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超声设备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合同公告(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2023)
一、合同编号:[350101]FJKT[GK]2023002
二、合同名称:金山院区体检中心超声设备
三、项目编号:[350101]FJKT[GK]2023002
四、项目名称:金山院区体检中心超声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12号
联系方式:059188116200
供应商(乙方):艾维克贸易(平潭)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试验区北厝镇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5号楼4层B区
联系方式:137999821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1(项)
¥7,490,000.00
¥7,490,000.00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合同金额: 7,4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03日
履约地点:福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4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合同文件.pdf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2023年04月04日
合同编号:[350101]FJKT[GK]2023002,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12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188116200传真:电子邮箱:234676687@qq.com乙方:艾维克贸易(平潭)有限公司住所地:平潭综合试验区北厝镇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5号楼4层B区联系人:郑晓丹联系电话:13799982110传真:电子邮箱:13799982110@139.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1]FJKT[GK]2023002的金山院区体检中心超声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二、合同标的单价(元):7,490,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7,490,000.00-第1页-品目编码品目编码A02320500品目名称品目名称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标的采购标的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品牌品牌通用电气/德润特产地类型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玖万元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玖万元整((¥7,490,000.00))三、合同金额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玖万元整元(¥7,490,00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无;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货。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甲方先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其他供货要求:1、乙方须无条件免费开放数据端口,后期如有系统升级,均需配合提供,并且不再另外收费用。2、乙方须提供对软件和硬件及所有操作控制上的测试。软件有新版要及时免费更新,软件上涉及产权等问题,乙方须免-第2页-费开放,不得因后期智慧医院等其他系统兼容并用时收费。五、质量标准及要求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无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合同所涉及到的全部货物(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1)本项目乙方须按招标文件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如果由于乙方产品缺陷所导致的升级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提出新的功能所引起的升级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负责提供本次采购产品与甲方信息系统联网的信息采集卡、软件接口的链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如医院有需求)等。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质保期内乙方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描述对本次投标的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未承诺售后服务或者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因产品安全性能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甲方先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1.1安装、调试(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2)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甲方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安装过程中所需的供电、给排水-第3页-等相关辅助材料(如管路、电缆等)由乙方提供。(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6.1.2检验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原装品牌设备的证明资料或文件。(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4)试运行: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乙方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5)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本项目的验收分为初验收和正式验收(初验收后试运行1年),每次验收后需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所有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初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合同总价中。6.1.3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1)技术培训:乙方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同步地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流程。(2)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1套,在设备交货时随机提供;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相关检测报告等;所有需提供技术资料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报价内。应提供的技术资料(若有):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零部件目录;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4)产品技术说明书;5)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6)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7)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与商检的相关文件;-第4页-8)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9)如属于计量器具或国家强检目录范围的,须提供经过计量或相关质检部门检定或校准后的合格报告。10)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6.1.4专用工具、特殊工具与配品配件(1)专用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若有)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2)特殊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若有)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3)备品备件:乙方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若有),其费用含在投标总报价中。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5履约验收:1、期次1,说明:按合同要求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6.6退、换货:(1)所有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投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2)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甲方则有权要求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6.7其他:无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11,498,000.002023-05-09艾维克贸易(平潭)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待财政资金到位,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第5页-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24,494,000.002023-08-09艾维克贸易(平潭)有限公司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初验收合格,且中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项验收材料齐全后,采购人凭借中标人开具剩余100%合同款的有效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31,498,000.002024-08-09艾维克贸易(平潭)有限公司项目试运行1年并通过正式验收后,待财政资金到位,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八、履约保证金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期限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至本项目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至本项目终止十、违约责任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0.1%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货物价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价款的千分之一。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第6页-2)若乙方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4)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5)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方面的任何责任应受适用的中国法律规定的管辖和制约。由于乙方违反合同造成甲方货物或财产的灭失或损坏,或因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合同设备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而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派出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8)乙方派出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4)其他违约情形无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甲方所在提仲裁会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十四、合同其他条款十四、合同其他条款乙方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应将废物移离甲方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五、其他约定十五、其他约定-第7页-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叁份,甲方执叁份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无,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12350100488099744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洪山支行账号:13110801040000273乙方(中标或成交人):艾维克贸易(平潭)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郑晓丹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8MA31JW40XJ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水支行账号:591905890910101签订地点:福州签订日期:2023年04月04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超声设备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