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购合同公告(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政办公室2023)
一、采购人名称: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政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 昌吉农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政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601101000001480181
五、合同编号: 11NKJYQBGS00202313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比亚迪 秦plus EV、比亚迪 秦 EV、考斯特中巴车、凯路威九座、传祺GA6、传祺M6、新桑塔纳、皮卡汽车租赁
详见附件
天
1.0
1000
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 王韵
联系电话: 09942350532
传真: /
地址: 乌伊东路333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KJYQBGS00202313201).pdf关于其他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KJYQBGS00202313201).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KJYQBGS002023132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政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昌吉农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昌吉农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昌吉农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昌吉农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租赁日期租赁天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3]108号凯路威九座租赁--2021年3月21日1天1000.001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3]108号其他租赁服务11000.00一般预算资金直接支付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设施、性能完好的车辆,并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等有效证件;车辆使用期限内,乙方负责办理交强保险及商业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二)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调度、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用车安排,确保甲方用车需求。(三)甲方应对车辆合理使用,用车结束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确认费用后并签字,甲方按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四)在车辆使用期间,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被扣(包括因交通违法被扣押、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第三者扣留、质押等),由此引发的全部损失、费用、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五)乙方承担车辆使用期内使用车辆的燃油费、清洗车辆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六)甲方承担车辆使用期内使用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除上述费用外,车辆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或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应变更或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二)因地**府政策变化致使合同需要变更、终止的,双方应无条件变更、终止,且互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五、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逾期交纳租金或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应按本合同签订的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六、其他(一)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至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二)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三)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甲方(公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号,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A座座5楼楼522室室,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电话:0994-2350532,电话:,电话:0994-2215644,电话: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园区支行,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园区支行账号:513010100100003449,账号:,账号:806260012010101938202,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