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 教学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齐盛幼儿园2023)



教学用设备合同公示

教学用设备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教学用设备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301000639A_001
二、合同名称:教学用设备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00000202301000639
四、采购项目名称:教学用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地    址:
联系方式:0533-3180052
供应商(乙方):淄博琛佳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张店区北西六路20甲4号5层A18号
联系方式:136786320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便携式计算机      昭阳E5-ITL      1      0.698      0.69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3-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3-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教学用设备合同.pdf
教学用设备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教学用设备合同编号:SDGP370300000202301000639A_001计划编号:37030000020802920230009采购人:淄博市齐盛幼儿园供应商:淄博琛佳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采购人(全称):淄博市齐盛幼儿园供应商(全称):淄博琛佳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政府采购北政府采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教学用设备项目(SDGP370300000202301000639)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教学用设备。2.供货地点:淄博市齐盛幼儿园3.供货内容和范围:联想昭阳E5-ITL便携式笔记本电脑一台,按国家标府采购准进行后续三包服务程二、供货期F电子化政府采2023年4月3日三、质量标准符合_国家便携式笔记本安全及使用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仟玖佰捌拾元(¥6,980.00元);政府采购2.合同价格形式:一次性支付五、项目经理电子化政府彩供应商项目经理:宫兵。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6,98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日一次性支付方式:马验收合格后。府采购子化政府文G口分期支付方式:口其他支付方式:2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供货清单或工程验收单;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3月3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淄博市齐盛幼儿园签订。十三、补充协议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张店区北西六路20甲4号5层A1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3-3180052,电话:1367863209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营业部账号:,账号:213046843660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 教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