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共一年)。五、服务承诺1、环境卫生每日一清扫。2、楼道灯等零星维护,当日发现当日处理3、绿化维护一年二次。4、全天候提供物业服务。六、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完成应负的协议责任,由此而对乙方完成承包管理目标造成影响,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2、若乙方未完成相应责成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直至终止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乙方应当补偿甲方或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七、协议更改、补充与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双方认可后协商办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九、协议生效及其他本协议(包含附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正常有效期一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2013年2月28签订日期:213年2月28日附件景宁备族自治县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号)《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景宁金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景政办发【2022】38号)、《景宁金族自治县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NCG2023(GK)-01)》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体系,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民众获得感。、考核小组,县住房保障部门为考评小组三、考核对象。为景宁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和配建的公租房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四、考核方式。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各占比50%,其中日常考核采取不定时方式进行五、考核内容一)管理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办公环境是否整洁:服务态度是否热情:二)秩序维护方面,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巡逻线路是否全覆盖;巡逻密度是否符合要求;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是否合理;消防安全通道及区内交通是否通畅等;(三)保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道路及绿化区内的垃圾是否及时清扫;公共楼道、楼梯等公共区域卫生是否定期打是否及时修剪等:(四)维修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维修是否及时;维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维修期间是否扰民等;(五)综合服务方面。主要包括租金收取率、租金存放是否规范;各项费用收取是否规范;公租房及租户档案、台账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和违规收费情况以及其他方面。六、考核标准。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覆盖率达到100%:民意调查满意度在85%以上:群众投诉和热线举报平均每季度不高于两次;合同约定事项完成率达到100%以上七、考核指标及分值标准考核内容具体指标评分标准得分1.工作纪律(5分)(1)无旷工、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2)工作时间不私自离岗,不闲聊,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3)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对工作无蓄意违抗现象,以上各项每发现一次扣1分。(一)管理服务方面(15分)2.办公环境(5分)(1)着装整齐干净、无异味,讲究个人卫生,(2)办公室内干净、卫生、无吸烟现象以上各项每发现一次扣0.5分.3服务态度(5分)(1)工作态度积极,待人热情,主动按规定使用礼貌用语与租户或同事们交流。(2)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不与租户或同事们发生争吵,无失礼行为。(3)对待租户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负责人或县住房保障部门,每发现一次或出现一次事关物业服务方面的群众投诉,扣1分。(二)秩序维护方面(20分)4安保服务(10分)(1)当班人员应每日巡查各公租房小区至少一次每日检查公租房区域内一切保洁、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现物业区域内设施有任何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人员进行处理,并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2)每月召开次安全人员工作会议,并有详实的会议记录。(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资料齐全,建档及时、规范。(4)对突发事件、紧急事件要有应急预案,遇到租户投诉,安保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以上各项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一分。5.消防检查(10分)(1)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和正常使用,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2)公共场所、公共部位无私搭乱建现,以生各项的发现一次不规范和4分。(三)保洁服务方面(20分)6.保洁服务(20分)(1)每日对楼道清扫、保洁、单元门、楼梯扶手清擦、保洁。(2)每周对楼房内公用部位进行保洁,并不断巡查保持干净,(3)每月对楼道灯具楼道门窗、消防栓等公用部位进行保洁,并不断巡查保持干净,(4)随时清理垃圾,保持公共部位,垃圾桶周边清洁。(5)公共路面干净、无杂物、无烟蒂、纸屑、塑料袋等垃圾。(6)绿植问没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废弃物。(7)保洁工具放置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8)绿化修剪及时,绿植间无杂草。以上各项每发现一次扣0.5分。(四)维修服务方面(5分)7.维修服务(5分)(1)接到租户的维修诉求时,物业公司应及时指派工作人员前往维修或上报县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维修;(2)维修服务中不得敷衍了事,维修质量要符合相关要求;(3)维修期间要注意降低音量,避免扰民。以上各项每接到群众投诉一次扣0.5分。(五)综合服务方面(40分)8.规范运营(30分)(1)负责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确保收取率为100%,未完成百分之百收取率的,扣10分,(2)收取的租金按规定存入专用账户并及时将款项转入县财政局指定账户,不得存入私人账户,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5分。(3)建立健全各类帐目和记录,负责记载和记录各类帐目和日常工作情况,并按时汇总和上报,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扣2分。(4)公租房及租户档案整理缺失或不规范的,扣2分。(五)综合服务方面(40分)9.其他方面(10分)(1)熟悉管辖区域内住户情况,全面掌握、宣传、执行公租房的有关政策,负责向住户解释有关制度和规章,每发现一次执行不到位的,扣0.5分.(2)积极配合住房保障部门做好租户入住和不符合租住条件租户清退及公租房相关检查、创建等工作,出现一次不能主动配合或工作不力情况,扣2分.(3)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施运营,制定保养计划,保证供水、供电、消防、公共照明等设备运营正常、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扣0.5分。八,绩效使用1、每年的服务承包费用的10%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进行发放,年度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为当年度历次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分值的算术平均数值,根据得分划分4个等级,高于90分的为优秀;高于80分低于90分的为优良:高于60分低于80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绩效考核奖金与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考核等级为优秀,发放年度考核奖金100%考核等级为优良,发放年度考核奖金90%考核等级为合格,发放年度考核奖金80%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扣除该年度考核奖金。2、在年度综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物业,未能在规定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内及时整改的;或针对民意调查满意度低于85%且短期内(不超过1个月)未能有效提升小区服务的物业,县住房保障部门将与该物业公司解除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