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规划编制 生态城概念规划编制 生态城概念规划采购合同公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十堰市汉江新城概念规划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YGTKJ2021-03号
二、合同名称:十堰市汉江生态城概念规划编制
三、项目编号:kdsy21010
四、项目名称:十堰市汉江新城概念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2、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3、联系方式:0719-8661597
4、供应商(乙方):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西路5号
6、联系方式:010-583235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汉江生态城概念规划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要求编制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7300000
5、合同金额:73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为1年。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1】XM3067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11-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4-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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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新城概念规划总体规划—合同(1).pdf汉江新城概念规划总体规划—合同(1).pdf

合同编号:土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SYGTKJ2021-03号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土堰市汉江新城概念规划深化(总体规划)、核心区控规和城市设计委托方(甲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计方(乙方):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1年10月签订地点:湖北十堰起止期限:2021年10月至2022_年_10月-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十堰市汉江新城概念规划深化(总体规划)、核心区控规和城市设计》编制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市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2规划项目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资格预审通知书(文件)3.3委托方委托书3.4投标文件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类型、级别及设计内容名称:十堰市汉江新城概念规划深化(总体规划)、核心区控规和城市设计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级别:地级市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止。设计内容:汉江新城概念规划深化(总体规划)、核心区控规和城市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对工作的深度要求。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5.1地形图电子文件5.2规划范围内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的电子资料5.3十堰市及相关县市历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5.4其他法定性规划成果时间:开展正式研究工作前5日内提供-2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说明书、文本与图集,共计[12]套,其中盖章成果[6]套,数据库一套,。国时间[12个月]第七条费用本项目总费用[柒佰叁拾1万元整(¥7,300,000元)。7.1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贰佰壹拾玖1万元整(¥2,190,000元);7.2汉江新城概念规划深化(总体规划)工作完成,并经市委专题会审议通过后10日内,甲方支付[贰佰壹拾玖1万元整(¥2,190,000元)7.3汉江新城核心区控规和城市设计完成,并经专家评审会通过后10日内,甲方支付[贰佰壹拾玖]万元整(¥2,190,000元):7.4汉江新城概念规划深化(总体规划)、核心区控规和城市设计成果(文本、图则、说明书、数据库)交付后10日内,甲方支付「柒拾叁1万元整(¥730000元)。第八条双方责任8.1委托方责任8.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8.1.2委托方应协助设计方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及时组织规划方案评审、报批工作8.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不退还委托方所付款项。8.1.4由于委托方的原因,延误了费用支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8.2设计方责任8.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2048.2.2本合同履行期限超期后,双方应当进行延期履行的书面确认。8.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8.2.4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万分之五。8.2.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8.2.6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3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若有超出原定设计内容的部分,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并另行支付费用。8.2.7编制成果质量未达到最终验收要求的,委托方有权扣减本合同费用总额的10%费用。第九条保密双方应对其掌握或者知悉的对方的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至对方公开之日止。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许可,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提供或者许可使用。如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双方的秘密信息范围如下:9.1双方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要点、概要设计方案、规划设计图纸、专利技术与投标文件等,且无论上述信息储存在纸质文件、计算机软件或其他载体。9.2双方的计算机软件、视听资料、视频资料,以及其他借助计算机储存、浏览、传递的电子信息资料。9.3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并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9.4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明确要求保密的其他事项。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除了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费用外,还应当向对方支付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2不可抗力11.2.1在履行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海啸、洪水、公共疫情、黑工、战争、暴力事件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合同履行期限可顺延,顺延期限与不可抗力影响期限相同11.2.2不可抗力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11.2.3不可抗力持续3个月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11.2.4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411.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捌份,委托方叁份,设计方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委托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202年月日设计方: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2021年1月19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概念规划编制 生态城概念规划编制 生态城概念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