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物业化管护采购合同公告(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2023)


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的合同公告

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23 14:37:11
采购计划编号:441781-2022-03340 预算金额:51264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国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YJGD-20221018-027

二、合同名称

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

YJGD-20221018-027

四、项目名称

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地址:阳春市东湖西路15号
联系方式:0662-7737708
供应商(乙方): 深圳市中信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详见附件合同
联系方式:136026879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
1(项)
5,100,000.00
5,100,000.00

合同金额: 5,100,000.00元,大写金额:伍佰壹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阳春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合同.pdf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合同.pdf
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合同.pdf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合同.pdf
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2023年03月23日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此合同可以办理合同融资贷款,如果您有办理合同融资贷款的需求,请访问此链接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781-2022-03340采购项目编号:YJGD-20221018-027项目名称: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甲方: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0662-7737708地址:阳春市东湖西路15号乙方:深圳市中信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雪亮电话:13530126983供应商法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凤塘大道一号根据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伍佰壹拾万元(¥5,1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日常巡查,安全巡查利用广东省小型水库监督检查(粤坝卫士或平安小水库)APP软件上传巡查资料;巡查频次按要求汛期每天至少1次、非汛期每周(7天)至少2次,间隔不少于3天,当地遇台风、暴雨应急响应时,应加强巡查频次,24小时现场值守,对于巡查频次上级有其他文件要求,以调整后要求为准。2、日常运行管理和调度运用小型水库的安全责任主体和防汛指挥用水调度权限依旧是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及调度运用方案进行调度运用。3、水库险情、隐患处置及上报水库险情、隐患及违章违法行为,轻微隐患可先报物业化管护服务单位处置,严重隐患需同时报给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化管护服务1单位。4、维修养护内容水库“三大件”及附属设施的保洁和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基本维修养护。包括结构物破损修复、机电设备保养、除草、保洁、排水沟、溢洪道清理淤积等。5、监测设备外观检查包括设备包括水位、雨量、视频监测、渗流量及沉降位移监测,如发现异常或损坏及时报告主管部门。6、工作档案整理;7、标识标牌的日常维护;8、参与配合防汛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9、负责签订每座小型水库防洪物料第三方代储协议;10、配合做好上级关于协调工作要求的其他内容。11、其他:管护单位(乙方)管理人员配置、主要管护内容以及项目验收考核要求按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执行。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4)若乙方拖欠民工工资两个月以上且一直未得到解决的,甲方有权利不给予乙方当月管护费用,直至拖欠的民工工资得到支付,或者甲方有权利直接从管护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后向民工进行支付。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2(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4)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相关规定与农民工或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及时进行用工备案。严格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而引发的民工工资纠纷等,乙方承担所有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5)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于每月申请支付时将上期工资表及工资支付台账上报甲方。(6)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其参与者在日常管理维护中出现有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30日内付款:管护费用全部转入共管账户,共管账户款项按合同根据项目进度及考核结果分期支付。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15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合同金额的30%的合同管护费用给乙方,即人民币1,5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元整)。2.合同签订半年后,日常检查和定期抽查结果合格,第二次付款额应为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20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肆万元整)。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3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1,5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元整)。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30日内付给乙方。4.该项目的财政资金下达到位后,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双方违约责任1、乙方按照《用户需求书》中考核结果运用的规定执行;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考核达合格或以上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3%的作为违约金。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或者补偿。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七、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定义: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变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4担。十、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壹份送项目主管部门阳春市水务局存档。甲方(盖章):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盖章):深圳市中信芳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深圳市中信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250100006500002好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5日5附件1所在地水库情况表水库所在地合计数名称春城街道5宗黎迫坑、牛坑、塘坝、马安山、茶亭合水镇8宗罗角坑、龙颈、牛山咀、合水逐塘、合水鲤鱼仔、白木坑、锡坑、瓦益春湾镇8宗爱国、龙虎坑、斑鱼塘、春湾泾塘、那且、四渡坑、仙岗坑、根竹仔石望镇11宗枕头坑、石坑、芋峡塘、石望三丫塘、黄茅瓷、担坑、坑尾塘、大陂塘、湖洼塘、冬瓜坑、其坑塘河朗镇10宗牛山、勒竹角、宛窑塘、西村、大塘肚、挞石坑、白岭仔、河朗三丫塘、浊水坑、中间塘、岗美镇9宗必冲、万祥、古冲坑、麦垢、王竹坑、丹竹更、沙梨塘、蒲壳塘、岗美三丫塘马水镇4宗河表、东风、道厚、砂底坑潭水镇6.宗瑶田、牛屎峡、沙垢、圣塘、木强坑、牛角冲圭岗镇1宗羊陂面镇1宗莲塘松柏镇1宗元仔塘河口镇10宗石仔岭、石龙岭、西洋冲、虎爪坪、蒲鸭塘、亚蒙仔、响水仔、牛牧塘、计塘、田螺仔三甲镇2宗三圩、大坑塘八甲镇14宗大坑水库、金岗垢、田甫冲、长塘、石脚、垢、大松坑、木力坑、那里塘、蛇龙塘、新塘、盲塘、合山冲、佛仔塘双滘镇2宗下茅坪、大山塘6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781-2022-03340采购项目编号:YJGD-20221018-027项目名称: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甲方: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0662-7737708地址:阳春市东湖西路15号乙方:深圳市中信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雪亮电话:13530126983供应商法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凤塘大道一号根据阳春市2022-2023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伍佰壹拾万元(¥5,1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日常巡查,安全巡查利用广东省小型水库监督检查(粤坝卫士或平安小水库)APP软件上传巡查资料;巡查频次按要求汛期每天至少1次、非汛期每周(7天)至少2次,间隔不少于3天,当地遇台风、暴雨应急响应时,应加强巡查频次,24小时现场值守,对于巡查频次上级有其他文件要求,以调整后要求为准。2、日常运行管理和调度运用小型水库的安全责任主体和防汛指挥用水调度权限依旧是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及调度运用方案进行调度运用。3、水库险情、隐患处置及上报水库险情、隐患及违章违法行为,轻微隐患可先报物业化管护服务单位处置,严重隐患需同时报给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化管护服务1单位。4、维修养护内容水库“三大件”及附属设施的保洁和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基本维修养护。包括结构物破损修复、机电设备保养、除草、保洁、排水沟、溢洪道清理淤积等。5、监测设备外观检查包括设备包括水位、雨量、视频监测、渗流量及沉降位移监测,如发现异常或损坏及时报告主管部门。6、工作档案整理;7、标识标牌的日常维护;8、参与配合防汛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9、负责签订每座小型水库防洪物料第三方代储协议;10、配合做好上级关于协调工作要求的其他内容。11、其他:管护单位(乙方)管理人员配置、主要管护内容以及项目验收考核要求按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执行。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4)若乙方拖欠民工工资两个月以上且一直未得到解决的,甲方有权利不给予乙方当月管护费用,直至拖欠的民工工资得到支付,或者甲方有权利直接从管护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后向民工进行支付。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2(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4)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相关规定与农民工或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及时进行用工备案。严格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而引发的民工工资纠纷等,乙方承担所有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5)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于每月申请支付时将上期工资表及工资支付台账上报甲方。(6)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其参与者在日常管理维护中出现有缺陷而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30日内付款:管护费用全部转入共管账户,共管账户款项按合同根据项目进度及考核结果分期支付。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15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合同金额的30%的合同管护费用给乙方,即人民币1,5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元整)。2.合同签订半年后,日常检查和定期抽查结果合格,第二次付款额应为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20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肆万元整)。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3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1,5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元整)。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30日内付给乙方。4.该项目的财政资金下达到位后,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双方违约责任1、乙方按照《用户需求书》中考核结果运用的规定执行;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考核达合格或以上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3%的作为违约金。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或者补偿。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七、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定义: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变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4担。十、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壹份送项目主管部门阳春市水务局存档。甲方(盖章):阳春市水利水电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盖章):深圳市中信芳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深圳市中信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250100006500002好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5日5附件1所在地水库情况表水库所在地合计数名称春城街道5宗黎迫坑、牛坑、塘坝、马安山、茶亭合水镇8宗罗角坑、龙颈、牛山咀、合水逐塘、合水鲤鱼仔、白木坑、锡坑、瓦益春湾镇8宗爱国、龙虎坑、斑鱼塘、春湾泾塘、那且、四渡坑、仙岗坑、根竹仔石望镇11宗枕头坑、石坑、芋峡塘、石望三丫塘、黄茅瓷、担坑、坑尾塘、大陂塘、湖洼塘、冬瓜坑、其坑塘河朗镇10宗牛山、勒竹角、宛窑塘、西村、大塘肚、挞石坑、白岭仔、河朗三丫塘、浊水坑、中间塘、岗美镇9宗必冲、万祥、古冲坑、麦垢、王竹坑、丹竹更、沙梨塘、蒲壳塘、岗美三丫塘马水镇4宗河表、东风、道厚、砂底坑潭水镇6.宗瑶田、牛屎峡、沙垢、圣塘、木强坑、牛角冲圭岗镇1宗羊陂面镇1宗莲塘松柏镇1宗元仔塘河口镇10宗石仔岭、石龙岭、西洋冲、虎爪坪、蒲鸭塘、亚蒙仔、响水仔、牛牧塘、计塘、田螺仔三甲镇2宗三圩、大坑塘八甲镇14宗大坑水库、金岗垢、田甫冲、长塘、石脚、垢、大松坑、木力坑、那里塘、蛇龙塘、新塘、盲塘、合山冲、佛仔塘双滘镇2宗下茅坪、大山塘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物业化管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