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大学2023)
常投竞磋采-2022066号常州大学专利代理服务项目(北京诚辉)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常投竞磋采-2022066号
二、合同名称:常州大学专利代理服务项目(北京诚辉)
三、项目编号:常投竞磋采-2022066号
四、项目名称:常州大学专利代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大学
地 址:常州湖塘
联系方式:86330040
供应商(乙方):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
地 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99号
联系方式:156009331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常州大学专利代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0.3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1-1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3-22 14:40:02
九、其他补充事宜:暂无
附件:
3859706996625.pdf
3859706996625.pdf
专利代理合作协议甲方:常州大学签订时间:2022.12乙方: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签订地点:常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知识产权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下述专利代理服务,但不局限于此:(1)知识产权申请服务1)国内专利申请的代理服务,包括专利检索、专利撰写、费用减缓、申请提交、答复相关补正或审查意见、授权登记及年费缴纳等全部申请事宜;2)PCT申请国际阶段的代理服务,包括涉及国际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和国际局的全部申请事宜;3)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代理服务,包括文本翻译、申请提交、答复相关补正或审查意见、授权登记、年费缴纳等的全部申请事宜。4)巴黎公约国际专利申请的代理服务,包括文本翻译、申请提交、答复相关补正或审查意见、授权登记、年费缴纳等的全部申请事宜。(2)知识产权管理服务1)乙方配备专职联系人,负责甲方所有案件的总体沟通与协助;联系人姓名:路倩盈,联系方式:18792872035。2)乙方应妥善管理专利审查的相关文件,所有文件及缴费收据扫描、复印留存,并及时在“常州大学专利管理系统”中更新数据。每月五日前将上月专利申请、专利被视为撤回及被驳回、专利授权的清单提供给甲方,并附受理通知书(含整套申请材料)、驳回通知书、视为撤回通知书、专利授权证书等原件,并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3)办理相关费用的减缓手续,免费监控并代缴相关费用,包括国内专利申请官费、专利登记费、年费等;PCT申请官费、外国专利申请官费、国外律师费、维持费、年费等。4)在专利授权登记后,及时变更代理信息,转回常州大学电子通道。5)根据政府资助文件要求,乙方为甲方准备相应的资助申请材料。(3)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提供专利申请程序、申请文件、中间审批文件、审查意见、补正书、意见陈述书等内容的咨询服务;提供高价值专利申请、专利奖项申报、学科专利群建设的咨询及指导服务。(4)知识产权讲座服务内容包括:专利基础知识、技术交底书撰写、答审技巧、专利检索分析等。第二条乙方应选派专业对口且执业年限2年以上的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且对他们或代表他们完成的服务承担责任。乙方服务团队应相对固定,并在甲方校园网上公布指定代理人的简介及联系方式。乙方代理甲方的知识产权申请,需经甲方备案,由甲方专利管理系统分配,如乙方私自处理未经甲方备案的知识产权申请委托事项,甲方有权不支付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费及相关官费。乙方代理甲方的知识产权申请,需对每件申请进行专利检索,并出具预审报告,由甲方,-1-备案。如乙方不出具或出具不真实预审报告,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费及相关官费,并暂停代理业务。第三条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按照及时、优先、优惠的原则办理,对甲方交付的专利申请材料,自交付之日起,乙方对每一项专利申请应在一周内完成(扣除发明人的修改时间)。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特殊情况需要加急办理,乙方应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满足甲方时间要求。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代理业务:1.乙方拒绝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2.未在承诺期限内(扣除发明人的修改时间)完成专利申请;3.随意更换甲方指定代理人;4.与甲方沟通不畅,不服从甲方安排管理的。乙方保证服务质量,在全面、正确理解甲方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内容的基础上,尽量争取为甲方获得最合理的保护范围,并承诺发明专利授权率达到85%。若经考核,乙方未能达到承诺授权率,三年内不得代理甲方的知识产权事务。第四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关事务的代理服务费用为:合同签订前乙方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伍万元,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另有约定的除外)。履约保证金在履约结束后(无息)退还。开户单位:常州大学银行账号:32001628036051219286开户行:建行常州市白云支行备注好:常州大学专利代理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国内发明专利新申请代理费:3500元/件(专利公开后支付50%,授权后支付剩余50%);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新申请代理费:950元/件(授权后支付);PCT国际阶段新申请代理费:4500元/件(收到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后支付);PCT进入国家阶段新申请代理费:4500元/件(收到受理通知后支付);巴黎公约国际专利新申请代理费:9800元/件(收到受理通知后支付);政府专利资助办理、知识产权事务咨询、开办知识产权讲座以及用于撰写及答复审查意见的检索分析不收费,专题检索分析项目收费标准另作约定。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凭据及代理收费凭据,按每季度的实际发生额向乙方支付发生的代理服务费及乙方代垫费用。第五条乙方应于每年年中和年底向甲方提交专利代理服务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知识产权申请量、授权量、驳回量、撤回量、未结案量)、发现的法律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第六条乙方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获悉的甲方技术秘密等,甲方专利申请被公开前或授权公告前的专利申请文件内容及附带涉及甲方单位机密的相关内容,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未经甲方授权的人泄露、剽窃,或利用这些秘密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七条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驳回或专利权丧失且无法挽回的,每一件专利最少赔偿10万元,且赔偿金额应不低于甲方的实际损失。若该情况累计出现三次,则合同自动终止,三年内不得代理甲方的知识产权事务。乙方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75号局令)要求,严禁非正常专利的申请,由于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一旦出现非正常申请,乙方应主动与甲方及发明人积极协商处理,同时暂停代理甲方业务,直至问题解决。单次排查中出现非正常申请6件及以上或出现非正常申请累计3次(含3次)则合同自动终止,三年内不得代理甲方的知识产权事务。若任意一方有违约行为,按照给对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进行赔偿,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除外。第八条甲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对乙方及相关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及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甲方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乙方,并有权对存在的问题向乙方投诉,乙方的投诉电话为:。第九条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期限为壹年,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果任何一方需要终止或中止本协议,应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如果本协议终止或中止,乙方应将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代理事务处理完毕。第十条乙方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常投竞磋采-2022066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两者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本协议未尽事项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所订立的补充条款视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事项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诉讼。诉讼期间未涉争议事项双方应当继续履行。甲方:常州大学乙方: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盖章)(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日期:日期:,-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