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后勤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2023)
一、合同编号: CBEAD-行政财务部-2022-011
二、合同名称: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TCG20211010
四、项目名称: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凌路777号
联系方式:0411-39980027
供应商(乙方):保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暄悦东街23号自编B2栋(部位:5层自编02)
联系方式:0411-399802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综合物业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后勤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安全保障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会议和教学服务、康体服务及与后勤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333333元/年
合同金额: 1633.3333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2/2/1-2023/1/31 辽宁大连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2-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3-20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签三年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pdf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pdf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D保利酒店保利发展控股旗下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名称: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HTCG20211010甲方: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乙方:保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1年12月30日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内容:综合物业服务二、合同期限、服务时间及地点物业管理期限: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年度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合同履约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的,签署下一年服务合同,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本合同有效期:2022年2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三、费用构成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三年共计人民币肆仟玖佰万圆整(¥49,000,000.00),单年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圆整(¥16,333,333.00)。2.费用构成涉费收取与管理服务的明确:1.下列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1)保障人员的薪酬及各类奖励金(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加班费、临时工劳务报酬等)、办公费、差旅费(不含学院安排的出差任务)、福利费、工伤赔偿、健康体检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劳动合同违约金、员工培训费、税金、垃圾清运费等。2.下列费用由业主单独支付,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1)水、电、蒸汽及煤气等能源费;(2)餐饮服务管理所用设备工具及物料;(3)工程及设备维保年检费、材料费。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服务费,即每满一个月服务期,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物业管理费。注:每月结算价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考勤表、工资表、已提供物资明细及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户名:保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保利天悦支行帐号:44050145004300000423纳税人识别号:91440111747588340Y乙方如需变更上述帐户,应提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乙方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导致甲方付款错误的,甲方不构成违约,视甲方履行完毕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甲方因此造成逾期付款的不构成违约。4.甲方每月根据《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后勤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履行合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月考核结果作为扣减履约保证金的依据。四、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一)物业管理服务: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与维修,锅炉供热供汽系统运行维护与维修,能源(水、电、气)供给系统运行维护与维修,安防系统设备运行维护与维修,教室及会议室(厅)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与维修,室内外照明系统、舞台灯光音响系统、多媒体教学音视频系统、客用及后勤服务中心自用电脑与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室内外装修装饰维修与保养,客房、办公室家具及电器维修与保养,冷水机组维保管理,煤气报警维保管理,供配电系统运行维修与保养,给排水系统运行维修与保养,室外道路石材维修与保养,厨房设备维修与保养,垃圾清运,保洁服务等。(二)安全保障服务:院内及院外监管区内安全保障(包括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劳动安全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消防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障、公共安全保障等)、消控中心管理、信件收发管理及地下车库、地上车位管理服务。(三)客房服务:包括各学员楼客房、后勤楼及教学办公用房的整理与保洁,住宿管理服务,配合教学会议等相关材料及生活用品的配备,公共浴室管理,洗衣房的运转和服务。(四)餐饮服务:包括学员餐、教工餐、后勤员工餐、会议教学等用餐及茶水茶歇服务;餐饮种类包括中餐、西餐、清真餐及其他民族餐。(五)会议、教学及康体服务:包括各类会议、教学活动和康体服务的相关服务和保障。五、服务标准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服务项目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保障有力”的服务水准,人员服务及管理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14308—2010)中所规定的“四星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相关标准,安全保卫还应该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服务项目进行精心、有效管理。六、人员与机构(一)为保持学院后勤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向学院教职工和参训学员提供高标准、具有学院特色的专业化后勤服务,合同甲乙双方成立后勤管理委员会,后勤管理委员会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组成,其中甲方2人,乙方1人,后勤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甲方选派担任,后勤管理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表决方式对后勤服务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负责后勤服务质量、标准、工作流程的制定与监督;负责后勤管理中心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人员配置与考核、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风险与内控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二)甲方将每半年对乙方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更换有关人员,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决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三)后勤管理委员会所做决策,甲乙双方都必须无条件执行,如甲乙任何一方拒不执行的,另一方有权不予对方协商单方解除合同,不执行的一方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四)后勤管理委员会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员的招聘工作并作为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服务期内出现用工风险及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当每年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乙方需选派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从业资格和能力的人员组成管理团队派驻甲方并保证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的稳定,特种岗位人员需按国家相关要求持证上岗;建立安全责任制,凡是因乙方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内对所发生的用工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等所涉及的责任和事故赔偿负全部责任。七、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2.甲方委派专人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传达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并协调甲乙双方之间的相关工作事宜,甲方有权对工作流程中高风险点提出要求及建议,有权对不相容岗位设置提出调整要求;3.向乙方提供本物业建筑及有关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乙方进场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所管理项目的设施设备进行查点验收,并签字确认;4.甲方可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进行过程监督、结果评定,提出意见、建议并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奖惩,甲方具有对后勤服务运行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权:5.甲方拥有后勤使用资产的所有权、监管权及处置权。如资产处置影响到本合同之履行,甲方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6.甲方有权依法依规追究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失窃、火灾等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7.甲方应为乙方履行合同无偿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及员工宿舍,产权属甲方,仅供乙方按照指定用途合理使用,乙方人员的工作餐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8.甲方定期与乙方派出的负责人进行会务,并对乙方就服务管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响应;9.涉及到卫生环保、行政审批、年检、办理证照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做好配合工作,所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支付;10.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问题进行督促和纠正,对不合适人员提出调换意见。(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达到质量标准,乙方严格保守甲方的工作机密;2.乙方负责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有关设施设备日常维修项目的巡检、维修与维护;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维修,保障良好的工作环境,凡是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扩建、改建、大修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以及对履行合同过程提供的各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要对甲方资产进行处置的,应向甲方书面建议,由甲方最终决定;3.乙方应立足甲方实际,向甲方提供符合四星级酒店管理的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实施细则、信息系统、管理计划、绩效方案、员工技能培训等服务内容),并定期组织管理层与甲方召开管理协调会议,对委派到甲方的管理团队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监督和指导,使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标。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管理层反映乙方委派的管理团队服务问题,并要求乙方管理层对反映的问题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整改;4.乙方在受托范围内应合理管理、使用、维护甲方资产,保证资产完整、完好,如造成甲方资产损失的,应予赔偿;5.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不得自行利用甲方的设施设备、服务场所从事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对外以甲方或甲方的资产为乙方或第三方进行担保或抵押,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违规、事故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罚款等经济直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乙方中标后,应负责全面接收原后勤服务中心聘用的各类人员;下一轮招标工作结束后,如乙方未中标,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新的中标单位做好交接工作的准备。在本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甲方的监督下与新的中标单位在人、财、物(包含档案资料)方面进行全面交接。因迟延交接或部分交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7.在本合同履行届满后,新的中标单位没有进驻前,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乙方约定的义务,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继续提供服务,直到新的中标单位到位。在本合同履行届满后经营管理期间发生的费用,甲方比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管理项目、范围和费用标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八、监管、考核及奖惩1.依据《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后勤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实施监督职责,其中监管小组考核结果作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依据,服务对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年底奖励金的依据,甲方有权根据管理需要适时修订监督管理办法并对乙方进行考核。2.招标文件有关管理要求与附件中后勤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不一致的,从其严者执行。3.甲方根据后勤服务中心在能耗、低值易耗品、维修耗材和餐饮成本控制等方面对乙方实施考核奖惩(考核办法另行制定)。4.甲方依据《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后勤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依据。九、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等额赔偿。2.本合同期内,甲、乙方在没有事先征得对方书面确认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转租、转包),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服务的,须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项目金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完成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服务,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处理。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约定的,均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因向乙方主张权利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6.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十、双方财产交接验收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交接验收,交接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交接验收所列设施设备问题,由甲方协调解决。2.乙方管理过程中,发现设施设备质量或施工质量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由甲方协调解决。3.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对设备、设施、图纸、资料进行交接,如有非正常损坏,乙方负责修理至正常状态。十一、通知与送达1.本合同各方通过合同首尾部所列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2.本合同首尾部所列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3.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1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2)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3)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3.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资金未落实等因素影响,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自然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赔偿追责,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服务结算。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乙方(盖章)保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红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喧悦东街23号自路777号编B2栋(部位:5层自编02)法定代表人:邱宝林法定代表人:肖徐哲邮政编码:116000邮政编码:510310开户银行:建行大连栾金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保利天悦支行账号:21201501910059106618账号:44050145004300000423签订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签订日期:2022年2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后勤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