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服采购合同公告(呼图壁县公安局2023)
呼图壁县公安局执勤服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102488511202311604
二、合同名称:呼图壁县公安局执勤服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3HTBZFCGZXhw0001
四、项目名称:呼图壁县公安局执勤服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图壁县公安局
地 址:呼图壁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13565639687
供应商(乙方):新疆雅佩木青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西三巷385号
联系方式:191901789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安局春秋、夏执勤服 数量:2400.00 单价(元):13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不要求规格型号:按合同及样本供货
2.合同金额(元):31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呼图壁县公安局幸福路20号,2023年3月24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2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pdf合同.pdf
日l2z2由服装采购供货合同甲方(采购单位):呼图壁县公安局五谷法定代表人:乙方(供货单位):新疆雅佩木背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淑妹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西三巷38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39734912X7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甲方所需制式服装由乙方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根据甲方要求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装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小计1春秋执勤服均码1200套260312000元2夏执勤服(套)均码1200套260312000元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312000元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312000元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312000元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312000元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312000元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312000元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312000元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312000元二、质量与检验(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产品,注:春秋执勤服:技术标准:GA563-2009。面料规格:精梳毛涤单面哗叭,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纱支Nm/2*Nm80/2;密度:395*320;公定回潮平方米质量:193g/m,颜色为藏蓝色。夏执勤服技术标准:GA568-2009,GA258-2009面料规格:上衣:涤棉交织绸,规格为经250dtex涤纶异形长丝,纬250dtex涤纶异形长丝与棉混纺,纤维含量:经纱涤100%,纬纱涤80%,棉20%。下衣:精梳毛涤素花呢(50/50),纱支:Nm110/2×Nm60;平方米重量:145g/m;密度:390×380根/10cm;织物组织2-1入(二)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三)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相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亦应负责修理(无法修复的进行更换),但费用由甲方承担。三、交货及验收(一)合同完工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前。(二)根据协商乙方按时送货至呼图壁县公安局。由甲方进行到货验收。(三)产品的到货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产品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产品测试的验收标准:按厂方出厂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测报告。(五)乙方应将所提供产品的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有关资料及配件交付给甲方。四、付款(一)甲方应于乙方提供50%货物,经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为156000(大写:壹拾伍万陆仟元圆整)。(二)货物全部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的50%,即为156000元(大写:壹拾伍万陆仟圆整)。五、售后服务(一)乙方对甲方所购产品提供壹年的质量保证期限,保修费用计入总价,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造成的故障除外。(二)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提供的产品进行维修,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三)产品报修的响应时间:星期一至周日:10:00-18:00。(四)如果产品在检修廿四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五)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在保修期内须每月对甲方进行话回访,半年一次到场回访。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二)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三)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自然灾害、战争、货物所经地区暴乱等原因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七、争议及仲裁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仲裁或起诉任选一种)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方(盖章):呼图壁县公安局、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上名山电话:81961730010乙方(盖章):新疆雅佩木青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兵团)支行账号:307045010400054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勤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