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服务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3)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车辆加油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3-003
二、合同名称:车辆加油服务
三、项目编号:51110023210200003199
四、项目名称:车辆加油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
联系方式:13890623929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翰园街
联系方式:187813998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1(项)
¥22,344.12
¥22,344.12
合同金额: 22,344.12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叁佰肆拾肆元壹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中国石油.pdf中国石油.pdf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04月03日
油品购销合同甲方(买方):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本合同履行地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名山加油站二、标的物(下称“油品”)92#汽油、95#汽油、0#柴油、—10#柴油、—20#柴油三、加油范围:甲方所属车辆及生产用油四、质量:本合同油品符合国家标准。五、采购金额:甲方向乙方采购22344.12元油品合同六、结算价格:购油时按当日挂牌价进行结算。1号223053七、货款结算方式5.18(一)油预存款结算指定账户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预存采购金额,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春华路支行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账号2306382119122509385(二)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打款,款项收到后充值加油卡进行消费(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车辆号牌按油料种类即汽油、柴油分别列入汽油主IC卡、柴油主IC卡下属子IC卡;各类油料主IC卡下属子IC卡所圈存(分解)油料预存金额,按照甲方要求分别对子IC卡油料预存款进行圈存(分解)。(四)乙方每月(结算统计时间为:每月二十四日)根据甲方实际用油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甲方,以电子版形式每月提供加油明细给甲方。八、履行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当月有效,双方签字立即生效。九、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从加油IC卡余额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许甲方把卡内余额用尽,但不允许甲方超额加油,余额用尽时乙方有权停止加油。加油卡挂失期间(包括暂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办理挂失手续后48小时内发生的单位卡消费由甲方承担其损失,48小时之后发生的消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甲方遵守《中国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国石油加油卡单位客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十、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二、效力及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甲方(盖章):峨眉山风景名胜区乙方(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管理委员会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负责人/代表:负责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油服务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