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视频系统设施更新采购合同公告(浙江大学2023)
一、合同编号: 2022-CGZX-NM-673
二、合同名称: 艺术会议场馆音视频系统设施更新
三、项目编号: ZJ-2263317-02G
四、项目名称: 艺术会议场馆音视频系统设施更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浙江大学
地 址: 浙江大学
联系方式:0571-88981325
供应商(乙方):浙江安达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2号1号楼205-210室
联系方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欣然街2号1号楼205-210室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红外讨论单元底座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标书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标书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标书
合同金额: 469.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标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12-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3-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艺术会议场馆音视频系统设施更新.pdf
艺术会议场馆音视频系统设施更新.pdf
艺术会议场馆音视频系统设施更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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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105920652浙江大学货物集中采购合同需方:浙江大学后勤集团合同编号:2022-CGZX-NM-673供方:浙江安达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编号:ZJ-2263317-02G采购方:浙江大学采购项目:艺术会议场馆音视频系统设施更新采购标项:招标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合同签约地:杭州合同打印日期:2022年12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本次采购涉及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及招标(或碳商)现场供方的询标记录(或补充承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部分则按有利于需方为准。第二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艺术会议场馆音视频系统设施更新详见附件1供应商《报价明细表》套146950004695000合同总价(人民币,含税)¥4695000元(人民币:肆佰陆拾玖万伍仟圆整)¥4695000元(人民币:肆佰陆拾玖万伍仟圆整)¥4695000元(人民币:肆佰陆拾玖万伍仟圆整)¥4695000元(人民币:肆佰陆拾玖万伍仟圆整)¥4695000元(人民币:肆佰陆拾玖万伍仟圆整)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货物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质保、售后等供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2、可根据采购时的约定修改币种名称和(或)是否含税。第三条质量保证1、质量功能标准需符合厂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双方商定的技术指标。2、供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国产商品是合同签订后或至多签订前半年内生产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型号、指标、性能等)不符,需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方承担。第四条技术性能指标具体指标详见第一条所述之相关文件。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最晚不迟于(回合同签订口取得免表口收到信用证)后7天自然日内。货物交付地点(送货前再确认,可经双方同意后变更至校内其他地址):国浙江大学玉泉校区邵科馆201、203、204、205、206、209,紫金港校区纳米楼407、412,校友楼318,求是大讲堂室口医院楼口其他地点(需要准确到楼宇办公室):1、供方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其与使用单位事先直接联系约定,将所供商品安全运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供方必须向使用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培训。第六条验收1.供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需方负责在30日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双方另行约定再次验收条件及时间。因此导致逾期的,供方按照第九条第2款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验收标准详见第一条所述之相关文件。3.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后,货物所有权及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始转移给需方。24.如货物确实内在存在质量瑕疵,即使通过了本条第1款的验收,需方仍有权在任何时间包括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使用寿命期内提出异议,不受30天验收时间的限制,如果查明确实属于内在质量存在问题,供方仍应对此负责。第七条保证金及货款1.境内供货的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2.本项目为回境内供货,需方向供方的付款计划安排如下:(I)第一期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2)第二期款:某个支付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0%;(3)第三期款:开箱验货后,支付合同金额的0%;(4)第四期款: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0%;(5)第五期款:验收后,支付余款;口境外供货,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委托以下公司为本项目的外贸代理公司:公司名称:由外贸代理公司与供方指定的境外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如供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未能履行所签订外贸合同的条款时,则供方指定的该境外公司名下的所有合同法律后果、责任和风险转由供方承担,供方无条件接受。供方指定的境外公司详细信息如下:货物原产地和制造商:运输方式、装运港和目的港:境外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需方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即付外贸代理公司10%货款,在外贸代理公司办出本合同涉及进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并开出信用证或电汇支付后,付余款至外贸代理公司。外贸代理公司见境外公司发货单后以信用证或电汇方式支付90%货款,验收合格后以电汇方式支付余款。3.境内供货合同付款至100%前,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合格报告3和原产地证明等材料。因供方未按约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导致需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需方逾期付款,供方不得因此向需方主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4.履约保证金(如有)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在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的情况下由供方发起办理无息退还的手续。第八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详见第一条所述之相关文件。第九条违约处理1.如供方提供的货物全部或部分验收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10天内将不合格的货物撒出现场,并向需方支付不合格货物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2.供方逾期供货,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需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供方支付欠付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4.供方保证其交付的全部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需方因此遭受任何第三方的追索、索赔或诉讼的,则因此加诸于需方的一切责任及全部债务均由供方承担并清偿,供方并愿意赔偿需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供方或供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的,应承担需方因实现权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担保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6.供方存在违约情形的,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款项或供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供方应付需方的全部费用。如保证金被扣减的,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补足之日起3日内补足。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需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相应文本中的约定提供货物的存放和现场施工条件(电、水、工作时间及工具和材料的存放房间)。2.供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需方的联络和安装现场协调事宜。3.供方应当对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需方的信4息、文件、资料、数据,以及需方提供的数据等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为终局。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共30页。2.本合同经供方、需方、采购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捌份,供方和采购方各执贰份,需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公示双方同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将根据要求进行公示。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音视频系统设施更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