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设计订立采购合同公告(周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
【周至县】周至县县城集中供热(地热)项目设计合同订立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周至县县城集中供热(地热)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D6101243506Q2vPbTN6x
标段名称
周至县县城集中供热(地热)项目设计
标段编号
D6101243506Q2vPbTN6x001
合同甲方
周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
冠城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签署日期
2023年4月3日
合同价款
421.60万元
合同期限
90日历天
其他信息
周至县县城集中供热(地热)项目,包括新钻地热井8眼及配套井口装置,供热首站4座,供热管网30468米,管径DN150-DN600mm.利用地热井将深层地热水抽出经输水管网送至供热首站,通过板式换热器,热泵将高温地热水热量提取,以地热+热泵系统为热源,解决251.2万平方米的冬季供热。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
相关附件:
周至供热合同.pdf周至供热合同.pdf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周至县县城集中供热(地热)项目设计工程地点:陕西省周至县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乙级发包包人:周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人: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周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人: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周至县县城集中供热(地热)项目设计”,工程地点为陕西省周至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81-2013)《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版))《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J50264-2013)国家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等。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第1页共6页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1、名称:周至县县城集中供热(地热)项目设计模:二、规周至县城内新建地热供热系统,包括新钻地热井8眼及配套井口装置、供热首站4座、供热管网30468米,管径DNI50-DN600m。利用地热井将中深层地热水抽出经输水管网送至供热首站,通过板式换热器、热泵将高温地热水热量提取,以地热+热家系统为热源,解决约251.2万平方米建筑的冬季供热。三、设计阶段:方案、初设及施工图。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总体规划、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勘察;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各6套。第七条费用根据中标情况,本项目设计费金额为:肆佰贰拾壹万陆仟元整(小写:¥421.60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项目负责人:陈涛第八条支付方式8.1项目成果报告完成且通过审查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第2页共6页8.2本项目施工单位交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人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项目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不包括前期调研工作)。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第3页共6页9.1.6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9.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9.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第4页共6页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西安市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发包人四份,设计人二份。12.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5页共6页(以下无合同条款)发包人名族建设盖具)设计人名称:(盖章)中周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话012400155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1座18层1803室电电话:电话:15339005069传真:传真:029-8404665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78720188000062640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中供热设计订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