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障采购合同公告(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2023)
一、合同编号:SZHX2023-TC-001-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太仓市浮桥镇清障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SZHX2023-TC-001
四、项目名称:2023年太仓市浮桥镇清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浮桥镇北环路12号浮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662100868
供应商(乙方):太仓市港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139062281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3年太仓市浮桥镇清障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3年太仓市浮桥镇清障服务,车辆配置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2辆拖车(1辆平板拖车整备质量在3吨及以上,1辆大型拖车整备质量在13吨及以上),1辆卡车(核定载重量在1.9吨及以上)。
联系方式:13906228139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00000.00元
合同金额: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3-2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3-29 14:37:36
九、其他补充事宜:16800699117653232866e-9839-45e6-b7b3-e8d50bb595922023年太仓市浮桥镇清障服务合同.pdf16800699117653232866e-9839-45e6-b7b3-e8d50bb595922023年太仓市浮桥镇清障服务合同.pdf
2023年太仓市浮桥镇清障服务合同根据苏州汇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ZHX2023-TC-001号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服务内容,签订本合同书。第一条在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开展浮桥镇范围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停拖移服务。第二条服务范围:浮桥镇范围内。第三条服务期限:一年:自2023年3月8日~2024年3月8日。第四条价格与支付:1、合同单价:平板拖车每辆780元/天(包含司机费用);1.9吨及以上卡车每辆(包含司机及1名随车人员费用)980元/天。应急备用车:中型清障车600元/次,重型清障车800元/次。如遇特殊作业加收费用参照《苏州市道路车辆施救服务收费标准》加收费用。汽车吊16吨500元/次,25吨700元/次,50吨2200元/次。结算时根据实际数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预算金额90万元。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午餐、正常节假日的加班费等费用)、福利、服装、社保、医疗、住宿等生活设施,车辆使用费、燃油费、维修费、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办公设施、试验检验设施、办公用房及水电,保险、税金及提供司法鉴定报告等完成该项目所须工具、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2、每半年结算一次,按实结算,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支付程序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3、拖车服务费以苏州市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利随时要求乙方进行拖车服务;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接到甲方的拖车通知后,应当迅速赶赴相应的地点开展拖车工作;在对每批违停,拖移车辆进行处理前,乙方应当认真登记清理,并将数据报甲方;第七条其它约定:乙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及人员要有符合国家、地区规定的相关证件,并按有关规定持证驾驶;。乙方必须依照行业管理部门的标准及检测证明。对服务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服务汽车技术状态良好,服务车辆应是已年检车辆,且购买交通强制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达到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甲方不确保拖车服务的数量,拖车服务用车承载车辆的最少运载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4、保密要求:1)乙方必须对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严格保密,甲方在和乙方签订服务合同的内容中应包涵有关保密条款,以便进行保密约束。乙方必须与本项目服务的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签订保密协议:3)中标人要严格资料保密制度,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过程资料和鉴定结果等资料在没有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中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中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项目需要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手续,因财政资金拨款延误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暂停服务的理由。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规定,未能达到服务约定,每次处罚金1,00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当累计罚金超出履约保证金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合同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九条附则:木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期间,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太仓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共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面双代表人:电话:13906228139电话:开户银行:太仓市农村商业银行浏家港支行开户银行:帐号:7066401061120100024337帐号:日期:2023年3月8日日期:2023年3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